:::
写完再弹,还是弹完再谈?
(Norman Normal 绘)

能在杂志有个自己的专栏是我想也没想过的事,从小我就有逃避写作文的倾向,尤其是在全家人的国文造诣和阅读量上都胜过我百倍的状态下。小时候无数个交作业前的夜晚靠著妈妈帮忙捉刀才得以安全过关,说也奇怪,打字至此回忆突然如此鲜明地翻墙跃出、果决地向前奔跑,似乎要我追上它、借此机会把这件事情解决一下。

对文字恐惧这件事,反映到我此刻的人生中,大概就是写专辑、曲目和演出介绍时格外觉得吃力吧,时常眉头深锁呆坐书桌前却挤不出半个字,总觉得能表达的都在音乐里了,到底要怎么转换成文字叙述呢?前一阵子发行了我自己的第5张创作专辑《In the Cave》,当时同时忙碌于北、中、南、东部的爵士巡演和 aMEI 的高雄演唱会,真是一段极度紧张的日子,我甚至带了 iMac 下高雄旅馆工作(结果搬回台北时不小心闪到腰),各种 deadline 在行事历上自我生成、画线站稳,让我想到学生时期跑接力赛的感觉,好不容易第一棒冲向第二棒,还来不及休息,第二棒已奋力向前冲刺、第三棒正等著呢!

既然聊到了对于写各种文字介绍的下笔困难,其实我对另一件事(又或许其实是同一件事,但以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更是无法判断,那就是——身为创作者,到底需要透露多少自身关于创作的想法呢?至今仍一直无法有个说服自己的标准答案。也就是说,创作者是否需要,或是否有责任清楚说明作品的来龙去脉?像是灵感从哪里来?是因为读了一本没有结局的小说,还是因为大自然壮阔的美景?或是交代音乐要描述的故事或画面是什么?是离别的遗憾还是在未知里探险的兴奋感?

从开始职业演奏生涯以来,我就时常想著这个问题,到底要不要和听众分享曲子背后的故事呢?尤其是演奏曲没有歌词的辅助,是更抽象的一件事情。那,如果要介绍的话,是要在一曲开始前先说呢?还是要等曲子弹毕后再说?在爵士乐的表演中,曲目之间由演出者为听众稍微介绍说说话是常态,且通常没有提供 printed program 的习惯,有时下一首要演奏什么甚至是当场决定。演出场地则多为小型爵士酒吧、live house 或餐厅,是和听众关系相当亲密的一种音乐表演形式,和古典音乐会通常在大型音乐厅举行的演出环境有很大的不同。就音乐内容来说,爵士乐每首曲子的旋律演奏完后就是音乐家们的即兴了,即兴结束后若获得大家即时给予的掌声,对演奏者来说是最大的肯定与鼓励,有时台下的观众非常热情,那股兴奋热切的能量直传舞台,整个乐团都感受得到,一切是如此的美好,这时候真的会觉得玩音乐好幸福呀!然后笑呵呵地继续奋力演奏。

再回到创作者是否需要为自己的作品发声定义此一话题吧!其实我比较喜欢在什么都不知情的状况下,很纯粹地去接纳一个作品的所有面向,无论是看电影、逛博物馆或听音乐会,我发现这么做往往较能直接和作品产生连结、感受其带来的冲击与震撼,作品会像是有生命般地与我对话,触发不同的思考方向,是非常宝贵的体验。我总觉得作品一旦完成后,接收者(听众、观众等)由自身的生命经历去面对它、由此而衍伸出的各种感受已全然独立于创作者之外、自成一体,换句话说,接收者赋予了作品新的生命和意义。所以作品本身不该被创作者定义,它应该是能在无限的时空环境之下,因不同的接收者而有无限的新生命长出、开启各种新的旅程才是最理想的状态吧?

所以我总是犹豫,若在演奏前或作曲完成时先透露了太多自己的想法,那岂不就剥夺了听众能像一张白纸般感受的机会与权利?但事实上是,许多时候我也的确先从音乐会 program 或策展人文字中掌握了作者、作品想传递的讯息,这些文字让我能在聆听或欣赏前更迅速掌握一个整体大方向、让我更容易抓到重点。所以,到底怎么办才好呢?实在是存在著许多矛盾与疑问啊!也许,我还是先乖乖地把手边的专辑与曲目介绍写出来比较实在吧。

新锐艺评广告图片
广告图片
欢迎加入 PAR付费会员 或 两厅院会员
阅读完整精彩内容!
欢迎加入付费会员阅读此篇内容
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
世界舞台 尽在你手广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