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表演艺术文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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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市场观察与国际交流我的票,要卖给谁?
表演艺术团体最想要知道的答案是:该怎么做才能够把票卖完? 在台湾现行表演艺术团体的营收仍是以补助与赞助为大宗的产业环境下,提高票房收入、接触到潜在的付费观众,对一个团队或艺术创作的未来发展有著重要影响。 在表演艺术联盟(下称表盟)为11月「表演艺术文化论坛」于8月举办的系列前导共读会中,请专家学者与资深产业工作者针对特定议题细节整理现有数据与资料,进行深度分析。本文侧记第6场共读会「表演艺术相关调查资料与趋势分享」,由阳明交通大学统计学研究所副教授高竹岚,与台湾经济研究院文化产业组副研究员赖逸芳共同主讲,借由售票与文化产业相关数据,速写当今表演艺术市场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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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市场观察与国际交流集思广益,找出召唤青年观众的「吸星大法」
本文侧记第7场共读会〈表演艺术需要什么样的实证资料〉,由故事工场创办人林佳锋与活性界面制作创办人陈午明分享剧团经营者观点,以实际第一手接触观众的行销经验,探寻扩大表演艺术市场的可能。 艺术不必然要好卖 林佳锋与陈午明两位表演团体营运者都深感疫情过后表演艺术在行销上的无力。网路与社群软体广告不得不持续投放,成效却不如以往,就结果观察,走回传统派报、发传单、打电话等与观众实体接触的手段更加有效;在会员经营上,拥有30多年剧场资历的林佳锋发现,资深剧团的忠实观众年龄层随著时间不断提高,而眼看没有足够大量的年轻观众接棒进场,政府对于刺激年轻世代接触艺文所发放的「文化币」却每年都有余额,因此要如何争取到青年观众的注意,是表团需要集思广益的事情。 回看统计数据,林佳锋认为,现存统计资料里的观众参与数量,无法清楚划分免费参与的观众与实际购票的观众样貌,虽然支持艺术走入偏乡区域,扩散艺文种子,但大量在有消费能力的城市里举办免费演出,无法刺激购票之外,也养成大众期待看免费演出的心理。他建议政府或许能够尝试补贴票房政策,让消费者先以较低的成本进场,再因为喜欢这样的艺术形式与活动,而增加后续购买意愿。 陈午明认同这样的建议,也认为可参考总统大选「过门槛」的补贴方法,当节目售票超过一定百分比,每一票便能获得一定的补贴额,或许能对观众与制作方都有些帮助。而在长销型剧场开出红盘的陈午明,对绑住铁粉用心良苦,除了成立私密小社群,不定期提供购票优惠,也提供不少粉丝福利,抓紧老观众的心。他观察到,相较于其他产业,剧场的市场样貌多年来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戏却愈来愈多,以上海为例,台湾总人口2300万人,上海则约2600万人;上海1个月的表演艺术演出约有120档,而台湾光就OPENTIX单一售票平台上,1个月就将近有400档的演出。若市场没有扩大,再多的行销也无法看到显著的成效。 但面对眼前数据,他也提出另一种思考:大部分创作者都是带著理想入行,因此即使知道可能的市场倾向,在面临决策时,仍希望顺从自己的心之所向。艺术产业的体质本来就该多元纷呈,只是台湾因为商业剧场的占比太少,因此单就票房的数据统计结果,似乎对消费者需求不太在意,但艺术并非全然为了消费者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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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市场观察与国际交流准备具足跨上国际 作品就是最好的名片
第8场共读会〈表演艺术的国际化问题与推动策略〉由前任两厅院总监、资深独立策展人李惠美主持,讲者为曾驻美国纽约台北文化中心10年,现任台中国家歌剧院副总监鄢继嫔,以及台湾重要科技与跨界创作者继编舞家黄翊,借由外馆、场馆与艺术家多方视角,分享国际交流现场的各种眉角。本篇同时也藉人才话题延伸,记录11月表演艺术文化论坛中,国立台北艺术大学研发长于国华对于台湾表演艺术领域职场的观察。 做好准备,拥抱机会 鄢继嫔将表演艺术领域里的国际交流由细而广分为4个层面:艺术家个人、表演艺术团队、场馆与专业行政法人、文化部交流司与其海外辖下单位。文化部主要提供经费补助与执行文化外交政策,场馆机构则是加入国际性组织,进行节目策展/邀演/共制,或是议题性的合作,而对于表团与艺术家来说,除了海外巡演与邀演外,在PAM、TPAM、AAPPAC、ISPA等国际市场展会开拓人脉与视野、掌握趋势,也是投资未来的一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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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概述把脉表演艺术生态 探寻政策调整方向
表演艺术联盟(下称表盟)于2024年11月4日,假国家戏剧院大厅举办全日的「2024表演艺术文化论坛」,邀请表演艺术各界资深从业人士,汇集产业多方视角观点,期待能在文化部每4年举办一次、即将于2025年再度办理的「全国文化论坛会议」开议前,提供业界实际的需求与建议。 为了能在一日的论坛中对焦讨论包含政策、场馆、团队经营者、中介组织与人才培育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表盟提早于今年8月举办一系列前导共读会,深入探讨8个子题:〈表演艺术政策的补助与资源分配〉、〈行政法人制度总论与制度现况摘要〉、〈中央行政法人运作实务与现况〉、〈地方行政法人运作实务与现况〉、〈表演艺术场馆发展回顾从活化、媒合、营运升级到中介想像〉、〈表演艺术相关调查资料与趋势分享〉、〈表演艺术需要什么样的实证资料〉与〈表演艺术的国际化问题与推动策略〉,浓缩后成为11月论坛讨论重点。分享人包含场馆主事者、相关学界人士、表演艺术团体经营者与创作者等,采线上与实体共同进行。8场共读会中的提问与回应踊跃丰富,足见表演艺术界对于现行产业情况有不少希望调整的实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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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生态现况与行政法人制度20周年回顾法人化是过程,不是结果
今年适逢台湾文化行政法人20周年,本文侧记表盟共读会中关于行政法人制度与实务上的第二场与第三场〈行政法人制度总论与制度现况摘要〉与〈中央行政法人运作实务与现况〉,讲者邀请台北市立大学社会及公共事务学系副教授暨《文化类行政法人的运作、发展及政策建议》研究协同主持人李天申,以及同样参与《文化类行政法人的运作、发展及政策建议》研究的台湾艺术大学艺术管理与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选人王信允,与现任国家两厅院艺术总监刘怡汝,从制度设计的理想面,到目前实行上面对的问题,进行双向剖析。 行政法人是什么? 李天申由大众对行政法人的误解著眼,说明行政法人基本定义。台湾行政法人的出现,是2002年推动行政院的组织改造时,参考英国与日本在政府与民间之间设立中介组织的概念,依据需求制定符合台湾版本的《行政法人法》。「行政法人」指的是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之外,由中央主管机关为了执行特定公共事务,依法所设立的公法人。台湾现行公法人分成3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国家,国际上,国家代表一个公法人;第2种类型是地方自治团体,如台北市,有其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第3种类型的公法人就是行政法人。 根据《行政法人法》第2条规定,成立行政法人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第一,具有专业需求,或需要强化成本效益与经营效能;第二,具有不适合由政府机关推动,也不适合交给民间来办的特质;第三,公权力行使程度不能太高。因此往往出现在专业度高、发展事关公众利益的文化、科技、研究与医疗等领域。 目前台湾的行政法人依不同层级的主管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法人与地方行政法人。中央层级的文化类行政法人有3个,包括2014年整并台湾行政法人元老2004年成立的国立中正文化中心的「国家表演艺术中心」、文化内容策进院、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其他类别如国防部有中科院,科技部有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与太空中心,教育部有国家运动训练中心与国家运动科学中心等等;地方行政法人则自2017年开始大量出现,如台北流行音乐中心、台北表演艺术中心、台南市立美术馆、苗北艺文中心、高雄市立图书馆、即将成立的新北市美术馆、未来可能设立法人的桃园市美术馆等等。 综观台湾行政法人施行特色,定位在融合政府机关、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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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专题 Focus 生态现况与行政法人制度20周年回顾艺术不必营利,信任为制度之本
在以两厅院为例讨论文化类的中央行政法人概要后,第4场共读会〈地方行政法人运作实务与现况〉邀请两位文化类的地方行政法人代表苗北艺文中心艺术总监林佳莹,及甫卸任台北表演艺术中心执行长、现任台北表演艺术中心董事王孟超分享观点,引言人则由前任两厅院总监、资深独立策展人李惠美担纲,李惠美也在接下来的第5场共读会〈表演艺术场馆发展回顾从活化、媒合、营运升级到中介想像〉中,由台湾场馆与中介组织状况,讨论更加深远的艺术存在意义问题,并透过比较同期邻近香港的艺文单位经营状况,作为台湾艺文场馆经营参考。 硬体先行vs.软体先行 台湾现有的地方艺文场馆大多仍依靠公部门资金挹注,可分为直接由县市政府营运的文化中心,以及制度上较有弹性、专为表演艺术规划设置的地方行政法人两类。与台湾艺文公私单位合作经验丰富的李惠美整理,全台文化中心大致为1980年十二项建设时兴建,隶属于教育部管辖,直至1999年内政部颁发地方制度法,县市文化局出现,文化中心才脱离教育体系。在先有场馆后导入节目的思维下,地方文化中心与行政法人有明显的任务差异,营运方式视为公务单位,馆内与表演团体合作或购置财产仍使用标案或采购法、组织分类单纯、预算多以一年期为限、人力配置极简,团队进场后许多工作都需要自行处理。 地方行政法人的出现初衷是希望能在尊重艺术专业上,对法规与行政事务加以松绑。但就许多第一线执行经验来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制度与游戏规则,场馆与公机关相关人员之间的信任关系,仍是场馆经营最关键的一环。以苗北艺文中心与台北表演艺术中心的分享论之,虽然同属地方行政法人,但两者在行政法人的文化治理经验上却截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