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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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成熟了,「臺北戲劇獎」先衝再說!(上)
臺北戲劇獎於2024年展開首屆評選,總共設立11個獎項,在作品獎部分設有最佳戲劇獎、最佳音樂劇獎、最佳獨立精神獎,個人獎則有最佳導演獎、最佳戲劇類男╱女演員獎、最佳音樂劇類男╱女演員獎、最佳編劇獎、最佳劇場設計獎,並設置特別貢獻獎。其中,特別貢獻獎除由看戲觀察團提名,也開放社會大眾推薦,突顯臺北戲劇獎反映社會價值的意圖。因此,本刊在看戲觀察團們走入劇場、觀賞報名作品的同時,訪問臺北戲劇獎的催生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長蔡詩萍,談談這個戲劇界睽違已久的戲劇獎是如何誕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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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成熟了,「臺北戲劇獎」先衝再說!(下)
A:(續前)當然我們是第一次舉辦,所以在獎項上還是有必須解釋的是,我們還不確定這個模式可以運作到怎樣的程度,否則按理講,不管是音樂劇還是一般戲劇都應該有主角、配角的差別。可是第一次若太過複雜,我擔心我們的能量會承受不住,所以決定先把獎項壓縮。其實光目前11個獎項,頒獎典禮若再加上表演,就已經需要兩小時以上。 現在要是不做,其實就會一直拖著,愈盤算愈複雜,光是在討論階段,名稱就可以爭論很久,要不要灌個「當代」,要用「劇場」好、還是「戲劇」好。其實就先走了吧!走了之後,我們才可以繼續調整裡面可能碰到的問題。 我在當金鐘獎評審時,學到一個經驗,遇到沒辦法界定的作品,就會把資格放寬,讓作品可以先報名進來討論,讓作品進來挑戰我們的邊界,所以臺北戲劇獎也是如此,資格不要一開始就過分嚴格界定,比如說,我們有明確規定傳統戲劇、兒童劇不放進來,但若有跨界作品是穿梭古今的,兼具傳統戲劇與現代戲劇形式的,我們也是OK。我認為,評審團的數量若是夠大,就不容易被兩、三個人的聲音主導,可以有更多討論、妥協與溝通。 其他像是設計類的獎項,也是我們一開始就想要頒發獎項給劇場的幕後工作者。不過,以目前的獎項規劃顯然是不夠的,可是我們有考慮過,如果分得太細,很可能會出現某個獎項報名的人數較少,造成評審的困難,所以第一屆就先用比較廣義的「設計」來報名,再看裡面個別項目的報名狀況,明年能夠有所調整,也可能會把設計獎再分出幾個類型。 我們也跟很多劇團溝通,如果一直要等到「最」完善的獎項出來,可能還要討論很久。獎項必然會接受到爭議,所以我們就先用這個方式嘗試,辦完第一屆之後做檢討報告,第二年再重新調整。 Q:在臺北戲劇獎設立之後,臺北市文化局是否有其他策略來推動相關藝文政策?或是希望臺北戲劇獎帶動怎樣的藝文動能? A:我們當然希望臺北戲劇獎能夠帶動產業化,還有明星化。 再往下推的話,我們一開始就說服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來承接頒獎典禮。因此我還特地找了曾經舉辦過金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