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戲劇獎於2024年展開首屆評選,總共設立11個獎項,在作品獎部分設有最佳戲劇獎、最佳音樂劇獎、最佳獨立精神獎,個人獎則有最佳導演獎、最佳戲劇類男╱女演員獎、最佳音樂劇類男╱女演員獎、最佳編劇獎、最佳劇場設計獎,並設置特別貢獻獎。其中,特別貢獻獎除由看戲觀察團提名,也開放社會大眾推薦,突顯臺北戲劇獎反映社會價值的意圖。因此,本刊在看戲觀察團們走入劇場、觀賞報名作品的同時,訪問臺北戲劇獎的催生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長蔡詩萍,談談這個戲劇界睽違已久的戲劇獎是如何誕生的。
Q:臺北戲劇獎好不容易在今(2024)年啟動,想先問局長的是,臺北戲劇獎的起心動念是什麼?
A:以前自己去看看戲、甚至客串演出(註)的時候,就常聽到戲劇界的前輩在聊天——為什麼台灣沒有一個戲劇獎?於是就念茲在茲了這麼多年。另一方面當然也是因為市長重視戲劇,特別是他去韓國參訪後,首爾大學路的「戲劇一條街」給他很深刻的印象,所以提出在台北做「戲劇一條街」的可能性。但我認為,韓國的戲劇一條街除是政府的大力打造,還得加上市場條件成熟;不過,我們可以走自己的路線,我們可以創造自己的風格,這時候就連結到了我本來就有的、對臺北戲劇獎的構想。
Q:過去的台灣其實一直有相關獎項的討論與聲音,只是沒辦法真正誕生,勢必有很多困難。那麼在這次臺北戲劇獎的籌辦過程中,是否有什麼困難?
A:當然有很大的困難。
在局內討論這個獎項時,就有請同仁協助蒐集各種資料,特別是其他國家的戲劇獎。我比較在意的部分是評審機制,戲劇獎跟台灣現有的金鐘獎、金曲獎不一樣,不可能只看、或是聽帶子。戲劇若是只看錄影的話,會牽涉到劇團的資金,可能是單機拍,也可能是三機或兩機拍,然後剪輯,這之間的差別就很大,所以一定要是現場。
同時,也要想是哪些場館,除了國家戲劇院在台北,台北市還有城市舞台、中山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等,當然台北的表演場館還不只這些,所以我們就盤點一下,大概從大型、中型到小型的都有。選擇的標準也經歷反覆討論,包含3次的大型諮詢會,請了很多戲劇界人士提供意見,包括名稱、評審機制,還有各種條件,所以我們後來制定,至少要連續3個場次以上的演出才能報名——我們的目的很清楚,就是希望可以「產業化」。
Q:能夠報名臺北戲劇獎的作品都必須在台北演出,是否有限制性?
A:資料顯示,大劇團把首演放在台北的比例非常高,因為台北往往是票房收入的最主要的一部分,如果台北票房好,中南部也會有口碑。現在的生態可能慢慢有改變,因為高雄等其他中南部地區的環境也有不同,但我覺得基本風貌大概沒變,所以我就用這個說法鼓勵同仁——我們做臺北戲劇獎等於在做全台灣的戲劇獎。
我知道文化部也在觀察我們的模式,如果成功的話,我們當然非常歡迎將這個模式交給中央參考,功不唐捐。不過,即使未來有全台灣的戲劇獎,我們也不會取消臺北戲劇獎,就跟臺北電影獎一樣,就算有金馬獎,臺北電影獎就走自己的風格。保留特色繼續走,這是我最大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