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續前)當然我們是第一次舉辦,所以在獎項上還是有必須解釋的是,我們還不確定這個模式可以運作到怎樣的程度,否則按理講,不管是音樂劇還是一般戲劇都應該有主角、配角的差別。可是第一次若太過複雜,我擔心我們的能量會承受不住,所以決定先把獎項壓縮。其實光目前11個獎項,頒獎典禮若再加上表演,就已經需要兩小時以上。
現在要是不做,其實就會一直拖著,愈盤算愈複雜,光是在討論階段,名稱就可以爭論很久,要不要灌個「當代」,要用「劇場」好、還是「戲劇」好。其實就先走了吧!走了之後,我們才可以繼續調整裡面可能碰到的問題。
我在當金鐘獎評審時,學到一個經驗,遇到沒辦法界定的作品,就會把資格放寬,讓作品可以先報名進來討論,讓作品進來挑戰我們的邊界,所以臺北戲劇獎也是如此,資格不要一開始就過分嚴格界定,比如說,我們有明確規定傳統戲劇、兒童劇不放進來,但若有跨界作品是穿梭古今的,兼具傳統戲劇與現代戲劇形式的,我們也是OK。我認為,評審團的數量若是夠大,就不容易被兩、三個人的聲音主導,可以有更多討論、妥協與溝通。
其他像是設計類的獎項,也是我們一開始就想要頒發獎項給劇場的幕後工作者。不過,以目前的獎項規劃顯然是不夠的,可是我們有考慮過,如果分得太細,很可能會出現某個獎項報名的人數較少,造成評審的困難,所以第一屆就先用比較廣義的「設計」來報名,再看裡面個別項目的報名狀況,明年能夠有所調整,也可能會把設計獎再分出幾個類型。
我們也跟很多劇團溝通,如果一直要等到「最」完善的獎項出來,可能還要討論很久。獎項必然會接受到爭議,所以我們就先用這個方式嘗試,辦完第一屆之後做檢討報告,第二年再重新調整。
Q:在臺北戲劇獎設立之後,臺北市文化局是否有其他策略來推動相關藝文政策?或是希望臺北戲劇獎帶動怎樣的藝文動能?
A:我們當然希望臺北戲劇獎能夠帶動產業化,還有明星化。
再往下推的話,我們一開始就說服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來承接頒獎典禮。因此我還特地找了曾經舉辦過金曲獎、金鐘獎等頒獎典禮的團隊,跟北藝中心開會,如何用倒數的方式,來規劃整個頒獎典禮的進程,就是希望北藝也能承接這類大型表演活動的頒獎典禮。
另一個層次是,我們希望舉辦這個獎項後,可以回過頭跟幾個有戲劇相關科系、研究所的大學,包含北藝大、台藝大、台大等,有更多機會合作,透過戲劇獎來搭配一些活動,像是演講、或是專業課程的設計。這是從演員、或是戲劇內容的源頭來思考,如何讓戲劇產業發展得更為完整。
最後,還有一件事情是多年來很多人的心願——定目劇。
其實我覺得台北做定目劇真的很困難,因為觀眾基礎真的不夠大,無論是國內觀眾、還是觀光人口。過去曾有人嘗試過,但這些動不動就上千人的大製作,並沒辦法撐這麼長時間。後來我觀察到的是「長銷劇」,如果某個作品有不錯的市場,就讓它有更多的演出機會,北藝中心、水源劇場都有這樣的規劃。我發現這在台灣已經有比較成熟的模式,就是劇團規模不大,每場的觀眾也不用太多,但可以連演多場。
所以我跟市長說,不然我們就用紅樓劇場來試試這種模式的定目劇,因為紅樓劇場2樓大概可以容納250人到300多人,是很理想的觀眾數,然後硬體成本也較低。如果讓某個作品連演一季,每週演出週五、六、日,連演一季就有大概12場左右。沒有演出時,舞台放在那兒不要動,成本就降低很多。我們目前已經開始規劃,也有幾個劇團場勘過、並有意願。同時,為了鼓勵定目劇,也可能會在場租上給予最大的優惠。
我們想透過臺北戲劇獎,達到跟北藝中心的合作,扮演典禮的推手,與學校合作戲劇專業的培訓課程,完整戲劇的產製過程,並且去推動定目劇,試著展開台北戲劇一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