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智
-
戲劇
台灣劇場與日本文學《之間》的轉譯脈絡與潛在限制
翻開台灣劇場史,將文學帶入劇場的創作探索持續出現,以台灣文學為中心的改編更不乏劇團嘗試過,如南風劇團、綠光劇團、差事劇團均曾推出過文學劇場系列。以外國文學進行改編的劇場作品也不少,較知名的嘗試或許為2004年國家兩廳院的「看不見的城市」戲劇節,由劇場導演和作家合作改編卡爾維諾小說《看不見的城市》。
-
特別企畫 Feature 尋跡探源
不管宅不宅 人人心中都有難忘的「妖怪」
前輩辛勤蒐集、建構出豐富的「妖怪學」,也成為日後日本動漫文化中妖怪主題的豐富養分。除了大家熟知的「妖怪博士」漫畫家水木茂,大師級的手塚治虫、高橋留美子還有吉卜力的《龍貓》、《神隱少女》、《魔法公主》族繁不及備載的妖怪眾就在你我心中。隨著日本次文化的輸出,也啟發了台灣的妖怪學探索。
-
特別企畫(二) Feature 場館經營者 / 牯嶺街小劇場館長 姚立群
營運者和使用者要能合作,兩相設身處地
這種大的、豪華的國家建物一一落成,部分合乎我們早於十多年前的想像,想要有多一點好的表演場館。相形之下,一九八○年代以來建成的文化中心都變得老舊,而進入六都時代,台北成了其他五都與各縣市政府的參考對象,加速了文化政策與設施的改善與更新。可是,要怎麼去填補置於眼前的大場館席次與表演空間,不無疑問。表面上,至少我們迎來了一個大劇場時代,致使從中央到地方,回頭去檢討舊有的場館,但也要費力讓這麼多大型劇院與現實的劇場發展產生交集。 面對大劇院時代可能的問題,先說音樂好了。從台灣的藝術節來看,總覺得本地音樂節目的產製較弱。依平常音樂節目借用場館、安排檔期的習慣,裝台時間顯得過少。使用再好的場館也需要仔細去考慮空間與聲音系統的特殊性吧。其他表演藝術也是一樣,營運者和使用者要能合作,兩相設身處地,交互理解一場地的優缺點。劇院是極為重要的公共建築,營運者和使用者要維持劇院的永續使用,並建立、擴散與觀眾的連結。 這幾年表演藝術最有活力的,還是那些勇於實驗、積極創新的演出。在這些演出中,還能讓人確定台灣從解嚴前後的小劇場運動以來,在當代的亞洲劇場歷史中取得的座標。並且靠著這些演出,更清楚看到台灣優秀的技術劇場如何支援了能夠呼應當代劇場的創作。 劇院與創作者、觀眾的關係環環相扣。誠如上述,一直以來,「台灣小劇場」傳達的毋寧是強大的精神面向;起初不論空間大小,沒有固定形象,但是眾家一直踏在創新的台階上。時至今天,觀眾對於創新的東西,不一定有呼應,甚至就是覺得看不懂。所以有時劇院需要提供協助「跨越邊界」的教育,告訴觀眾進到劇場裡要大膽一點,如同大膽的創作者,觀眾也可能因為進到劇場創造很大的能量。 大劇院時代對我的工作與生活來說,也許真的就是多去思考音樂與傳統藝術吧。當然,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展開與兩廳院的討論與合作,以及特意或演出兼程地,去考察國內外各地的劇院,讓自己和團隊做好準備。雖然我剛說,整個台灣劇場發展脈絡是小劇場精神的延伸,但是這不能無視學院與大劇院的專業體系發展與更新,注重與之交會的火花,才可能去看到新的改變。 在這個時刻,最想給年輕的劇場工作者的建議是,一定要有創新的精神。在劇院的領域中要懂得合作。表演藝術有個很重要的功課,就是要多去面對自我。現在,機器人都進到劇場領域了,還更要產生有溫度的創作
-
特別企畫(二) Feature 創作、經營者╱全民大劇團導演、團長謝念祖
閃開,讓專業的來
我不太懂什麼是大劇院時代。劇院對於我們創作者來說只是建築物,不代表什麼指標意義,重點還是得回歸到作品,要看藝文活動有沒有因為大劇院變多而更加地蓬勃。當然也許建築物變多,一些大型的表演或許能因此走出台北,去到台中、高雄,達到推廣藝術的效益。關鍵仍是創作者與觀眾的關係如何在大劇院中發生?並不是每齣戲都適合大劇院。 第一個,需要思考市場。我們的市場是否能吸引那麼多的觀眾?大劇院兩千人的座位,要是觀眾沒坐滿會很慘。在大劇院中,從舞台布景到人員編制,各方面都需要擴大,更要考慮背後的資金運作,製作上需要不同的思考邏輯。所以第二要思考商業機制。大劇院時代要找出能運行的商業機制,讓觀眾買票看戲,不能單寄望政府補助。但是大劇院有檔期問題與審查機制,沒有改變這些限制,可能性仍令人擔憂。此外,舊有場地會不會變成蚊子館也是問題。公營限制太多,政府應該獎助民營劇場,活化創作和市場。 這幾年表演藝術最有活力的應該是台北辦的「藝穗節」,牽涉到人的部分。也許裡頭作品不是最好,但沒有了大劇場那種說不出一套標準的審查,亂七八糟的活力展現非常棒,表現出台灣的自由。不過說到跟世界對話,若不再提「雲門舞集」,可能比較難想到具體團體。國際劇場藝術節邀團隊來台演出算是文化交流,然而由兩廳院官方主導的交流仍是菁英文化。這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對於處在那圈子外,眾多實際在台灣創作作品的眾多團隊幫助有限。所以真要推薦,我想還是藝穗節那種活力。 劇院與創作者、觀眾的理想關係是什麼?基本上就是看創作者和觀眾的關係。劇場的珍貴處在於由舞台上的創作者和台下的觀眾一起完成演出,所以必須要有流動和理解。劇院只是殼而已,它提供了創作者和觀眾在一個空間當中,去理解作品呈現。在那段時間過程中,觀眾有理解、有感動、有憤怒、有喜愛。所以劇院不應該自己做節目,那是「假會」(台語,不懂裝懂之意)。 大劇院時代對我的工作沒有造成改變,我們劇團本來就是做大戲。也許日後可能的改變在於,若一次申請就能訂下台、中、南三地檔期,工作上會方便點。但至少場地變多,仍舊很棒。大劇院演一場,可能就抵其他地方兩場,可以把經費做更妥善的運用。像我們今年就開始巡迴,去台中演《當岳母刺字時媳婦是不贊成的!》,票房全滿。你說有沒有市場?有的。 最想給年輕的劇場
-
新藝見/新銳藝評
人的回歸
破碎而轉折生硬的《加利哥的故事》則成為顯著的祭壇,重要的不是其中的愛情、離別、流浪等,而是人立足之上的質感轉化。如同配樂有許多部分並非我們習以為常的,應該在戲劇中出現代的優美旋律,而是回歸到器樂的聲音本身,人在這史詩改變而成的作品之中,回歸軀體的自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