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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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 Feature 十位表演藝術工作者的心聲
文化部的眼裡要看得見前人、今人和後人
飛人集社劇團藝術總監 石佩玉:可以廣建小劇場,為在地表演藝術扎根嗎? 最近,劇團主動安排了一趟台灣巡迴演出。計畫規劃了將近一年,行政人員打電話至各地縣市中心尋找兩百人席次以下的場地。全台灣打一輪,好不容易找到六個。原來,台灣的小型場地居然這麼稀少。每一個縣市都有一座上千人座位席的文化中心,卻沒有兩百人座位席的小型實驗劇場。 聽說,大團隊到文化中心演出時都可以票房全滿,這表示藝文推廣的確開始在各地開花結果。但是,這畢竟是外地來的演出,不是在地人的創作,小型展演空間就是用來鼓勵在地創作的。試想,如果當地藝術家或深具潛力的創作者希望作品發表,誰有辦法可以隨便花大錢上大舞台?他要如何「練習」更完整表達在地文化?於是只好遠赴他鄉如台北或美國或歐洲,於是文化出走。 文化來自在地生活提煉,表演藝術則是文化的結晶,而小型演出空間更是孕育在地創作的搖籃,只可惜現況是,被官員以「觀眾人數太少效益太低」而一筆刪除,甚至讓民間苦撐的小型空間自生自滅。 文化部,有可能從中央角度於各地興建空間,深度培養文化,做「在地表演藝術扎根」的動作嗎? 劇場工作者、花蓮冉而山劇場核心團員 吳思鋒: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 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如果預算不能透過有效、透明的機制,找到適當的人、適當的活動模式讓它發揮作用,文化環境的孕育仍然遙遙無期。例如我所居住的花蓮,地方政府依然以興蓋硬體為主要的方向,卻忘了軟體才是文化軟實力的基礎。 過去以來,文化局雖然利用既有館舍,協助地方團體舉辦展演,卻忽略行政、策展、創作等面向的人才培育舉措,乃至進行各種交流,以及補助、行政制度未加完善,使用者付費的習慣亦未於地方被推廣,只是將每年展演次數的增加便宜行事地與文化環境的累進劃上等號,凡此種種皆對藝文團體在地發展形成不夠友善的環境,反而導致本來就極度缺乏藝術行政人員、製作機制的地方藝文團體處處掣肘。 經費並不能夠療癒這些積習已久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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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 Feature 資深影視導演
王小棣:我希望文化部的人可以快樂
我希望文化部的人可以快樂。為什麼不快樂呢? 過去看了太多新聞局公務員不快樂的臉。他們可能剛從反覆討論「暴露三點」,「影響善良風俗」等禁令的會議上頭昏腦脹地走出來;他們也可能是剛從哪個沒有邦交的國家,長期被中共打壓後灰頭土臉地請調回來;又或許他們忽然接受了長官的指令,才抄好了各方意見匯集成了與舊版本可能只有一百字差別的新的電影法送進立法院,結果有一讀,沒二讀,被看衰了笑不出來他們可能根本不愛看台灣新電影還要被片商罵三字經五字經;坐在冷氣間裡決定把輔導金砍一半,發一半面色鐵青地執行政府化妝師的化妝政策。他們也可能剛剛考上公務員資格,也可能剛剛升上科長,業務上要找評審來開會,要在年度預算執行期限之前發放巨額國家旗艦輔導金。本來在評審會上要幫投標者一分不差地按鈴終止他們發言,所有發言結束,把門關上以後他們又必須靦腆地告訴評審,選出來的電影其實拿不到什麼錢然後,最可怕的,總統大選完,還會空降來另一組顏色的外行新長官和他們需要電影襯托政績的優先順序一覽表 嗯,這麼不快樂,可是他們都要去文化部報到了 那我希望文化部可以縮小,可以把所有目前合併進去的單位之中,對文化工作沒有興趣或沒有專業素養的公務員,輔導轉介到他個人屬意的其他單位去。 文化部縮小到適中的規模之後,更努力扶植各地的文化局,加強中央和地方文化單位的互動關係,以及地方文化行政人材的培育和考選,讓全國的文化工作能夠有地方特色的生氣蓬勃又有歷史宏觀的整體建設方向。然後所有短程或中長程的計畫都能夠有檢討的機制。 至於電影,要說的說過太多了。那個「投資者可以減免稅賦」的政策,請問到底執行起來有什麼問題,有人可以了解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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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二) Feature
海港城市藝文美景 誰「人」來繪就?
曾幾何時,高雄這個工業之城、港口之都已染上濃郁的藝文氣息,勞動階層為主的人力多了餘裕和機會走進劇場聆賞表演藝術,隨著大東、岡山、衛武營等表演場館陸續修整或落成啟用,愈來愈多表演湧入高雄,高雄是否將變身為一座藝文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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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二) Feature
有了空間,在地團隊也有了希望?!
已經或即將有這麼多場館開始營運的高雄,感覺充滿希望的高雄,難道不能也全台獨家率先創新更具體養成團體的決策?發揮龍頭作用將資源聚攏,召集團隊給與中長程計畫的建議,以打破長期以來各團體或單位各做各的習慣?若是如此,那麼藝術家們會感到多麼幸福,出走的應該包包收一收也會想回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