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里的音乐到底是配乐还是音效,在台湾还未有专业化的定义及分野。然而我们回首历史,可以发现许多戏剧与音乐彼此合作的经典作品,値得我们从中探讨、学习与创新。
戏剧配乐的英文为“incidental music”,原是泛指一切为戏剧作品,包括舞台、电影、广播及电视节目所特地「谱制」的音乐。但随著电影配乐(film music)、广播片头(jingle)与电视节目主题曲、片尾曲的区隔日渐明显,inci-dental music便多用为戏剧配乐的通称了。在台湾的剧场界,对于配乐与音效的分野与定义,尙未明朗化或专业化,在表演节目单上,也常见到以「音效」一词来替代剧场配乐(注1)。在本文中,便试图厘淸音乐在剧场表演中所占的地位及其所扮演的角色,以了解「剧场配乐」在表演中的重要性;并尝试透过历史纵向轴的概略浏观,与目前西方剧场表演的例子,为国内身分暧昧的剧场配乐,寻找一个更为适切的定位。
历史上的戏剧配乐演变
早在古希腊时代,悲剧演出时的歌队(cho-rus)便兼具了配乐 、观众舆论、分幕、剧情交代、气氛烘托等多重角色。到了中世纪脱离教会仪式剧渐朝世俗化发展的圣迹剧、神秘剧、道德剧等「宗教剧」里,音乐也随著世俗化的脚步被纳入了演出中:在进场、退场、制造景观特效、加强象征意义时,会适时点缀一些简单的配乐,其大多是当时流行的民谣、俚曲或教会音乐的套用。在主流的宗教剧外,还有许多「世俗剧」的剧种,其揷科打诨的成份与对音乐的挪用,较诸「剧以载道」的宗教剧更为广泛、丰富与多元化,耍闹欢乐的气氛也更形浓厚些。
现存最早一出使用音乐的世俗剧,是西元一二八三年由法国诗人兼作曲家Adam de la Halle所作的《罗宾与马雄的游戏》Le jeu de Robin et Marion,显示当时在教会强势文化下另一波暗潮汹涌的世俗娱乐倾向。但不管是希腊悲剧的歌队、中世纪的宗教剧或世俗剧,音乐在剧场表演中的角色仍处于尝试、模糊的阶段,以串场、吸引注意力、制造娱乐效果等被动、附属的成份居多,与人物、剧情或其他剧场要素(如灯光、服装、布景)互动的成份,仍有待后世的创新与开发。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剧,方才出现了近似现代剧场配乐的音乐使用概念。但在十六世纪与十七世纪前半,或许是受到中世纪戏剧观的影响,配乐多用于喜剧与田园剧(pastoral)中;以贵族或英雄人物为敍事主轴的悲剧,因强调戏剧的纯粹性与道德主题,则被认为不宜掺杂音乐。直到莎士比亚傲视群伦的剧作,打破了喜剧/悲剧规制的藩篱,并大量地在戏剧中引入音乐性与旋律性(注2),才翻转了先前对戏剧音乐的僵化认定;至此,配乐在剧场中的应用与角色,便与现代戏剧相去不远了。
然而在歌剧崛起的十七世纪,对於戏剧配乐与歌剧的划分,仍有些混淆与定义的困难。在英国复辟时期作曲家艾克斯(John Eccles, 1668-1735)与菩赛尔(Henry Purcell, 1659-1695)的作品中,有不少关於戏剧的配乐,尤以担任皇家剧院音乐总监的艾克斯,总计创作了五十出以上的戏剧配乐,菩赛尔亦有四十出之多;对于他们作品中剧乐(注3)、宫廷面具舞(masque)或是半歌剧(semi-opera)的界定,仍有若干的疑义。同样地,对当时举足轻重的法国剧作家莫里哀与歌剧作曲家卢利(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合作的喜剧配乐、喜剧芭蕾(comedies-ballets)来说,也有著类似难分泾渭的尴尬。
在十八世纪戏剧史上的新古典(Neo-Classicism)时期,于一片矫揉造作的三一律与强调肖真的新古典剧作中,德国文学浪漫主义先驱的两位大将──歌德(Goethe, 1749-1832)与席勒(Schiller, 1759-1805),都曾经尝试在剧本中纳入音乐的桥段、探索新的戏剧方向。歌德最富盛名的巨作《浮士德》Faust,便有不少关于音乐冶宴的场景描绘;尔后的许多作曲家,如孟德尔颂、舒曼、白辽士、李斯特、马勒等,都曾受到这部耗时二十余载仍未完成的巨著启发,而谱制出一新耳目的乐曲。至于席勒,虽不若歌德有创制德国歌剧(Singspiel)的才华,但他的剧作和诗,却同样给予了后代作曲家不少创作的灵感,例如贝多芬最著名的第九号交响曲《合唱》,便引自席勒的诗《快乐颂》Ode to Joy;而义大利歌剧作曲家罗西尼的歌剧《威廉泰尔》Guillaume Tell(1829)、威尔第的歌剧《伦巴底人》I Lombardi,(1843)、《路易莎.米勒》Luisa Miller(1849)、《唐.卡罗》Don Carlos(1867)皆取材自席勒的剧作。这种戏剧影响音乐,音乐丰富戏剧的紧密关连,将文学、戏剧、音乐传统融于一炉的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或许是二度西潮后的台湾剧场界最値得深思与取法的所在吧。
跨界与融合?──十九世纪至今的戏剧配乐
到了十九世纪,取材自戏剧或文学作品的乐曲更为繁多,戏剧与音乐的互动关系,随著国家主义的兴起与歌剧发展也益形活络;义大利美声歌剧独擅胜场的时代不再,法国大歌剧(grand opera)与喜歌剧(opera comique)、义大利的谐歌剧(opera buffa)、德国歌剧各自称覇一方。此外,取代贵族成为社会中坚的中产阶级,以及其所代表的布尔乔亚文化与商业取向,无形中也促进了音乐与戏剧更紧密的交流;为营利而设的剧院与频繁的演出活动,让音乐家、作曲家的作品,从昔日只为博君一粲的侯门宫廷,飞入了寻常的百姓家与商市街肆。更为普及的中产阶级消费能力与品味,也间接促发了新乐种与戏剧表演型态的革新。
在许多十九世纪「古典音乐」与戏剧合作的例子中,最著名的是孟德尔颂为莎剧《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1842)所作的配乐(注4),为各地剧院演出不缀的莎剧谱曲,俨然已成为古典音乐一个心照不宣的传统。而历来因莎剧得到灵感而创作出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在此便不加赘述了。
从十九世纪繁花胜景的剧场剧乐,延续至今,流传了不少荡气回肠、家喩户晓的名作,诸如一八七六年同为挪威籍的作曲家葛利格,为「现代戏剧之父」易卜生的剧作(以北欧神话为题材的)《皮尔金》创作的戏剧配乐;以及佛瑞(1898)与西贝流士(1905),先后为瑞典象征主义剧作家梅特林克(Maeterlinck)的剧本《贝利亚与梅莉桑》Pelleas et Melisande演出创制的配乐。后者纤细动人、充满了暧昧的象征,是现代戏剧最重要的经典剧作之一。首演后不久,德布西便于一九〇二年创作了颇受好评的歌剧,一九〇三年荀白克也以它为题谱出了别具风格的交响诗。至于浦罗柯菲夫的交响曲《彼得与狼》(1936),藉童话与戏剧对话的形式,将各种乐器罗织其中,成为认识乐器与交响曲的最佳入门,又何尝不是另一种音乐与戏剧元素饶富创意的融合形式呢?
西方古典「越界」的显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斯特拉温斯基首开音乐家与剧作家联手创制的先例,他为鲁梅兹剧本(Ramuz)创作的舞剧《大兵的故事》Soldier's Tale(1918),使剧场配乐跃升为戏剧演出重要的一环,不再仅是屈居幕后衬托氛围或为其踵事增华之作,也为日后古典音乐与戏剧界、舞蹈界的合作,做了一次成功的历史性示范。时値剧场史上第一次前卫运动、百花齐放的时期,各种新的演出形式、主义纷纷出笼,视觉艺术、表演艺术的各项媒介,互涉融接,有了前所未有的「前卫」创新风貌。六〇年代以降,在美国因缘际会地开展了另一波的表演革新风潮,被史家论为剧场界的第一次前卫运动,戏剧演出从文字与剧院的框架空间中走了出来,与音乐、影像、建筑空间、意识形态……等层面有了更深入、更广泛、更繁复的对话与试验。
去年曾经来台演出的菲利浦.葛拉斯(Philip Glass),与实验剧场奇才罗勃.威尔森(Robert Wilson)的合作关系,便是一个广为周知的范例。曾就读茱莉亚音乐学院的葛拉斯,也曾师事过印度香塔琴大师拉维.香卡(Ravi Shan-kar)与亚拉.若卡(Alla Rakha),在从极限音乐的创作中摸索出自己独创的风格后,于一九七六年与威尔森合作充满实验特色的《沙滩上的爱因斯坦》Einstein on the Beach而声誉鹊起。其后,他不断为美国实验剧场界谱做配乐,也陆续地写过多出歌剧、音乐剧场(music the-atre)与电影配乐的作品,但仍以他与威尔森意象剧场(image theatre)相辅相成的关系最令人津津乐道。而与葛拉斯同样以极限音乐闻名,并一样试图打破「严肃」与流行音乐疆界的英国作曲家迈可.尼曼(Michael Nyman),因电影配乐《钢琴师和她的情人》The Piano而广受欢迎的尼曼,亦是一出身古典乐界而越界的显例。
此外,在德国的现代剧场史上亦有Weill、Eisler、Dessau等人为布莱希特「史诗剧场」配乐的先例。而前几年因癌症病逝的德国当代重要前卫剧作家汉纳.穆勒(Heiner Muller),也曾与作曲家Heiner Goebbels密切合作,并由ECM唱片推出了《电梯里的男人》The Man In The Elevator等剧作的演出配乐,亦算是实验剧场配乐的一个参考个例。
有待来者「破门」之举
反观国内的剧场界,音乐与戏剧的配合程度或层面较为制约、贫简,罐头音乐或拼贴式的克难做法,主要受限于预算或演出成本的考量。近年来,也不乏流行乐界与商业剧场结盟,互惠互利的强势宣传例子,但定型化与商业气息浓厚的利弊互见;而在主流市场之余,也有一些胼手胝足的小剧场配乐个案,如河左岸剧团《海洋吿别》的演出配乐,最后由水晶唱片集结发行的罕例;乃至也有由广吿配乐、电子合成玩家跨界剧场配乐的个体户……;较为稳定与长期的,仍属于学院的教育系统,如位于关渡的国立艺术学院,每年定期的戏剧系公演,会邀请音乐系、所主修作曲的同学加入排演、制作,以慢慢培养剧场配乐的人才。
但大体而言,在认知与界定不淸、剧场惨淡经营、配乐者玩票性质大过专职的背景、学校专业养成不足的前提之下,剧场配乐在台湾的扎根与开花结果,恐怕还有一段漫漫长路。而观众与媒体观念的导正、专业训练的强化与提升、人才培训与剧场大环境的改善(即合理待遇、良好的互动关系、设备的改善)等迫切的问题,亦非剧场界可只手回天的,如何集思广益、打破门户之见、提供较为完善的工作环境,或许是当前亟需正视与思考的课题吧!
注:
1.音效是包括一切声音的剧场特效,例如开门、枪声、车声、门铃声、谈话声、鸟叫声……等塑造或烘托气氛的声响,皆属于音效的范围;而配乐则是指「有旋律」的背景音乐,乃是由剧场配乐师根据剧情所谱制的,与音效的「被动」配合性截然不同。
2.许多评论家便指出莎剧的对白,具有音乐的节奏感与韵律感。这种韵文(verse)的口白,与昆曲、京剧等中国传统戏曲讲求「唱、作、念、打」基本功里念的训练,有某种相似性与对文字韵化的异曲同工之妙。可能是莎士比亚悲剧多被台湾改良京剧团体,如雅音小集、当代传奇改编、挪用的原因之一。
3.关于剧乐、乐剧、音乐剧、音乐剧场、剧场配乐的名词定义与分野:剧乐是戏剧配乐(dramatic music)的简称,多用于作曲家曲目分类上;乐剧(music drama)是华格纳主倡的新词,用来表述他对音乐展现戏剧性的一种理想乐型;音乐剧(musical)系指美国百老汇或伦敦、巴黎固定商业剧院上演,介乎歌剧与舞台剧之间的一种流行通俗剧目;音乐剧场则是六〇年代以降实验风潮的产物之一,以音乐来呈现戏剧的一种表演;剧场配乐(incidental music)则是指为戏剧表演或节目所作的配乐。
4.孟德尔颂另有一首《仲夏夜之梦》序曲,编号作品21,作于一八二六年。前述的英国作曲家菩赛尔也曾于一六九一年以此为本,谱制《仙后》一剧;一九六〇年英国作曲家布瑞顿也创作了一出三幕的《仲夏夜之梦》歌剧。
文字|刘婉俐 音乐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