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湾剧场界来说,虽有某种程度的「分众」设定,但观众面目仍无法清晰明辨,在表演艺术制作人与行销者的眼里,「观众」究竟仍是一组「假设」,直到演出现场才「验明正身」的过程。而观众与作品这组想像的过程,确实能被掌握或操作吗?
当表演艺术变成一门生意、文创产业是种流行、艺术行销被视为专业,昔谓「艺术vs.商业」于今之认定边界一再滑移流动,此刻台湾表演艺术工作者(乃至观众)正如何思考「市场」、「商业剧场」、「大型剧场」(甚或「定目剧」)这些字眼的意义与之间的关系?当几部叫好叫座的案例出现,如绿光剧团「国民戏剧」《人间条件》系列、表演工作坊《宝岛一村》或未演票房先秒杀的莎妹剧团《羞昂App》等「好评加演」看似「供不应求」现象时,各家剧团艺术家与行销手如何看待,这是否具有市场取向的「适者生存」意味,或观演关系应架构在「消费、交易」的立场来处置。
「观众」究竟仍是一组「假设」
有此一说:「客制化剧场」(并按其品牌化经营)作为一种「商业剧场」操作逻辑的奏效,是否已成了范式或法则?此说(之提问与问题意识本身)或可这样讨论:族群化分众与类型化作品在市场供需上、观演交流上等介面的相对定位问题。首先,剧场工作者正如何思考「分众」:狂想剧场制作人曾瑞兰举例分析,「分众行为在行销语汇予以意识化前,就行之已久,如传统戏曲或儿童剧便是对应特定观众族群之显例,同时作品自身也有其表现语言的类型化条件;或绿光剧团早期的《领带与高跟鞋》便具有白领阶级作为观众设定的意图;或明华园的演出节目单文字会有较大字体的安排,以照顾银发族群需求等行为」。但普遍状况而言,艺术家并非总是有意识地按分众为前提生产创作(譬如屏风表演班的《三人行不行》一开始亦非一个「作为大众剧场意图」的制作),也不总是一边排练一边思虑「我的观众」是否能看得懂,就算有这样的意识,也未必精密到「我的观众」的细节成分(性别、阶级、教育程度等身分定位尺度)究竟是谁。更别说,台湾多数现代戏剧团体多以艺术家为营运核心(而非制作公司导向的生产模式),很多时候剧团仍然摸不清楚自己的观众族群究竟是谁。
即使回到表演艺术制作人与行销者的眼里,「观众」究竟仍是一组「假设」,直到演出现场才「验明正身」的过程。而观众与作品这组想像的过程,确实能被掌握或操作吗?如果观众的口味与购票欲望乃建立在特定条件上,却也无法保证其间喜爱偏好没有变因。
人力飞行剧团制作人张宝慧就认为,就算行内人普遍认为《台北爸爸纽约妈妈》或《地下铁》对应之客群鲜明(如书迷、歌迷、影迷),但这些界定都太过单一不精准,「观众」身分仍然是块谜团。即使行销会议上「文青」经常被设定为剧团的可能观众族群,也都不能就此拍定乃至予以所谓「客制化」的行销操作。这也许如实反映艺术作品被架构于产业化行销逻辑上的悖论。同时表露,表演艺术作品到底无法是件「商品」的本质。所谓包装或行销将「消费者vs.商品」之方法论运用于「观众vs.作品」的想像上,事实上真是场「想像」。
不符在地现况的产业想像
实况也许是,真正拥有「长期」、「大量」的艺文欣赏人口才能构筑真正「市场论」或「商业剧场」的讨论情境,实则不符在地文化现状。譬如,多数公部门表演馆所的营运为场地租借制,而不是艺术总监制能生产自制节目,无法创造「定目剧」那样的经营。又或,剧场圈几乎没有制作公司式的节目生产制度,「制作人」并非真正在「制作」(produce/create)节目,仍多取决于「导演」的创作欲望为制造基础。制作、行销的先天性启动及其所谓「商业」模式,目前可能较多实践于国片产业的方法论。进一步说,商人与艺术家的权力消长与合作方法尚未有共识,少数成功案例也不足就以「这就是商业剧场」一概论之。这样看来,该如何看透「表演艺术产业」在文化政策与媒体操作下变成「貌似理所当然」的显学,同时又如何影响艺术生产结构,才是问题背后的问题所在。
Case Study:莎妹剧团《羞昂App》
「小剧场」一词用于作品与剧团定位时到如今,究竟如何能理解它?近年开始生产大型制作的莎妹剧团亦持续出品她的「小剧场」,其企宣行销语法与规格无大小分别,调性稳定地对话著一批忠实观众群。近期将上演的《羞昂App》亦然,却造成意外的收获:演出前四个月启售,一周内十一场演出两千张票券销售一空。莎妹从未遇过自家作品,演出根本尚未亮相,看倌便如此青睐的激卖盛况。这种快速秒杀艺文节目的抢购热潮,通常发生于国外知名大师级艺术家节目来台或台北儿童艺术节身上。或者说,像流行音乐歌手演唱会那样。
导演Baboo观察,这批抢购观众应近八成以上不是惯常艺文观众,而是《羞昂App》这出戏的灵感来源及创作取材——部落格作家「宅女小红」的粉丝。「粉丝」(Fans),一种上世纪晚期在文化研究领域被正式讨论的族群。想来有理,激烈抢购偶像表演门票及其周边商品、机场接送机、随行追踪最新动态等,确实是一般印象中的粉丝行动。另一则对照是,「国内节目+实验剧场+八百元均一票价」,并非往常所谓「小剧场观众」能轻易入手并煽动购票欲望的组合。但这对宅女小红的大宗「OL」粉丝来说无碍,在意的或也非「舞台剧」或是「小剧场」。但是,「OL」是谁,走出剧场后她们如何能够留下来变成莎妹的/剧场的观众,是否因此出现一种「给OL看的戏」及它的行销对话是什么?这些都有待演出后,to be continued。(林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