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她的论述来推敲,张爱玲似乎并不认同音乐的意义在于声音流动所塑造出来的形式美感,而是随著音乐而来的感觉、歌词内容与生活联想,甚至因为伴随著听音乐会、学钢琴害怕上课的负面经验……张爱玲所喜欢的是以一种与她成长经验,与她的感知紧密环环相扣在一起的中国音乐;这是采用另一种美学理念所形塑的音乐,既无「有计划的阴谋」,更没有「出力交缠,挤搾」,有的只是随著人们真性情流露出的衷心感受与心中理想化的自然美景。
当某人在廿多岁时写道:「我不大喜欢音乐」,相信世上没几个人会太在乎这意见,要不就是觉得世事难料、来日方长,人总是会转性的。但是当这年轻人在当时就已成名,并且已写下了许多流传后世的小说,似乎人们对她的看法也就不得不赋予关注,想了解一下究竟为什么这位能够创造出色彩缤纷、韵律铿锵文字风格的作家,对音乐却不大喜欢,且纯以直观浮面的角度描述著它——对的,我说的就是张爱玲!
不过说真的,倘若没了「胡琴咿咿哑哑拉著,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又能说出多少「说不尽的苍凉故事」(《倾城之恋》,1943.9)?假如娇蕊不在钢琴上挑逗地弹著《影子圆舞曲》,她又能成为诱惑佟振保的红玫瑰吗?
虽然「画图之外我还弹钢琴、学英文,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私语〉),「九岁时,我踌躇著不知道应该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生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天才梦〉,1939),但是这浅浅的音乐足迹随著她的成长,在《秧歌》(1954)、《赤地之恋》(1954)里,只剩下锣鼓的呛七声,在《半生缘》(1968)里终至消失无踪。
「交响乐」是一场策划缜密的阴谋?
综观她的创作,张爱玲并不讨厌国乐,可是不知怎么的,对于西方古典音乐的巅峰——交响乐,她就始终没什么比较正面的说法,对于凡哑林(小提琴)更是有些独特的看法。在《连环套》(1944)中,她以生动的文字描绘主角在场外听到交响乐的经验:
「那一天是傍晚的时候,我到了戏院买票去,下午的音乐会还没散场,里面金鼓齐鸣,冗长繁重的交响乐正到了最后的高潮,只听得风狂雨骤,一阵紧似一阵,天昏地暗压将下来。仿佛有百十辆火车,呜呜放著气,开足了马力,齐齐向这边冲过来,车上满载摇旗呐喊的人,空中大放焰火,地上花炮乱飞,也不知庆祝些什么,欢喜些什么。欢喜到了极处,又有一种凶犷的悲哀,凡哑林的弦子紧紧绞著,绞著,绞得扭麻花似的,许多凡哑林出力交缠,挤搾,哗哗留下了千古的哀愁;流入音乐的总汇中,便乱了头绪──作曲的人编到末了,想是发疯了,全然没有曲调可言,只把一个个单独的小音符叮铃当啷倾倒在巨桶里,下死劲搅动著,只搅得天崩地塌,震耳欲聋。这一片喧声,无限制地扩大,终于涨裂了,微罅中另辟一种境界。」
看到这段文字,身为音乐家的我不禁好奇起来,究竟上海交响乐团在兰心剧院那天演的是什么乐曲,让张爱玲做出这番的描述。若是这经验的时间点是在文章完成的前后,那么那时梅帕器已经不再担任该团的指挥。当天指挥的又是谁,是日籍的客席指挥吗?还是她在说的来自于更早之前的印象?究竟是他们演得不太好,因而导致作家有这番描述,还是基于一些美学上或个人因素,真的不太喜欢交响乐。在〈谈音乐〉里,她进一步写道: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分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著,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小喇叭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这段文字的语气读来有点在奚落那些听交响乐的人,反正「音乐是会完的」,「抵抗」终有结束的一天。在《封锁》(1943.8)中,她写道:「她家里都是好人,天天洗澡,看报,听无线电向来不听申曲滑稽京戏什么的,而专听贝多芬、瓦格涅的交响乐,听不懂也要听。世界上的好人比真人多……翠远不快乐。」什么叫做「好人比真人多」,好人「专听贝多芬、瓦格涅的交响乐」,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真人」呢?而「真人」听音乐吗?倘若听的话,又是听什么音乐?显然她对那些自认受过英式教育的上阶层社会「好人」是有点鄙夷的。
把对学院派的批评套在交响乐上
其实文章中所提及「不喜欢音乐」的观察点,在在都是交响乐赖以傲视群伦的特色。要写作交响乐曲除了需要有精湛的作曲技巧、足以引人入胜的乐思之外,更要能够精通各种乐器、彻底掌握管弦乐法。因为这类的大型演奏会乐曲得动辄运用五、六十位甚至近百位音乐家来演奏,观众数以百计,并且必须在专门为其设计音响效果的音乐厅中演出,才以得展现其真貌,所以它必须以逻辑性的思维、宏大的气势、夸张的动作、强烈的戏剧效果来感染观众,否则要不就是无法符合资源与成果之间比例须相对应的准则,要不就是其所传播的讯息更是无法清晰地越过舞台,将台下所有的听众融入如汪洋之海的乐声中。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分过多。」有点像是想当然耳的推敲语。据各方的记载,上海交响乐团的演奏水准颇高,演出的也大多是音乐史上的名作,因此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乐曲「格律的成分」是否过多真的是个疑问;作曲者是否「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更是一项疑问,说来有点像是把对「学院派」的批评套在整个交响乐上,除了以偏概全之外,也有点人云亦云。
张爱玲对声音的描写很生动,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关于「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零零落落,历碌不安」、「没有情调」的观察,就有些过于独特了;显然要不是真的演得惨不忍听,要不就是真的因为听者缺乏深一层的音乐理解与欣赏力,来掌握艺术层次上更高的室内乐,假如连钢琴三重奏也「没有情调」的话,难怪真的是「不大喜欢音乐」。
根据她的论述来推敲,张爱玲似乎并不认同音乐的意义在于声音流动所塑造出来的形式美感,而是随著音乐而来的感觉、歌词内容与生活联想,甚至因为伴随著听音乐会、学钢琴害怕上课的负面经验——「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著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张爱玲所喜欢的是以一种与她成长经验,与她的感知紧密环环相扣在一起的中国音乐;这是采用另一种美学理念所形塑的音乐,既无「有计划的阴谋」,更没有「出力交缠,挤搾」,有的只是随著人们真性情流露出的衷心感受与心中理想化的自然美景;无论是《阳关三叠》唱片「格蹬格蹬的嘎声」(〈创世纪〉)、「咿咿哑哑」的胡琴、「劈头劈脑」的锣鼓吵杂声、充满「人间味」的申曲,这些声色反而更能勾动她的心弦,并传神地增添了个别故事独特的音乐性氛围。
流行音乐也在行间留下足迹
在她《香港传奇》里比较多流行歌的足迹。她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提到当时风靡人心的流行歌〈影子圆舞曲〉。这是一九三三年好莱坞电影The Gold Diggers里的主题曲,原唱虽然不是平.克劳斯贝(Bing Crosby,1903-77),但是这位三、四○年代的红歌星在同年灌录的唱片,却使得此曲广为流行,歌词写著:“In the shadows let me come and sing to you. Let me dream a song that I can bring to you. Take me in your arms and let me cling to you. Let me linger long, let me live my song. ”「爱情」,乱世里潦草的爱情,只剩双手一摊的苍凉手势。
在《第一炉香》里,薇龙因为推辞不得所以唱了一支《缅甸之夜》,网上查了半天都找不到《缅甸之夜》,勉强找到〈缅甸之月Moon over Burma〉,这部一九四○年出品的电影,主题曲是由Dorothy Lamour(1914-96)所唱,她跟鲍伯.霍普(Bob Hope,1903-2003)及克劳斯贝所拍的“Road to …”一系列电影红极一时。“Moon, high in the beautiful eastern sky, Moon, when will you answer my lonely cry? Moon over Burma, smiling above. They say that you are the wonderful Goddess of love”, 歌曲合乎《第一炉香》的年代、场景氛围与音乐种类也对,很有可能是作者把歌名写错了,足以令人对她是否真的熟悉此曲微起疑窦。
其实,小说中所提到的乐曲永远不是张爱玲的重点;在《道路以目》(《流言》)中,张爱玲写道: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唯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分』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分』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初学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人的成分」!出于人、关乎人!重点是演奏乐曲背后的那个人,直观从这声音中所感受到「呼之欲出」的人。她的故事讲的都是关于人!一直就是在残破的乱世中,努力活出感觉与自我的人!
与音乐一起东流的生命记忆
「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著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凡哑林「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著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我总是会想起张爱玲在《霸王别姬》里所写的:「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捎。」假如生命与爱情最后都会变得残破不全,那么悲壮的结局该是个好选择,只是又有几个人的能够享有这样的结局?
张爱玲或许的确真的不喜欢音乐,假如音乐以及与音乐相随的生命记忆,永远像是东流江水,就算是「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金锁记》)最后也变成令人惊悚、寒毛竖立的恐怖;说实在的,我也还是宁可选择不喜欢音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