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欣赏应是脱离自我踏上朝圣之旅,而不是把它强拉到身边,合我可用者留,无利者退,并名之为「市场机制」,实则完全不解艺术对人类的「无用之用」。若没了艺术的层次别,不认知境界差距,不视其高于蜉蝣生命之上如同净心仰望的「空气稀薄」圣地,我常会想,以我们对「夜市文化」的推崇,把「橙汁鸭胸」卖到路边摊上的日子,将会不远了!
卅多年前在维也纳念书时,有次我的作曲恩师Francis Burt(1926-2012)在上课时气冲冲地跟我说,他前几天去一家中国餐馆吃饭,才坐下来就听到餐厅音响放起贝多芬的「皇帝」钢琴协奏曲,顿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未点餐便起身离去。他看我一副不解的样子,接著又补了一句话:「这种音乐应该是专注聆听的对象,怎么可能被当作是下饭的配乐。」当时我心想:「还好啊,干嘛发这么大的火!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这表示餐厅主人很有品味啊!况且让好音乐处处飘扬,这样才叫推广古典音乐啊!」
萧邦地下有知,会开心吗?
不过,我最近常在想,不知道萧邦听到他的《降E大调第二号夜曲》被我们的捷运拿来当列车到站的地景音乐,还加上一些加料改编,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他会欢天喜地地说:「哇!谢谢大家的支持!好高兴我的曲子在台北得到广大的喜爱与回响,连捷运都采用我的音乐,而且还很贴心地为我做了现代感十足的改编,更适地合宜的添加上环境音,不但让我的音乐在台北市得到更广泛的流传,同时更显示了这城市的高文化水准!谢谢大家!我爱你们!!」
还是,他会说:「拜托各位,请不要这样糟蹋、不尊重我的音乐。我知道我曲子的著作财产权已经消失,但是著作人格权仍然存在,虽然你们无法也不见得需要取得我的同意,不过要改变(编)我的曲子好歹摸摸艺术良心,不要只想著藉我的曲子获取光环加持与实质好处。」
虽然我没有萧邦的专线电话号码,不过我想我猜得出他的答案。从Wilhelm von Lenz所写的《我们这时代的钢琴名家》一书中,作者对于萧邦个性的描绘,还有李斯特改他曲子的小细节,让他气呼呼这事,或多或少我可以猜出他的答案,况且我们现在做的甚至是改变原作,而不仅仅只是改改几个音而已。
我们该倾向尊重萧邦的意愿,还是我们现在做的有理?当然这并不构成真正的法律问题,因为萧邦已死,既无法抗议也无力阻止,不过或许当我们把这些杰作当标签四处随意贴,甚至喜欢把先圣先哲都文创式公仔化之际,是否沾沾自喜于把圣哲拉到生活层面上与我们一起吃喝拉撒睡,去除了原本应有的崇敬仰望与该保有距离的神圣性,顿时似乎自身的高度提升了不少,因之变得更有文化,也因为演奏著、听著莫札特,而变成了跟莫札特一样令人传颂景仰的天才般人物。
艺术欣赏,是脱离自我踏上朝圣之旅
真天才让我们体会一己的渺小不足,也使世人敬天畏地,免于堕入眼中无神祇的虚妄自大。推广不是将萧邦渗透到生活的每个缝隙,也不是觉得既然曲子已经俗了,就让它变身广告配乐、手机答铃、衬底背景,挤出它的衍生商业利润。我觉得推广应该是要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进入这音乐能以最佳样貌被欣赏的圣殿——音乐厅去欣赏它,而不是要它上街下乡四处趴趴走去揽客,更不是要它跟上时代,装扮成时髦chic模样,来符合今日流行美感与日常所需,演奏者则是需要找到它与当代的心灵联系点,激起绝妙美感,以不可亵玩的距离,昭示世人「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的深意。
艺术欣赏应是脱离自我踏上朝圣之旅,而不是把它强拉到身边,合我可用者留,无利者退,并名之为「市场机制」,实则完全不解艺术对人类的「无用之用」。若没了艺术的层次别,不认知境界差距,不视其高于蜉蝣生命之上如同净心仰望的「空气稀薄」圣地,我常会想,以我们对「夜市文化」的推崇,把「橙汁鸭胸」卖到路边摊上的日子,将会不远了!
文字|陈树熙 热爱飞行却又不太会降落,矛盾但真诚,好奇又武断,希冀引起您微笑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