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時間當稿紙,音符爲文字,作曲家如何讓聽衆一聆音樂建築的堂奧?曲式講座將一一爲讀者解構。
雖然在人們欣賞音樂的經驗中,總是少不了看到一些搖搖晃晃愁眉不展的獨奏家,或是跳上蹦下的瘋狂指揮這類生動的表演性視覺要素,但在本質上音樂畢竟是一門由聽覺所主導的抽象藝術。也正是由於其抽象的特性使得音樂在表達上,從描繪場景、營造種種氣氛到傳達情感無一不能旣確切但又巧妙地加以點明,生動傳達出人世間的感受。這也正是爲什麼浪漫時期的文人皆將音樂視爲超越文學的最高等藝術。但是由於音樂是種抽象的藝術,只能純憑聽覺領受,不能假手味覺、觸覺或視覺,因此如何在時間進行中理出某種秩序感,以便聽衆能追隨聲音,領會其主旨內涵,也就成爲作曲者創作時的主要問題,它在在考驗著創作者的寫作功力。
作曲如作文
音樂之所以是一種表演藝術的主因,並不是只因其爲詮釋者(表演者)與觀衆之間的表演形式而已,它還牽涉到時間與音響空間兩種要素,一如舞蹈牽涉到時間與舞台空間一樣。如何在時間中,用聲音在聲音的空間中塑造出一些形狀,而此一形狀在時間中展開時,由於呈現步調的快慢交錯而形成了一種韻律感。從而決定了樂曲的整體步調,對聽者形成某種特定的印象,辨識出音響空間的一些主要支柱點,進而將時間加以分割成長短不同的小塊時間,在一般的時間經驗外使聽衆經歷另一種形態的空間/時間關係。
上面這段話看來複雜無比,打個比方,假如我們將作曲比爲寫作文章的話,那麼在我們寫作文章時多半心中會有個主旨,然後將其劃分爲幾個段落,以敍述的過程來闡明。而作曲者呢,則是在心中對於曲子有個大致的完整意念,然後將材料與結構一步步遂漸詳細、確實地構思出來。在寫文章時爲了要點明主旨必須要有推論上的邏輯感,爲了要能使文章給予人精確的印象,所以要具備緊湊性,爲了要能促進文章之可理解,於是必須加以適當的分段,並且在適當的時候引証闡述。換在音樂上,在音樂進行中要具備邏輯感,以便聽者能順著樂曲進行的方向,順著時間的流動聽下去;而敍述的緊湊才能符合藝術的基本要求,以最經濟的手法淸楚地呈現最多的意念。至於適當的分段則在音樂中,主要是藉著不同種類,不同強度的「終止式」來加以標逗,使聽者易於掌握音樂的段落。
曲式挑戰創作成敗
爲了達成上述這一切要求,作曲家們在創作時所使用的方法就是「曲式」。一般當我們在說「三段式」、「二段式」時,指的是曲子的組成部份有多少個;而當我們在談「小步舞曲形式」時,指的不只是固定數目的段落構造而已,它尙且還包括了曲調、節拍、速度等該樂種的基本風格;又當提到「奏鳴曲式」時,我們說的是一種組織複雜的樂曲形式,有著某些固定的段落,各段落有其曲式結構上的功用。然而一個好的作曲者並不是依形式來塡寫曲子,而是讓形式順著曲子的材料產生出來,使得材料與形式合一,不是依樣畫葫蘆作篇八股文。
曲子或有形式,或無,不是非得一定要符合某種曲式才可。而當作曲者在構思時,如何以形式點明內涵,創出該作品獨一的曲式,這才是創作上及作品是否能屹立不搖的關鍵。欣賞者若能瞭解曲子的曲式,不但能在欣賞時瞭解「身處何處」,較輕鬆掌握曲子的整體,同時更可以深入瞭解創作者的心思與藝術上的成敗,而成爲眞正的音樂知音、欣賞者,從而在這浩瀚的時間宇宙中,捕捉住過往的心靈中所潛藏的秘密。這一切都得從瞭解曲式開始,套用歌德的話來說:「聲音人人聽的見,內涵只有有心人可以得知,而形式對大多數人而言將永遠是個秘密。」筆者將試著把各種的曲式加以詳細解說,希望能引領讀者多瞭解一些曲式的種類與其內在變化的奧妙。
文字|陳樹熙 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