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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行政有意思
平心而论

艺术行政有意思

艺术行政,绝不是可以照著标准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须将「艺术」与「行政」兼容并蓄的工作,至于到底是以艺术的眼光处理行政?还是以「懂得」的共识与艺术家工作?或者是用「艺术」的理想建立目标?这一切并没有定案,只有不断尝试更好的做法!「艺术行政」最迷人之处便在于此。

艺术行政,绝不是可以照著标准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须将「艺术」与「行政」兼容并蓄的工作,至于到底是以艺术的眼光处理行政?还是以「懂得」的共识与艺术家工作?或者是用「艺术」的理想建立目标?这一切并没有定案,只有不断尝试更好的做法!「艺术行政」最迷人之处便在于此。

我在纽约求学的第一年,马上就意识到自己无法成为艺术家,我太乐天了,找到一个答案就很开心,没有艺术家那种抽丝剥茧、化具象为抽象的能力,所以四年后,于一九八四年回台成立「皇冠舞蹈工作室」时,我「不得不」肩负起行政职务,让艺术家们畅所发挥,我则在幕后支援。那是艺术行政在台湾尚未启蒙的年代,所有工作都得从头一步一步摸索。

只要「痛到」,就一定会学到

我们一开张就邀请国外老师来台教学,虽然已在纽约谈妥工作内容和细节,但还是需要签一份合约载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是英文合约到底有些什么「眉角」?大至架构该长什么样?小至用词遣字要如何才够精准?我完全没有头绪。于是只得东奔西问地到处讨教,还参考了各种作家的合约,最后终于发展出属于我们的第一份合约。

接下来,外国老师来台,如何接机、安排住宿,给付费用的台币与美金该如何配比、付费如何签收等等,都是一项一项「痛苦」的学习。有一次,还因为艺术家当天临时需要零用金,我们不假思索地就顺手给付,并没有准备签单,导致之后双方对帐不一而发生溢付的状况。大家起先是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回忆,接著再带动作的「复刻」当天的场景及给付的状况,什么妳在窗口如何如何,我又如何如何打开抽屉拿出钱来,没想到结果艺术家落下一句重话:「难道妳们要为这五千台币遗臭吗?」我们听了只能摸摸鼻子认赔了事。但经一事、长一智,只要「痛到」,就一定会学到细节的处理。

在工作室开设大师班课程初期,点名也是一个学问。一开始我们会为缴费学员制作一张上课证,每次上课前,由学员出示,我们登录。登录的方式,从打勾、盖章、到注明日期逐步衍化,但因为不时有人忘记带证、或是来去匆匆未及登录,而于补登时又常发生错误,最后决定废除上课证。

取而代之的是每种课程的独立名单,学员进教室前只需报上名字,由行政人员记录。当时,为了鼓励老师认真教学,还特别设立奖励制度,凡超过设定的基本学生人数,老师就可获得额外的授课费用,所以在每堂课结束后,还要请老师于点名单上签名,以确定学生人数无误。

将「艺术」与「行政」兼容并蓄

不过行政可不光是建立作业的方法而已,也要能够推展我们的构想。我们希望学员不只能够上大师班的课程,也要能够参与大师的创作;大家不但一起在工作室里排练,最终也要在兼具小剧场功能的工作室里一起演出。这种首创的学习延伸教学,必须要说服或激励学员愿意付出额外的时间来排练,以及「甘心」参与完全「无偿」的演出,才得以完整展现。

当然可想而知的是,能够找到愿意热心参与演出的学员并不容易,所以完全不用经过「甄选」,凡是有意者皆欣然接收。但面对学员舞蹈资历并不整齐的状况下,如何为大家在作品中找到各自「适得其所」的角色,对于外国老师的创作无疑是一大挑战。在台湾专业环境尚在发展之际,行政者便不时要发挥「安抚」及「晓以大义」的功能,不时提醒外国老师我们在做的工作是多么有「开创性」,而「有教无类」是中国人多么重要的教育理念等等。

在发展排练的过程中,行政也要不时运用「巧思」与「慧眼」,从旁敲敲边鼓,协助老师「明鉴」出每位舞者的特色。而对于花费同等时间排练与准备演出,但戏分不多的舞者,如何能够要他们「安身立命」,则也不时成为行政居中「打滑磨合」的任务。

所以艺术行政,绝不是可以照著标准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须将「艺术」与「行政」兼容并蓄的工作,至于到底是以艺术的眼光处理行政?还是以「懂得」的共识与艺术家工作?或者是用「艺术」的理想建立目标?这一切并没有定案,只有不断尝试更好的做法!「艺术行政」最迷人之处便在于此。

 

文字|平珩 舞者不成,专家未满,艺术行政与教育的手工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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