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八年的长期「实验」,联合实验管弦乐团终于改制为国家音乐厅交响乐团。値此改制之际,对乐团体制做一检视,期能作为往后制定制度之参考。
七月一日,「联合实验管弦乐团」正式改制为「国家音乐厅交响乐团」,结束了八年来暧昧不明的「实验」身份。在团长李建兴、代理音乐总监许常惠、行政总监李炎的组合下,乐团未来似乎呈现出一片美景,但因其背后仍有许多体制上的问题,因此,是否能解决便关系著乐团将来的走向。
由教育部于民国七十五年设立的联合实验管弦乐团,其目标在于推动国内古典音乐风气,并拟于国家音乐厅、戏剧院落成后,担任音乐性节目的演出及伴奏。其性质接近于国家乐团的原型,而其组织章程及人事条例因欲发展出一套更适合的章法,在设计上均有别于省交、市交等一般交响乐团(注),由于尙属实验阶段,因此团名冠以「实验」二字。
过往体制检视
联管组织章程中规定:「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二人,秘书二人,常任指挥一人,副指挥一人,助理指挥二人。」团长由教育部长指派师大校长担任,对教育部负最高责任。与欧美所盛行的音乐总监制(欧美乐团多设有董事会,音乐总监对董事会负完全责任,音乐总监下设经理,负责总理行政、经费预算事宜,对音乐总监负责)、主指挥制(即Chief Conductor, 除主指挥外,另设行政总监,二人同对董事会负责,主指挥不负行政、财政责任。)截然不同。在联管现行制度下,团长须负行政及艺术责任,由教育部设置指导委员会监督,但因团长为公职兼任,因此并不能负什么责任,也无法确实了解乐团的专业需要,积极争取,做出决策。
常任指挥虽无须负财政责任,祗被赋予训练乐团的责任,但乐团却无充裕演出经费编列,因此乐团只有寻求与别的单位合作,争取演出机会一途。但如此一来,指挥本身对乐团的训练曲目及发展方向便须与合作单位的意见折衷,在曲目、人员运用上受牵制,同时团长与指挥之间在艺术与行政、财政的权责划分及合作关系便形多角化,难以塑造一致的意见。
相较于外部的组织章程,联管现行之人事任用要点则更为人诟病。「以往入团考有许多漏洞可钻,祇要主事者认可,便可获任用,而每次评审阵容不一,更造成多重入选标准,使得乐团内部常有互相质疑对方资格之事」一位熟稔内情的团员表示。为避免省交、市交人事制度沿用教师任用条例,团员的录用、晋升以文凭及年资来分等级,造成新进好手无法以实力争取较好的薪资,以致人才流失,联管的人员制度分五级,即首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在国外,分级制是基于乐曲的演奏在同一乐器部门有不同技术要求(例如第一部长笛与第二部长笛分担不同难度及份量的演奏工作),因此根据其职务的技术与工作量的要求不同,给薪不一。但在联管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本是因事置人的设计,因当初匆忙组一大型乐团,不得不招考来一批团员,而团员水准差距相当大,只好都用,造成因人置事。因而产生某一部乐器原应是由一级团员担任的职务,却由于一级名额已被占满,而由二级或三级团员担任;另外,一些新进好手虽不比二、三级差,也不得不屈就四级,也连带促使外界的好手因不愿屈就低职位而不愿入团,而晋级考也因额满停摆,没有晋升管道,造成士气低落。
在保障、福利方面,联管采年聘制,一年一聘,且因联管属独立体系,团员无法转任同级教师,福利则除基本劳保,及年休四星期外其余全无(省交、市交团员均享公务人员福利)。团员在无法获得保障的情形下,祇好各自向外发展,或组小型乐团、或私下收授学生、或学校任教,无法专心于乐团的演出,致使乐团水准始终无法有效提升,而恶性循环的结果使得团员士气更加低落。
趋善避过的新制
对此次促成联管改制居功厥伟的许常惠教授而言,改制是当务之急,但受委任为代理音乐总监,则是意料之外,「初始,一次我出奇不意的到团员练习室,请每位团员列出五位最希望的音乐总监人选,以做为往后开会商讨改制事宜之用,却怎也没想到统计结果我却是最高票。」许常惠笑道,在评选名单出来,呈报教育部参考后,许常惠数度敦促教育部召开改制会议,硏拟各项制度草案,并于六月举办团员评鉴考试,以测试团员技术。在组织章程大致底定后,许常惠便在各方看好下,允诺出任代理音乐总监六个月,带领团员步入一个崭新的起点。
新的组织草案中,除团长不变,由教育部长指派次长担任,对教育部负全责外,下分设音乐总监及行政总监,音乐总监得为指挥,若非指挥,则需负责邀聘常任指挥、客席指挥、安排演出计划、选曲等演出相关事宜;行政总监负责统筹行政、财政事宜。经费则由教育部将原先拨至师大之经费转拨至国家音乐厅名下,规划使用,目前年经费为六千九百万元,加上每年两厅院拨款约七百万经费,但与省交、市交每年超过一亿元的预算相较,在运用上,较无弹性。
「现在最重要的,是在六个月内为乐团找到一位具深厚音乐素养,抓得住中国方向的音乐总监,和一位具国际知名度的常任指挥,以迅速提升乐团的水准。」许常惠道。
而评定音乐总监、常任指挥的标准为何?
专才专治的责任分属
「设音乐总监是要以专才来治理乐团之事,避免重蹈外行管内行的缺失。对内,音乐总监须能塑造乐团风格、拟定演出计划、邀聘常任指挥、客席指挥并与其共同制定乐团的训练方向和曲目。下体团情,切实为团员之需做出决策。对外,我希望将来能以设立基金会的方式,让教育部及音乐厅的乐团经费能直接拨款,有了充裕基金,乐团运作才能趋于灵活多样。因此音乐总监的责任十分艰巨。」
「联管成改之初,便聘有常任指挥,后因指挥与团员不睦,冲突频生,后以客席指挥为主,不聘常任指挥。这种情形对乐团非常不利,乐团演奏水平的提升,须赖优秀指挥以其所擅曲风来加以训练,并协助乐团开发演奏新曲目,这都须长时期才能见到成果,短暂停留的指挥是无法做此训练的。指挥大致可分二种,一是具国际知名度的指挥,一是真正会训练乐团的指挥。目前来说,我们急切需要的是真正会训练乐团的指挥,当然若具知名度更好。团员的基本训练太重要了,光有好的指挥,但团员技术不够也是徒劳。目前我的做法是,常任指挥往国际上找,而客席指挥则锁定出生台湾的指挥家,让台湾新一代的指挥家有舞台一展其才。」
改制后的乐团,除一般演出外,许常惠亦构思了二种演出型式,「一是到各学校、社区做巡廻教育性演出,将音乐落实到生活中。一是乐团本身分成数团,以室内乐方式演出,增加演出型态,扩展团员曲目范围,增强团员演奏能力,并呈现不同的听觉感受。」
在福利方面,也预定成立专责单位,让团员能无后顾之忧。「过去联管的最大问题是团员没有职业保障(一年一聘),加上各单位互踢皮球,团员几无福利可言。在这六个月内,我将尽量协助各委员会成立,能为自己争取福利。如纪律委员会、团员大会、福利委员会、评鉴委员会、团务委员会等,分任各项工作。此外,也要争取设立乐团休息室及资料室,供团员休息和进修之用。另外,在团员级职的名额上将不予设限,让团员以自己的实力来争取较好的级职和待遇,间接提升团员的演奏水平和对乐团的向心力。」
我们当然期待联管在改制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乐团,尤其在看过世界其他国家的知名优秀乐团之后,但我们更期望主事者能摒除以往之缺失,切实依蓝图施工,交出一张漂亮的成绩单。毕竟,我们所需的是一个有实力、有制度的乐团,而非徒具美名的「实验」乐团。
(本刊编辑 钱丽安采访整理)
注:省、交市采团长制,团长得兼任指挥,团长下置副团长、指挥、副指挥。团长向所属最高教育机构负责(省交─台湾省教育厅、北市交─台北市教育局),因沿用教师任用条例,团长除非犯重大过失,或另有高升,否则调动机会甚少。
设音乐总监是要以专才来治理乐团,避免重蹈外行管内行的缺点。
人事制度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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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交 |
市 交 |
联 管 |
人员任用 |
入团考:技术、学历(大专以上)各半。 |
入团考:技术、学历(大专以上)各半。 |
入团考:技术(形式与每次评选委员不一)。 |
升等 |
按年资 |
按年资 |
评鉴(不定期举办) |
级职 |
依教师任用条例分级 |
依教师任用条例分级 |
分五级:首席、一、二、三、四级(私下各级有名额限制) |
转任 |
不得转任同级教师 |
不得转任同级教师 |
不得转任同级教师 |
福利 |
沿用教师任用条例,享有公务人员之福利。 公保 年休四星期 |
沿用教师任用条例,享有公务人员之福利。 公保 年休四星期 |
独立体系、不适用各体系之福利。 劳保 年休四星期 |
聘用 |
不一定,视主管者做法(通常一年一聘或二年一聘,但新任团员亦有半年一聘。 除非团员犯重大错误,才不予续聘)。 |
不一定,视主管者做法(通常一年一聘或二年一聘,但新任团员亦有半年一聘。 除非团员犯重大错误,才不予续聘)。 |
一年一聘 |
叙薪 |
学历+年资(但薪资的增长与技术无关,系依每年公教调薪,但团员若犯重大错误,则该年停止进级)。 |
学历+年资(但薪资的增长与技术无关,系依每年公教调薪,但团员若犯重大错误,则该年停止进级)。 |
学历+级职+年资(每级最多调升七阶) |
退休 |
任满二十五年或至六十五岁依公教人员,有退休金。 |
任满二十五年或至六十五岁依公教人员,有退休金。 |
临时机构,无退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