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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片中的舞蹈演出依电影所表达的主题,有不同的意涵。(许斌 摄)
舞与影的对话 新视窗/舞与影的对话

新舞艺 浅谈舞蹈与影片结合的形式

由于影片独具呈现舞蹈动态与立体感的特性,

使得舞蹈与影片结合出许多不同的面貌,

甚至影响了艺术形式的发展。

由于影片独具呈现舞蹈动态与立体感的特性,

使得舞蹈与影片结合出许多不同的面貌,

甚至影响了艺术形式的发展。

当一个人有什么话要说却不能发出声音的时候,可以借助文字来表达他的思想,艺术形式也是如此。即使抽像如音乐,如果你听不到现场演奏时,还是可以借由听录音带或雷射唱片,或甚至经由乐谱的记录再现音乐。这些可说是我们已经习惯或经验艺术的另一个途径。

然而对于舞蹈来说,表面上看起来是淸楚而具体的人体动作,却又因为它立体表达的形式,再加上动作语汇有机而复杂的构成,使得舞蹈如果不是经由演出便很难借由文字或语言的描述看到作品的整体面貌。

关于舞蹈的纪录

虽然拉邦记谱法的舞谱问世对舞蹈的纪录、分析与再现有相当大的帮助,但拉邦舞谱同样受限于上述舞蹈形式的特殊性而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学习来解读,以至于到目前惊讶记谱法还未被普遍的认识。如果要达到记录、再现舞蹈的要求,除了心口相传的学习和实际观看之外,影像的纪录比起文字、符号的使用要更为适合。然而在照片与影片等影像的媒材当中,又以影片最为贴切。

当然无论什么样的转换都无法取代观众在剧场中的亲身经历。但由于影片本身所同时具备平面媒材立体呈现的功能及连续进行的时间性,使得影片能达到兼具记录、再现、不须再学习的符号转换及普遍性的要求。正当我们享受影片带来的方便的同时,有些问题也不得不考虑。影片记录了舞蹈的什么?

再创造与诠释

假设一架摄影机摆在观众席的正中央、从头录到尾,或许已经达到上述的要求。但是当摄影机不再单纯只是死板板的纪录,就迁涉到对作品的诠释问题。是否完全按照编舞者的要求、摄影师有没有长短镜头选择的自由、如果是三机作业怎么剪接等等,影片所呈现的是摄影师还是编舞者的观点?

影片的出现和介入对舞蹈造成的影响并不单只有正面,影片可以随时播放、再现的特性虽增加了欣赏舞蹈的人口,同时也让人忧虑观众会不会再进剧场。镜头的运用、剪接使观众失去原本较有弹性的剧场观看方式,但也让创作者的意图更明显,更丰富了舞蹈的面貌。

舞蹈结合影片的不同形式

目前影片中的舞蹈有以下几种存在的形式:一、单纯为舞蹈而拍摄的。一种是将作品从头拍到尾的纯纪录片,另一种是加入排练过程或有运镜、剪接的非单纯纪录片。二、为影片服务的舞蹈片段。如一般电影、歌舞片、MTV中的舞蹈片段等。这类影片中的舞蹈片段虽然不是以舞蹈为主体,但也迁涉到舞蹈在影片中的编排方式,舞蹈在影片中的功能及社会意涵等复杂的相互影响。

另外,还有一种专以影片媒材而编作、拍摄的「舞蹈影片」(Vidco Dance、Dance film),这类「舞蹈影片」是以舞蹈为主体、纯粹以电视、电影形式播放观赏的作品,其编舞者与导演常常是同一个人。目前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等地都曾为这类作品举办过艺术节(Video Dance Festi-val)。値得探讨的是,这类影片是否会变成众多类型的一种,还是成为舞蹈形式的新浪潮。

此外纵观世界各地,舞蹈在演出中使用影像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些影片的内容或呈现演出者不同于舞台上的另一种面貌或身份,或是任何天马行空的题材。不同的美学思考,经常影响到作品的内涵与评价。在编舞者、舞者、观众、摄影者、作品、影片之间,创作、表达、再现、诠释之间,所衍生出舞蹈形式的种种课题,近几年来已经引起广泛的讨论。

(本刊编辑 陈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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