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表演艺术
特别企画 Feature 特别企画/艺术教育

艺以贯之的重重困境

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因涉及「技术」的养成,多需从小培养,且不可间断,也因此在升学主义的教育制度下,要发展体制内的一贯制专业艺术教育,无可避免地得面临许多的冲突与矛盾。从音乐及舞蹈的「实验班」到纳入特殊教育后改称的「才能班」,从国小到国中、高中课程的逐步设置,一路行来,法令上、执行上所碰撞出的问题,常令艺术教育工作者有力不从心之感;而因「身份」特殊,早已执行「独立」一贯制的戏曲学校,却又因艺术型态跟不上时代转变与社会需要,而产生另一教育方式与内容的困境。去年,艺术教育法草案虽然在立法院已一读通过,但新法的制定是否真能为解决目前困境而带来新机?在立法的过程中,本刊特就音乐、舞蹈、戏曲、戏剧,邀请第一线工作者为读者解析问题所在,希望能为健全的艺术教育新法催生。

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因涉及「技术」的养成,多需从小培养,且不可间断,也因此在升学主义的教育制度下,要发展体制内的一贯制专业艺术教育,无可避免地得面临许多的冲突与矛盾。从音乐及舞蹈的「实验班」到纳入特殊教育后改称的「才能班」,从国小到国中、高中课程的逐步设置,一路行来,法令上、执行上所碰撞出的问题,常令艺术教育工作者有力不从心之感;而因「身份」特殊,早已执行「独立」一贯制的戏曲学校,却又因艺术型态跟不上时代转变与社会需要,而产生另一教育方式与内容的困境。去年,艺术教育法草案虽然在立法院已一读通过,但新法的制定是否真能为解决目前困境而带来新机?在立法的过程中,本刊特就音乐、舞蹈、戏曲、戏剧,邀请第一线工作者为读者解析问题所在,希望能为健全的艺术教育新法催生。

欢迎加入 PAR付费会员 或 两厅院会员
阅读完整精彩内容!
欢迎加入付费会员阅读此篇内容
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
Authors
作者
数位全阅览广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