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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藝饗天開

不要什麼都搶頭香!(中)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飛快地衝過去搶牌子,我拔得頭籌搶到頭香!這時,警察才過來要把他「護送」下台,我們沿路扭著、抓著、搶著那塊屬於他的牌子,直到下了舞台到前方的草皮區。現在想想,我幹嘛去搶這個頭香呢?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飛快地衝過去搶牌子,我拔得頭籌搶到頭香!這時,警察才過來要把他「護送」下台,我們沿路扭著、抓著、搶著那塊屬於他的牌子,直到下了舞台到前方的草皮區。現在想想,我幹嘛去搶這個頭香呢?

(前情提要)

你坐在國家音樂廳舒服的觀眾席沙發上,正要聆聽范德騰鋼琴獨奏會。燈漸暗,舞台上的側門緩緩打開,鋼琴家帥氣地走出後台,鞠躬完,台下禮貌性的掌聲響起,鋼琴家將燕尾服往後一甩,坐在豪華的鋼琴椅上,靜思幾秒後,手臂抬起,手指正準備彈下貝多芬《悲愴奏鳴曲》第一個沉重穩健的低音和弦,突然,坐在第一排正中央的一個中年男子站了起來,他轉身面對所有聽眾,兩手高舉著一大片不知寫了什麼的牌子,當然,他立刻就被兩旁的服務人員架出了場外… …

幸好,剛剛形容的那件事沒有真正在國家音樂廳中發生過。但是,一個觀眾,真的就能影響整場演出,就像一隻鯊魚就能影響整個海域的氣氛一樣。

那個舉著牌子的人!

你可能不知道,我參加了十五年的「台北外籍義勇消防隊」。別誤會,我們的「工作」不是打火,而是與隊員舉辦社交活動。我們曾在天母運動公園舉辦泥漿大賽,大家會分組在泥巴裡進行兩人三腳、拔河、抓小豬…的比賽,一旁也有販賣飲料或食物的攤位。雖然這些活動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籌備,但是大家都玩得很開心!

幾年前,我擔任了隊長,花了無數的時間與心血來籌劃一年一度的大型活動。那年特別幸運,因為邀請到當時的市長馬英九來致詞。我們詳細地計畫、演練所有的細節。

終於,令人期盼的下午一點鐘到了,正當馬市長要開口講第一句話時,突然有個雙手高舉牌子的人出現在他身旁,台上雄赳赳氣昂昂的義消和消防隊員都傻眼了,圍在台下的群眾、媒體記者、攝影機、照相機的焦點,都從馬市長的身上移到了那個舉著牌子的人身上。我簡直要抓狂,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這光榮輝煌的一刻、辛苦工作即將呈現成果的一刻,居然被一個半路殺出來的瘋子給毀了!!

就是他,我曾在新聞上看過他!就是那個只要有大人物要發表意見就會舉著牌子出現的人,就是那個會和他瘋狂的牌子一起搶版面的人。那時,我的思緒根本沒有經過大腦思考,它立刻要我衝向前去把牌子搶過來,它要我反擊,因為這一天是我的大日子!

沒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飛快地衝過去搶牌子,我拔得頭籌搶到頭香!這時,警察才過來要把他「護送」下台,我們沿路扭著、抓著、搶著那塊屬於他的牌子,直到下了舞台到前方的草皮區。現在想想,我幹嘛去搶這個頭香呢?一個菜鳥要去搶老鳥手上的牌子,這簡直是自不量力!這下可好,原本無聊的市長致詞,現在加入了穿著紅色制服的外國義消與台灣「名人」打架的畫面。這精采無比的過程,也成了當天的頭條新聞!

阿嬤豎起了她的大拇指

果真,那兩天,新聞不斷地重複著這個畫面,而我的驕傲,竟變成了丟臉!我媽媽總是要我別和人打架、要講道理。但是,他破壞了這個活動,把整件事情、整個氣氛搞砸。這樣壞了我好事的人,我可以和他講道理嗎?我有其他方法阻止他嗎?

他,就是音樂會中鼓錯掌的聽眾。

我的心情好差,直到有一天,我在家門口遇到了一位老阿嬤,她看了看我,指著我說:「哎唷!你就是在電視上跟那個舉牌子的打架的阿兜ㄚ齁!」我羞羞的點點頭,這麼輕而易舉就被認出來,讓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就在這時,老阿嬤居然豎起了她短短粗粗的大拇指說我讚。她的這個舉動,讓我沿路微笑著回家;她的這個舉動,也讓我的心情頓時好了許多!

一個人,就可以搞砸一場演出。相反的,一個人,也能拯救一場演出。我很確定這會發生,因為這個人,出現在另一個故事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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