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几年来,许多人尝试将舞台剧与其他媒体结合呈现,产生了舞台剧「电影化」与「电视化」的结果,然而这种结合除了是用摄影机将舞台表演摄录转播之外,似乎见不到有什么具新意的创作。请问您个人对这些实验性的结合做法,有何评价?您认为这些做法还有哪些可以突破改进之处?又,您认为在这种泛媒体的时代中,身为戏剧表演之母的舞台剧,应如何自处,并开创出新的格局?
(台中.刘淸彦)
答:舞台表演结合了电视电影或现场摄录转播或幻灯,这是时代趋势,客观来说没什么对错,但是当然有好坏之分,看导演的结合判断是否成熟。有时是喜好作怪,有时是基于没有自信、怕自外于潮流显得不上进,有时是不了解自己朴素的舞台已有自足的魅力。当然,在这些坏例子之外也有许多好例子。
每出戏都是一个「体」,不相干的元素放进来总有为难之处,融为一体是个愼重,且要花时间的工作,而我知道绝大多数本地的导演都在演出前一天彩排时才看到那个科技媒体的出现。我以前作品中好像一直不曾使用过多媒体,舞台众多元素中我较偏爱「人」本身,不习惯在「人」身上装饰过多。
面对这样的泛媒体时代,舞台剧大可以与它愉快的结合;只是我说过了,要愼重。如果创作者拒绝这样的结合,那么相形之下,舞台剧的特点就该更淸楚明确地凸显出来,即「表演」本身。台湾的舞台剧还在起步,不论编剧、导演或演员,前面的路还很长远,要达到所谓「新的格局」还有很多事要做。离开包装,「体」本身的能耐美丑会更被期待,更被要求。我反而认为这是更纯、更好的事。
文字|金士杰 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