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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届台新艺术奖3大奖项得主合影,左起:杨凯婷、张宝慧、姚立群、杨奇殷、黎焕雄、李亦凡、洪梓倪、王墨林。(台新银行文化艺术基金会 提供)
特别企画 Feature 号外!二○二二表演艺术年度回顾(下) 年度现象

表述深植于当下的特定关怀,台新艺术奖迈入20周年

现象五: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表演艺术专业奖项?

2002年,我接到基金会黄韵瑾执行长电话,她提出主办年度艺术奖的构想,征询我的个人意见。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省事事省(台语),并在对话中反复表达对此有所保留的态度。这段对话,最后有什么结论,印象已经模糊,总之,执行长的态度就是:势在必行。

倏忽而过,就是20年,63个作品得奖,312个作品入围决审,以第20届的提名名单为计算参考,应有超过2000个作品获得提名。以台湾艺术领域的规模而论,这些数字颇为可观,或也可以代表台新艺术奖影响之广——至少就观照范围而论。

台新艺术奖是一个包括,并跨越视觉艺术与表演艺术领域的奖项,以「突破框架」、「跨域对话」为目标的评审机制设计,是其有别于其他艺术奖项的自我定位特色。这样的跨越对话,对入围和获奖名单的决定,乃至于对整体艺术生态的演变,有什么具体的影响,需要更多资料的梳理、更细腻的分析,非本文所能处理,因此,我接下来的讨论将会以表演艺术领域为主,虽不特别强调「突破框架」或「跨领域」的观点,但并非不受影响,也会尝试表达跨越的意识。

表演艺术奖项的前世今生

记忆所及,最早以表演艺术为范围办理竞赛奖项的活动,应该是1999年由《中国时报》主办,「表演艺术年度十大」与「晶球奖」(注1)网路票选活动,但之后因为客观因素无法配合,表演艺术界缺乏共识,无疾而终。自此而后,即使偶有创立「台湾东尼奖」的呼吁,但终究未成气候,2019年,文化部回应表演艺术联盟所提出的呼吁,交付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进行咨询研究,研议后续,但至今似乎也仍无具体规划。

过往针对设立表演艺术专属奖项的讨论,多集中于如何有公平的评审机制,如何有更多奖项以提高鼓励的效益,如何得到官方的支持与不介入的承诺,以及如何顾及观众(市场?)的反应,至于设立奖项的用意,无非就是对表演艺术工作者努力的肯定,并期待能刺激观众参与表演艺术的意愿。

台新艺术奖之所以能够持续举办20年,基础厚实的民间基金会的支持,没有官方介入的疑虑,当然是主要原因;年度聘任专责提名观察委员的机制,提名、复审、决审的完整过程,是对「长期参与观察」基准的回应;透过媒体与专业社群及社会的持续对话,因应外在环境改变的评审机制的调整,也强化了这个奖项的专业性与公共性。20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即使不能在业界得到一致而无保留的支持,对其专业性的肯定,应是共识。

因此,台新艺术奖的举办,部分回应了表演艺术社群的期待,或许稍微纾解了长久以来的失望。但,随著外在环境的变化,艺术奖本身也随之改变,而逐渐从「奖励杰出创意表现,突显专业成就」(注2)的给奖褒扬,逐渐演化为反思社会现实、驱动未来能量(注3)、「回应时代与技术媒介的演进」(注4)的表述宣示。

我对台新艺术奖20周年的回顾,以这样的演化历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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