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及藝術對國家的重要性,沒有人敢輕忽,但卻沒有一個國家不曾面臨經費短缺的困擾,這個月我們來認識加拿大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一八六七年立國的加拿大承襲英、法二國的人文傳統,這兩個民族所帶來的文化衝擊更是表現在一九六○年代初期魁北克省勃興的分離主義運動上,加上二十世紀以來強鄰美國各方面的薰陶,使得加拿大人民對於建立獨特的文化風格顯得格外的殷盼,而他們近半個世紀來的努力已經漸有所成。
預算來自國會撥款
加拿大委員會(The Canada Coun-cil ,以下簡稱加委會)是根據國會的一項法案,於一九五七年成立的一個組織。依該法案的條文,其宗旨是「培育及提昇藝術的硏究、鑑賞及創作」。爲了達成所託,委員會對專業藝術團體與個人提供廣泛的補助及服務,涵括舞蹈、多媒體藝術、音樂、歌劇、戲劇、寫作、出版及視覺藝術等。聯合國文敎組織裡加拿大考察團的秘書處也是由加委會負責,掌管基蘭方案(The Killam Pro-gram,註)的獎賞及其他知名的獎項。
加委會的成員有主席、副主席與十九名委員,由政府指派,每年至少在首都渥太華開會三次。他們對於政策、方案、補助等的決議都由另一個小組執行,該小組的主任與副主任也是政府任命。加委會倚重各方諮詢團體及藝術家的建言,並和中央及地方的文化機構及部門保持密切往來。
加委會的年度報吿經由交通部長呈給國會,並須隨時列席國會各委員會備詢,尤其是眾議院中負責文化事務的常務委員會。其財務報表由審計長稽核,並附在年度報吿中。
加委會的補助經費主要來自國會的年度撥款,佔加委會年度預算的九成,再加上國會在一九五七年成立,總資金五千萬元(加幣,下同)的捐款基金會(Endowment Fund)的孳息收入,該基金會的資產到一九九一年第一季,市値將近一億一千三百萬元。加委會也接受私人贈予及遺產,使用在贈予人指定的用途上。
加委會的補助對象是依其藝術卓越性與同儕的評估而定,來自藝術團體及個人的申請都透過全國各地挑選出的專業藝術家來審核評估,個人須爲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受過基礎訓練或爲藝術專業人員,團體則依其專業程度、卓越性、穩定性和財務管理健全與否而定。一九九○年度共有二百八十八個藝術家組成八十九個藝評會,但由於經費縮水,加委會的財力只能補助三百二十五個申請案件中的五十五位申請者。不過,同年度該會也捐款給七百餘個藝術團體,嘉惠的藝術家超過六萬名,爲此,每個加拿大人所需負擔的費用尙不及四元。
此外,加委會也提供下列獎項表揚傑出成就:㈠、總督文學獎(The Gover-nor General's Awards)獎掖加拿大當代文學作品,獎金每名一萬元,㈡、獎金五萬元的摩森獎(Molson Prizes)提供給藝術、人文或社會科學等方面的卓越貢獻,㈢、獎金五萬元的葛蘭.顧德國際獎(International Glen Gould Prize)給音樂方面的優秀表現。
國會已經連續四年(1987-1990)未提高加委會一般補助用途的專款(實質上已經減少了二成),許多著名的藝術機構都面臨斷炊之苦,難怪一九九○年年報上主席戈特立柏(Allan Gotlieb)要大聲疾呼:「藝術和文化是國家的實質和活力,沒有藝術、沒有文化的國家只不過是地圖上的一個名詞,居住著一群沒有聲音、沒有面目的國民。」而要求國會大力扶持加委會。但最新的資料顯示,加委會一九九三年的預算已被刪掉八百七十萬元。
藝術銀行
創辦於一九七二年的藝術銀行(The Art Bank)秉持「蒐購藝術作品,一方面增添藝術家的收入,再方面擴大國人接觸當代加拿大藝術的機會」的原則,近二十年來花費一千四百萬元購買了二千三百位加拿大藝術家的作品逾一萬六千件,這些作品的價値現在已經超過三千萬元。其中三分之二可以外借,租金收入每年約一百二十萬元。
加委會是如何慧眼識良莠的呢?圖畫、電影及錄影帶等作品,評審會先在渥太華聚會,利用幻燈片過濾一番,然後再親自到各省市,參觀藝廊或藝術家的工作室,作最後的決定。一九九○年度評審會的三十七名成員足跡遍全國,拜訪了一百三十二處工作室及七十五個藝廊。
藝術銀行的另一個重點工作就是租借作業,通常展覽的場所是政府機關、醫院、學校和非營利組織。每年藝術銀行攜帶三百至五百件收藏品到不同社區,找尋潛在的租借顧客,同時拉近藝術家和社會大眾間的距離。
近年來,租借作業的成功使得藝術銀行努力提昇購買能力,他們並推出回購方案(The Re-purchase Program),讓藝術家可以在三年後買回自己的作品,並允許公立藝廊或私人向藝術銀行購買它收藏滿十五年的作品。如此一來,藝術銀行不但能廣闢財源,更能夠維持所收藏的當代藝術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品質。
早在一九五八年,加委會就已提供五十個名額獎助藝術家,讓他們在一段期間內不須爲稻粱謀,而能專心從事藝術創作。一九九○年「藝術獎助服務」(The Arts Award Service)獎助了一千餘專業藝術家。
加拿大的藝術生活在各方面都蓬勃發展,這一點從每年申請獎助的作品日趨成熟可以看出,而申請的數量也有增加,但因爲財務預算並沒有同步成長,因此四千六百件申請案中只有百分之二十三得到獎助。
其他服務
「藝術獎助服務」常調整獎助方案以儘量滿足藝術家的需求,譬如說,由於藝術家近來有集體創作的傾向,「藝術獎助服務」乃自去年開始接受這類作品的補助申請。而不同領域的傑出表現也獲得「藝術獎助服務」的靑睞,去年又新增一建築設計獎,獎額一萬元,每二年一次,提供給在建築相關技藝方面有特殊才華及潛力的設計師。
「發掘方案」則提供獎助給有藝術潛能的個人或團體,鼓勵他們在不同的藝術領域深入探索及創作,並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取材,獎助金額雖不多(每件最高一萬六千元),也只有四分之一不到的申請獲得實質的補助,但仍得到各界廣大的迴響,每年都有千餘件申請案湧入。
國家藝術中心
國家藝術中心(National Arts Cen-ter,簡稱NAC)是一九六七年爲紀念建國百年而建造,成立的宗旨在於推動首府區的表演藝術,並協助加拿大委員會發展全國的表演藝術。在加拿大表演藝術的演出及發展等方面,NAC一直扮演著火車頭的角色,它是加拿大最大的表演藝術綜合館,座落於長達十二公里的麗都(Rideau)運河畔,也是北美洲唯一多元化的雙語表演藝術中心,而其著眼點是年輕、多樣、卓越及展現加拿大風貌。
透過合作或委託,NAC每季提供了音樂、戲劇、舞蹈與雜藝等多方面的演出,並開放場地給各個表演藝術團體或個人,節目並可經由電腦網路傳輸給所有愛好表演藝術者,協助藝術家和社會大眾作雙向交流。
NAC總裁戴斯何謝(Yvon DesRo-chers)去年發表一段頗發人深省的話:「觀眾永遠是表演藝術的礎石之一……任何節目觀眾群的萎縮是所有表演藝術從業人員的挑戰,我們不能昻首不顧,輕易冠以『意外』之名或把它當作個別案例。我們應妥善回應社會某些根本上的變化,調整節目製作的方向。死抱著傳統公式不放將使未來更黯淡。因此,我們有必要推陳出新,不但在表演藝術本身,更應考慮其呈現的方式。」
(本刊編輯 王世昌)
(資料提供:加拿大在台辦事處及加拿大委員會)
沒有藝術、沒有文化的國家只不過是地圖上的一個名詞。
註:基蘭方案包含兩項獎助,基蘭紀念獎(The lzaak Walton Killam Memorial Prizes)獎助傑出加拿大學者,以推崇他們在自然科學、健康科學、工程學等各方面的貢獻。基蘭獎學金(The lzaak Walton Killam Research Fellowships)則以硏究生爲對象,以支持他們在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醫藥學、工程學等各方面的硏究。基蘭方案自己獨立一個帳戶,至一九九一年第一季,資產市値將近三千七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