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製、獎補助機制的生態網絡
著眼於近年來台灣表演藝術環境的高度機構化,以及獎補助機制、平台的成立,及地方場館的策展轉型,系列講座的第四場以「委製、獎補助機制的生態網絡」為題,邀請身兼創作者和團隊營運者的汪兆謙、黃翊與黃思農,與國家兩廳院藝術總監劉怡汝,分享在委製創作、獎補助爭取及與公部門合作策展等經驗與挑戰、歷程與心得。
著眼於近年來台灣表演藝術環境的高度機構化,以及獎補助機制、平台的成立,及地方場館的策展轉型,系列講座的第四場以「委製、獎補助機制的生態網絡」為題,邀請身兼創作者和團隊營運者的汪兆謙、黃翊與黃思農,與國家兩廳院藝術總監劉怡汝,分享在委製創作、獎補助爭取及與公部門合作策展等經驗與挑戰、歷程與心得。
二○一三年年底成立,二○一四年四月啟動的中國「國家藝術基金」,於三月中發布了二○二○年各個資助項目的申報指南解讀。發展迄今雖然質疑非議不斷,但其對於整個中國演藝產業的影響力可說是逐年遞增,但因其資源大部分投入國有院團,並堅持「主旋律」,在藝術原創上的影響有限,但仍有少數資助有利於演藝生態與人才培養,令人期待資源分配者能更接地氣,把政府資源引導到需要使力的地方。
接手原文化部辦理的「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國藝會除了從去年起先展開專案評鑑,再邀請專家學者探討補助機制,歷經一年研擬,將原「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修訂為「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辦法」,新辦法打破「分級」概念,免除團隊受級別限制、框住對營運的想像,也設計了六種計畫類型,提供團隊更多的選擇。作為中介組織,國藝會自許是一個服務平台,抱持同理心,站在團隊立場,為其解決可能遭遇的問題。
台灣因為有相對自由的創作環境,能夠讓創作者暢快地表達自己所想表達的,中國因為審批制度的屏障,創作普遍偏於保守,原創作品的豐富程度遠不及台灣,台灣作品的創意和多樣形式確實是很大的優勢,而且就內容而言,合適到中國演出且能夠通過審批的節目還是相當多的,在中國龐大的演藝市場裡,其實大有機會。
近期英國藝術委員會發布了二○一八至二○二二年的決策計畫,內容包含旗下的國家代表團隊名單與補助額度。這次將倫敦以外地區的藝文團隊補助金額比例提高至4.6%,同時也下砍了數個著名團體的例行補助,並且提高「關注弱勢或相關議題之團體」的接受度,在社會尊重與開放多元的價值層面上做出努力。
「後真相」(Post-truth)是二○一六年的關鍵詞,在社群網路與即時通訊軟體興盛的當下,讓假新聞氾濫成災,即便是標榜自由民主開放多元的英美兩國也成為重災區。劇場作為真相的試煉場域,叛逆者、革命者的出產地,在「後真相」時代如何因應?
在國內表演藝術舞台上演出戲劇節目的團體,包括傳統的戲曲、偶劇、綜藝及舞台劇等在內,目前爲數不下五百家。然而國內的藝術環境,卻也是近十年來,才令人有蓬勃發展的印象。而這些團體中,有的是家傳久遠的傳統技藝,在三十年前的台灣曾經風靡一時。他們雖然風光不再,有的仍銳意革新,迎向新時代的表演環境;有的則在不棄祖業的堅持下,號召老將新兵,在工商社會的夾縫中,維持舊有的表演型式。當然也有部分登記有案的團體,雖然不見日日操兵,卻也潛龍在淵,隨時等待足夠的條件重出江湖。而近年來因爲集會自由,手續簡便,只要幾個志同道合的伙伴同意,立刻會有新的戲劇團體完成登記作業,加入藝術團體的陣營。有趣的是,這類在近十年內新生的團體,大多是以舞台劇的表演爲主。 戲曲團體的生存發展,不但受到民俗環境和歷史背景的制約,政府的文化政策對這些團體也有發展上的影響。令我們感輿趣的是,在台灣經濟奇蹟受肯定之後,舞台劇的生態環境立即普遍發芽。民國七十九年文建會的調査資料顯示,全省戲劇類團體已有七十七家,如今每年都有上百場的話劇節目在各地演出;可是到目前爲止,這些團體都還是業餘劇團的身份。 我們從近兩年經常有作品發表的戲劇團體中,抽樣訪問了十八家團體。希望透過劇團年度經費的收支比例,窺探國內戲劇團體的生態面貌。 雖然在有限時間內回收的問卷有十六份,可是有的團體只能提供半年的劇團活動與經費資料;有的卻因爲兩年的資料內容出現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以致於希望利用經費比例數據,爲國內戲劇團體生態分類的統計無法進行。然而輔以訪談,我們歸納出部分團體營運時,在經費收支運用方面的共同特色。 劇團經費來源 國內的戲劇團體,淸一色登記業餘的身份。而演出的內容,有的是適合大衆欣賞的節目,有的是小衆文化的實驗劇,有的則是以兒童爲欣賞對象的兒童劇。他們經費的來源包括官方補助、民間企業或個人贊助、票房以及海報、襯衫等相關產品的業務收入。而官方補助則是各劇團經費來源的最大保障。 目前官方對於戲劇團體的補助辦法中,除了委託製作的節目演出由官方完全提供製作經費外,對自行籌演的節目也有專案的補助辦法,不過多爲部分補助的性質;此外則是文建會政策性的經常補助條例,如劇團排練場租補助、扶植社區劇團及國際性演藝團隊專案等。</p
以補助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文化資產、視聽媒體藝術及藝文環境與發展等面相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迄今已經廿年了,正逢成年大禮,也是檢視其過往成績、思索未來可能的關鍵時刻。日前透過舉辦「廿周年回顧與前瞻論壇」,邀請多位藝術領域的學者、創作者共聚一堂,交流對國藝會的觀察與期許,關注這個以「臂距原則」創立、以六十億孳息扶育台灣藝術文化的重要組織,如何迎向下一個廿年。
法國有舉世少見的、針對劇作家的常態性補助,是由「戲劇作家與作曲家協會」的周邊組織「博馬榭協會」所提供,且補助對象不限於傳統定義的劇作家,包含劇場、舞蹈、馬戲、街頭藝術等六大領域的廣義劇作家都可接受補助。除了補助寫作計畫,該協會也組織讀劇會,補助劇本出版、翻譯與演出製作,並建立寫作資源資料庫,還根據每年劇本送審的結果彙整注意事項,幫助年輕劇作家認識自我盲點對創作的培植與經營,可說是相當全面。
英國財政「緊縮時代」正式來臨,英政府近日公佈「公共開支評估」(Spending Review〉將大幅刪減公共預算,不僅因政府削減大學補助可能讓學費爆漲,文化預算也刪減三成,而掌管文化補助的英國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 England)本身就必須砍掉一半預算,地方政府為了響應中央政策,也拿文化補助開刀,英國西南方的薩默塞特郡(Somerset County)甚至刪光全部的文化預算。
許多主、客觀的環境變數,都橫隔在「藝術產業化」的這條道路上,使得迫切尋求解套的藝文工作者,不是更為茫然,便是只得各謀生路來自歐美或日本、義大利等地的藝文專家代表,提供了相當具體且全面的經營策略、補助報告與跨國性的藝文經營理念,凸顯出台灣經驗與其相差至少十至二十年的發展時間。
英國政府的預算緊縮政策可能讓藝文產業面臨寒冬。英國政府宣布將刪減百分之二十五到四十的文化預算,預估目前受政府補助的八百多個藝文機構中有四分之一在未來四年即將倒閉;而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宣布裁撤電影協會更引起輿論譁然,包括國家劇院、泰德美術館、皇家莎士比亞劇團、蛇形藝廊、南岸藝術中心、沙德勒之井劇院等大型機構都挺身抗議補助驟降。
文化及藝術對國家的重要性,沒有人敢輕忽,但卻沒有一個國家不曾面臨經費短缺的困擾,這個月我們來認識加拿大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前言 「表演藝術」在現今一切講求科技、效率的社會裡,很不幸的,是一項「落伍」的行業──數十個人必須經過多次的排練才能在台上整齊地奏出同一個音符,跳出同一個動作,而每一次演出卻只能給有限的人欣賞──這樣「純人工」的產品又難完全藉助科技來提高產量,或降低成本。製作一旦簡陋了,觀衆可不願掏腰包買票入場!然而「表演藝術」之所以引人入勝的地方就在於觀衆現場的參與和台上台下的互動,這是CD、影帶等科技產品永遠也無法替代的。 政府對表演藝術的補助除了有政治、社會功能的考量外,其先天薄弱的經濟體質是大多數國家決策的一大要因。而表演的藝術裡觀衆的參與是基本要件,因此花納稅人的錢來補助藝術,其質與量的成長便成了政府政策執行的成績,補助的技術也多以此爲設計。 在「文化補助」單元中,我們介紹了西歐、北美、亞洲各國的補助政策後發現,歐陸國家大都以文化部直接培養「國家團隊」,強勢主導文化政策走向;而英語系國家則大都透過委員會來作間接的補助,以避免政治箝制藝術的疑慮。補助的方式,有的以直接扶植團體本身營運爲主,不願接受補助的團體則發展另一套市場導向的系統;也有以補助每次計畫性演出爲主的。前者以英國爲例,如皇家莎劇團、歌劇院都被視爲養大爲患的頭號怪獸,每年預算大餅一出爐就先被刮走一大半,不給或少給都會引來抗議,令人困擾不已;而後者,台灣便是一例。 雖然近兩年來,文建會也開始了扶植國際團隊的計畫,但實行時間太短,至今還難論「成敗」。爲了了解我們的現行補助政策,《表演藝術》雜誌特別針對戲劇、舞蹈、音樂生態作了一次普査,希望藉此看看政府補助政策實行多年以來,演藝生態的發展現況如何?其利與弊又爲何?並且請您來當一當「文化」老闆,測驗您的政治遠見
上一期我們介紹了歌仔戲的源流,談到了野台的改善方法;這一期我們更邀請民俗曲藝學者邱坤良敎授,把野台戲的問題,從社會的角度探尋其解決之道,期使地方戲劇的文化功能得以彰顯。
爲了要了解目前舞蹈團體製作經費的來源和運用狀況,以便探討當前表演生態的現象和問題,一份特別設計的問卷在去年十月中旬左右,送達二十多個在過去兩年內仍有表演活動的舞蹈團體。一個月之後,只得到其中七個團體的回覆,回收率祇有三分之一弱。 大多數團體拒絕參與這項調査,而參與團體供應的資料也不齊全,其原因有正在做年度結算者,也有不願意公佈營運方式者,還有因爲人事變遷而找不到完整的資料,甚至於沒有保存及整理資料者。 在這些舞團中,雲門舞集在八十年度的收支出金額和演出場次都數倍於其他團體,高居第一。經過二十年的經營之後,雲門舞集不但成爲台灣最大的職業舞團,也是現有舞蹈團體中最主要的舞蹈節目供應者,故而成爲文建會扶植的國際性團隊之一,也吸引了民間的私人贊助。同樣列爲扶植的團體還有游好彥舞團和原舞者舞團這兩個中型團體。這三個團體都是固定支薪給行政人員和舞者,其中以雲門舞集的人才最多、設備最爲完備、演出最頻繁。光環舞集、太古踏和多面向舞團則是平時祇有一位行政人員,籌備演出時才視需要召集舞者,依排練次數和演出場次來計算酬勞。 經費來源及運用情形 舞團的經費來源可分爲官方和民間兩方面。官方補助在目前有許多來源,像是文建會、外交部、敎育部(廳、局)、僑委會、新聞局、國家戲劇院和地方文化中心等,其中文建會爲最主要的補助機構。民間捐助可以從政黨文工會、基金會、學校社團和私人,以捐款或是其他方式取得。以上兩項再加上舞團的業務收入(包含票房、敎學和販賣節目單等相關產品的收入),即成爲舞團的收入總合。 而在業務收入方面,半數以上的受訪團體幾乎沒有收入,或是所佔的比率極低。雲門舞集是政府補助比率佔其總收入最低而業務收入比率最高的舞團。除了少數一兩個團體外,大多數的舞團仍然高度地依賴政府補助。 舞團的開銷主要有二,即演出支出,包含演出時硬體的製作費、運輸費、場地和其他劇場設備的租金、臨時僱約人員的排練演出費、誤餐費等等,而固定支出則包括人事費,支付固定團員的薪資、顧問費等,以及平時場租、水電費、維修費、貸款利息和文具印刷費等。 近半數的舞團無法提供支出的金額或是比例。除了「不願意公佈營運方式」之外,大都是因爲舞團本身人事運作和組織結構不建全等問題。這種情況或
國內官方與民間機構對於表演藝術團體的營運補助已漸入情況,而爲進一步了解音樂團體組織現況、營運方式及補助政策衍生的弊端、暗藏的玄機,特針對過去兩年來仍活躍於表演舞台的音樂團體(許多團體已無聲無息地停擺),抽樣十五支大、中、小型公家與民間團體,進行問卷調査與訪談。 由於公家樂團大都不願曝光其預算細節,民間團體則多爲業餘性質,經費計算未完全上軌道,而不願或無法公佈經費運用細節,問卷回收僅達五分之一強,在此情況下,繼續輔以訪談,做成以下的分析。 「音樂是流動的建築」這句形容詞,不僅說明了音樂以簡馭繁的神奇藝術,恰也道出了樂器間可大可小、相互搭配組合的強塑性格。目前國內不僅大、中、小型樂團、合唱團散見各處,三五好友組成的小型重奏團更是蓬勃,音樂家參與演出的型式,可謂自由度相當高。 音樂團體的屬性 國內音樂團體仍以民間業餘屬性居多,公家樂團則自成組織運作體系,敎育部、北高兩市及省府各自扶持了樂團。已有四十八年團齡的「省交」現有團員一百名,隸屬台灣省政府敎育廳;「北市交」約有九十名團員,「北市國」約六十名,兩團都隸屬台北市政府敎育局;「聯管」則有八十名團員,隸屬敎育部;而「高雄市交」編制爲三十至四十名團員,但僅十多人專任,餘爲兼任。這幾支公家樂團專任團員皆按月領薪,也有各團主管單位撥給的團練場地,行政工作由專人執行,只不過多少有團員兼任行政事務的現象。 相對地,民間樂團力求生存之道,多採權宜之計。「朱宗慶打擊樂團」、「台北藝術家合唱團」是少數職業化的音樂團體,與業餘性質的「台北愛樂合唱團」一樣,都成立財團法人文敎基金會來協助團體本身的運作。「朱宗慶打擊樂團」與「台北藝術家合唱團」的團員專職並領月薪,而三團的行政運作大部分由基金會的行政部門協助。「朱宗慶打擊樂團」每月由團員輪任總幹事,負責與行政部門聯繫及團練事宜,團員並須各司場務、譜務、推廣等管理事務。「台北愛樂合唱團」的團員雖多,卻因其社團性質,團務由一名專職祕書負責,團員兼任義工,其他事務仰賴基金會行政部門。「台北藝術家合唱團」則交由基金會的十位專職行政人員統籌合唱團與基金會的事務,團員專職演唱。目前三團的團練場地都是租賃。 「台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雖是民間職業樂團的走向,但運作未臻成熟。一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自民國七十年成立以來,歷經陳奇祿、郭爲藩與現任的申學庸三位主任委員掌舵,對我國文化藝術環境的影響,在在有目共睹。而其對於表演藝術環境影響最深遠者,則是文化補助政策,不但正面刺激演出節目的頻繁,同時亦促成演藝團隊的爭相成立。
文化補助政策,施者與受者各有立場,各自考慮的基點不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官方的承辦人員有責無權,兩兵相接時的苦水自己呑下。而民間團體有藝術家的脾氣,卻沒有商人的耐性。因此第三者的看法,可以增加另一個關照面,補助政策還需何種技術面修訂?滿腔熱血的文化人,是否反躬自省一下自己的社會角色?
在美國,非營利性質的藝術機構,每年必出版所謂的年度報吿,藉此將年來的展演情形及各類活動作一整理,並將財務管理狀況公開製表列出。雲門舞集也率先在國內的藝術團體當中出版這份報吿,不僅對關心其運作的人士有份交待,同時也可供其他藝術機構做爲參考,以促進國內藝術行政界早日走上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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