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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一百期」這個數字,背後所代表的三千多個日昇月落、近千萬的白紙黑字,可能也代表著這些年來表演藝術的起伏消長所形諸文字的一手見證。在這一百期的工作歲月中,儘管編輯人事變動頻仍,也時時面對預算的困窘,與讀者對編輯內容的「深淺」、「雅俗」的質疑,然而,從來不變的初衷是:要讓讀到這一本雜誌的人能更了解表演藝術、進而喜愛觀賞表演藝術,甚至願意進一步探究更深入的表演藝術議題。

《表演藝術》雜誌誕生在表演活動風起雲湧的時代,曾跟著蓬勃的演出而意興風發,也隨著藝術市場的低迷而內斂躬省,我們自認與台灣的表演藝術界是絕對的「命運共同體」,唯有表演藝術界的持續努力,才有這本雜誌的生存空間。同樣的,在景氣不振、多元娛樂興起、e時代全面降臨的大環境變動下,我們也需要與表演藝術界共謀未來的轉機與出路,尤其從二十世紀末就興起的「跨界」風潮,使傳統的戲劇、音樂、舞蹈的界線益趨模糊,如何建立新世紀的表演美學思考,將是我們未來亟需積極探索的方向。

因此,《表演藝術》在這出版第「一百期」的當下,所應自我期許的是:成為台灣表演藝術界與世界創作新浪潮的接軌點,藉由資訊的提供,為本地的創作之火加風助勢;成為一個開放性的對話場域,讓創意的烽火在此迸發;與網路世界更有機地結合,讓表演藝術能更「輕易」地進駐人心。

希望不用等到慶祝「兩百期」時,我們的理想就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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