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今年一月號「舞蹈論述初探」的特別企畫中,三篇文章的作者分別從自身專長和興趣的角度,提出關於舞蹈研究的重要議題,突顯舞蹈研究的現況,但也有遭遇到的誤解。本文作者欲藉此機會回應「舞蹈論述初探」,並表達個人對舞蹈研究的看法。
今年《表演藝術》雜誌一月號的「舞蹈論述初探」特別企畫(編按:參見本刊第九十七期),刊載三篇有關舞蹈研究的專文。分別是廖抱一從拉邦舞蹈研究的角度撰寫的〈舞蹈:歷史的巨視與微視互動的媒介〉,趟綺芳報導「舞蹈研究與台灣新世代的展望」研討會的文章〈理論與實踐對話的開始〉,以及王墨林從劇評人的角度發表的〈當舞蹈被書寫化後〉。此三篇文章的作者分別從自身專長和興趣的角度,提出不少關於舞蹈研究的重要議題,也突顯舞蹈研究的現況和遭遇到的誤解。
筆者身爲英國舞蹈研究博士以及台灣舞蹈教育界的新成員,希望藉此機會回應「舞蹈論述初探」,發表個人對舞蹈研究的看法。
什麼是舞蹈研究 舞蹈研究的發展
「舞蹈研究」原來的英文名稱是"Dance Studies",是近二十年來在歐美學術界逐漸蓬勃,關於舞蹈創作、演出、欣賞現象的研究。顧名思義,舞蹈研究的焦點是舞蹈,它的英文名稱Dance Studies的複數型顯示出它多種起源、跨學科的特質。早期它的理論依據是來自於文學、史學、哲學、社會學和人類學中與舞蹈有關的理論,後來則加入舞蹈本身的研究方法。舞蹈研究是一門理論與實際兼顧、技術與學術理論並重的新興舞蹈學門。
舞蹈研究在歐美學術界的遲緩發展,不只是反映出舞蹈長期在西方社會受到的壓抑。它更反映出近二十年來舞蹈從被大衆歧視到受到學者注視、從技術訓練發展到學術研究的巨大轉變。而舞蹈研究在去年交通大學舉辦的研討會中被正式引進到台灣,也象徵台灣學術界急起直追、另創新局的契機。
許多關於舞蹈研究的文章大多將舞蹈被歧視、乏人研究的現象歸咎於西方社會從身心二元論發展出的價値標準,在歐美傳統以及其影響範圍內,人們推崇頭腦、心靈以及理性思維,貶抑身體、物質和情緒反應。舞蹈因爲是以身體爲主要表現媒介的人類活動,便因此受到壓抑和歧視。此外舞蹈被認爲是最不穩定、最無法掌握的現象。因爲舞蹈除了需要使用每天狀況會有變化的人體之外,又運用時間和空間的元素。舞蹈不像是傳統的藝術品可以獨立於人之外,因爲舞蹈作品本身與將其具體呈現而出的舞者息息相關,很難分開來談。
舞蹈和音樂以及戲劇一樣是稍縱即逝的,但是音樂和戲劇還有樂譜、劇本等比較可以爲公衆所接受的記錄方法。舞蹈至今雖然有拉邦舞譜(Labanotation)以及班尼斯動作舞譜(Benesh Movement Notation)等記錄方法,但是這些是非常專門的記譜方法,常人無法運用。況且以上兩種舞譜都是到二十世紀中期才發明,不如樂譜、劇本的運用來得久遠、廣泛。在社會文化價値和記錄方法兩個層面看來,舞蹈被視爲邊緣文化、不受學術研究青睞是其來有自。
來自舞蹈人的成就
在英國舞蹈研究的發展是近二十年來順應當代工業社會結構與文化變遷而生的。由於各個學術訓練之間的疆界日益模糊,加上文化理論躍升爲熱門研究範圍;身爲文化製品的舞蹈因而被帶入研究的範疇。非語言知識與非語言表達的抬頭,以及人體被正視爲表達媒介是促使當代學者深入研究舞蹈的兩個重要誘因。雖然以文學、史學、哲學、社會學以及人類學爲主流的人文科學學者對舞蹈研究有卓著的貢獻,然而較不擅於宣揚的舞蹈界人士的努力也不容忽視。
有不少舞蹈界人士不自限於舞蹈自身專門的研究,積極地向外拓展、吸收相關學門理論,並且運用到實際舞蹈表演、創作和分析之中。以倫敦拉邦中心(Laban Centre, London,舊名Laban Cnetre for Movement and Dance)爲例,早在一九八一年該校即創設舞蹈研究碩士學位。學生在研習舞蹈圈內既有的技術、創造以及分析法(例如編舞、拉邦舞蹈研究、舞蹈記錄與重建)之外,也學習與舞蹈相關的史學、社會學、美學和教育學。雖然芭蕾舞、現代舞不在選修的科目之內,校方亦鼓勵學生上技巧課。
舞蹈在美國學院內的發展最早是委身於體育系,當時是著眼於舞蹈中的體能技巧訓練。其後家政系也教授舞蹈,注重的是舞蹈在女子身心陶冶以及訓練優雅儀態的功用。在英國舞蹈則是運用於女子體育教師的養成教育,尤其以魯道夫.拉邦(Rudolf Laban)的《現代教育性舞蹈》(Modern Educationa1 Dance, 1948)最具影響力;該著作不只是爲當時英國的舞蹈教育,更爲英國的舞蹈研究提供發展的方針。影響所及,歐美學院內的舞蹈教育最早是以技巧的傳授和教育爲主。
台灣的教育在歐美文化的影響下,舞蹈的發展延續核心國家的趨勢。最早舞蹈系不是獨立的學系,而是隸屬於體育系,間或附屬於家政學系。因此三十五年前中國文化大學是在體育學系之下設舞蹈科,其後則有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台北市立體育學院以及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前台南女子家政專科學校)舞蹈系的成立。其他的兩個舞蹈系──國立藝術學院舞蹈系是創系時即爲獨立的系所,而國立台灣藝術學院舞蹈系則是隨著學校改制爲大學而升等。
舞蹈研究在台灣
其實舞蹈在學院教育內,從技術發展到學術的歷程是中西皆然。雖然在中國周朝時以禮樂(舞)教育國子,然而舞蹈在中國傳統教育内消聲匿跡是不爭的事實。除了蘊含在祭儀和戲劇中的動作元素外,留存下來的是漢族民間舞蹈和少數民族的舞蹈。受到歐美文化的影響,台灣學院內的舞蹈教育是先從教授舞蹈技巧、接著引進編舞、然後朝向舞蹈自身的研究。「舞蹈與文化研究」是今年文化大學舞蹈研究所首先開設的科目,結合史學、人類學、社會學與拉邦舞蹈學的理論方法,是考量到現階段需要而設置的導論性科目。
因爲台灣的舞蹈教育發展不到四十年,本身經歷快速轉變與調適,在這種狀況下舞蹈界內、外對於舞蹈研究存在著一些誤解。首先,因爲受到所謂「主流」人文科學學者對舞蹈研究的看法,認爲舞蹈研究是非舞蹈人士「不務正業」、越界的硏究。其實也有一些舞蹈出身的學者,例如Jane Desmond、Susan Foster、Ana Sanchez-Colberg也從事這方面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強調舞蹈身體的經驗和舞蹈動作特性之重要性。
値得注意的是、舞蹈學者們雖然強調舞蹈自身的特性,然而他們並沒有反動地倡議「就舞論舞」。誠然對舞蹈研究來說「就舞論舞」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但是過於強調卻可能流於過度窄化,甚至可能將舞蹈與外界分離,忽視舞蹈的複雜性。
再者,一般人以爲舞蹈研究是純理論的研究,與舞蹈脫節。其實舞蹈研究是理論與實際兼顧,技術與學術理論並重,兩者綜合運用。舞蹈研究若是缺乏實際舞蹈經驗和例證,容易變成空中樓閣;舞蹈硏究若是專注於技術和表演,容易流於見樹不見林。因爲研究者所屬的學術傳統以及個人的抉擇,有人的硏究較偏理論、有人的硏究則偏向實際。不論研究走向如何,都必須運用來自理論與實際的研究發現,兩者不相斥而是互動互補的。雖然有的舞蹈研究作品偏向於批判其所關心的舞蹈現象,或者是專注於提出較爲適用的研究方法,但是因此而認爲整個舞蹈研究的活動是舞蹈評論,或者是舞蹈研究工具,便顯得斷章取義、以偏概全。
在台灣從事舞蹈研究並不是百廢待舉或是從零開始,其實台灣現有的舞蹈科系已經設有不少相關的科目。例如舞蹈技巧課、即興、編舞、拉邦動作分析、舞蹈分析、舞譜、舞蹈力學、舞蹈史、舞蹈美學、舞蹈與文化以及舞蹈教育。國內有許多舞蹈表演、創作和研究的人才,目前在國外進修或者是攻讀學位的人士也不少。因爲台灣的舞蹈複雜而多樣,關於它的研究以及因此而生的研究法也該是多樣的。現階段在台灣從事舞蹈硏究需要做的是:如何整合既有的資源,發展出適合硏究台灣舞蹈現象的研究方法和工具,以便於確切地了解台灣舞蹈的特質。
文字|趙玉玲 倫敦拉邦中心舞蹈研究博士、文化大學舞研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