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多年的「聯合實驗管弦樂團」,在正名為「國家音樂廳交響樂團」(簡稱NSO)後,仍礙於體制的問題而妾身未明;藉著這波世界樂團音樂總監替換風與NSO甫出爐的音樂總監簡文彬即將接任之際,作者借鑑國外各樂團的經營歷程,來省思國内樂團的未來。
當管弦樂團在西方已步入暮年之際,台灣的國家級樂團才剛完成「實驗」階段,體制至今妾身未明。近年雖不能說沒有成長,但諸事風波不斷、雷大雨小、事倍功半,與民衆期望差距頗大。很多人質疑,管弦樂團不是新發明的時髦玩意兒,多得是現成經驗與技術,爲什麼區區百人樂團花二十年都無法搞好?
以制度解決問題無解
每提及這個問題,相關人士泰半把關鍵推向所謂的「制度問題」,認爲只要建立理想制度,樂團便能長治久安。這句話聽來似乎無可反駁,然而筆者意見恰好相反。期待由制度解決所有問題、並依賴世界樂團經營法則,正是公設樂團問題無解的原因。從理論面和實際面來觀察,均是如此。
每當體制議題端上檯面,各方人馬儼然都化成正義使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呈現混亂的多頭角力。美其名討論樂團經營,實則是權益的拉距,「樂團之道」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衆說紛紜、治絲益棼,成爲無解之謎,政策也就裹足不前。官員和民代爲什麼不相信「專家說法」呢? 一來專家太多,二來政界畢竟得爲民衆看緊荷包,只論現實,不得不精打細算。音樂家如果以爲擬出一份美妙的企畫案可以解決問題,未免太一廂情願。
「理論」之害,在於它看似美好,卻未必符合本地實況,常常幫倒忙。這和政治頗多相似。衆所周知世界風土民情,無二地一致,所以沒有一個國家能完全拷貝另一國家的政治制度。例如美國獨立自英國,但兩者採取截然不同的憲法,各自運行良好,其中一國歷經改革還保留封建遺跡「皇室」;反之,菲律賓脫離美國殖民獨立,幾乎接受全套美式憲法,結果如今被視爲民主惡例,民不聊生。
法則得自於經驗,而經驗得自於實務。模仿別人固有現成的好處,也有水土不服的風險。交響樂團這種生於西方、成於西方的東西,從藝術表現到行政管理,很多地方我們無法不仰賴國外經驗。現代台灣音樂家極大比率都是留學歸國,無疑地,他們熟知國外音樂界生態和制度。然而西方音樂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管弦樂更是其代表象徵之一,其活動與社會盤根錯結,有其生存的歷史淵源,其特有的表演、經紀、出版機制,則未必是台灣社會所能重現。
本地樂團的活動,向來都是推廣多過自發需求,無法從與大衆的直接互動中,產生自然成長或轉變。而管弦樂團活動所產生的回饋能量,更遠不足以支持這項龐大的恐龍藝術。九〇年代曾有一段樂團活動尚稱蓬勃的階段,但時潮不住、環境無常,現在台灣交響樂團愈來愈像養在池裡的鯨魚,沒有刻意照料根本活不了。如果認為硬把國外制度取法過來,才是經營之道,那就像企圖把哈雷機車引擎拆下來,裝到台製的迪奧五十機車上一樣,恐怕是災難一場。試問紐約愛樂、大都會歌劇院、波土頓交響樂團的活動能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經過多久的歷史才琢磨出這樣成熟的管理機制。如果台灣「見賢思齊」,全盤照抄,那就是沒有嘴巴先長胃,死路一條。
遺憾的是,音樂工作者常不先問為社會做了什麼?先問社會為自己做了什麼,於是自怨自憐,認爲和國外樂團相比,沒有錢途又沒有尊嚴。指揮差勁、行政無能、觀衆沒水準,更把「制度不合理」作爲樂團無法進步的理由。其實擺開國際規格不談,和國內其他辛苦經營的表演團隊比起來,NSO的團員已經是最肥的差事。筆者不曾聽過哪個小劇場、歌仔戲團、舞團、甚至民間管弦樂團的成員,能如此計較福利、制度、權益。
文化人常說,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不懂文化。這樣的說法對了一半,因爲官員懂得現實的另一半。交響樂團法案送到他們面前,就像希臘天書一樣難讀,但龐大的預算和赤字,則是人人皆曉。尤其近年耗資聘請國際高檔指揮家做音樂總監,動輒演出大編制後期浪漫交響曲(這對外國樂團也算奢侈的事),結果既未在票房造成轟動,又沒在街坊傳爲美談,損益一衡量,決策上相對保守,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官員不捧場,藝術家覺得待遇不公,這就演成了僵局。誰說「外國經驗」一定幫得上忙呢?
天下沒有經營不了的樂團
若說外國經驗眞幫得上忙,唯一的啓示就是「不管什麼制度,天下沒有經營不了的樂團。關鑑在人們眞的需要。」
沒有好待遇成不了好團?別瞎說,光東西兩大陣營比較看看就知道端倪。美國樂團地位尊貴,團員常因待遇罷工抗議(美國樂團待遇榜首是紐約愛樂,年薪八萬六千一百二十五美元,約合台幣兩百八十萬元),而前蘇聯和東歐各國樂團別說福利無著,連思想都不得自由。大陸開放之初,筆者親見中央樂團首席背著提琴,騎破腳踏車越過半個北京市上班。然而蘇聯和東歐樂團素質仍是有目共睹,樂界盛傳「要聽眞的音樂?別去美國,到東歐去!」蘇聯解體首創第一個無政府補助的「俄羅斯國家管弦樂團」(RNO),團員對如何自甘拋棄公家樂團鐵飯碗、抗拒高生活水平的西方社會仍津津樂道。唯一的理由是,他們投身音樂,他們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什麼事情。物質是社會富裕的指數,和藝術無關。
就樂團身世而論,各樂團起源可謂五花八門。有的出身皇室貴族,如維也納愛樂(前身奧國皇家宮廷歌劇院)、聖彼得堡愛樂(沙皇的宮廷管弦樂團);有的脫胎自宗教團體,如德勒斯登國家管弦樂團;有的原爲商賈買辦娛樂服務,如萊比錫布商大廈樂團。有的是爲「廳」而設團,如阿姆斯特丹大會堂管弦樂團(荷蘭本無大管弦樂傳統,十九世紀末爲提振國家地位興建音樂會堂,與兩廳院有點接近);有的純粹爲了開店做生意,如柏林愛樂;有的是財團或基金會支持成立,如波士頓交響樂團、芝加哥交響樂團、紐約愛樂;有的出自個人之手,如畢勤的倫敦愛樂和皇家愛樂、李格(英國EMI前唱片公司知名的錄音工程師)錄音御用的愛樂管弦樂團、馬利納的聖馬丁管弦樂團;或有的一開始就是團員兼老闆、集體入股共治的倫敦交響樂團。
足見樂團是有機體,有其身世和經營之道,各憑本事。好比不可能看到人家有錢,就去拜他做爹,享受徜來的榮華富貴。反省為什麼台灣沒有企業家願意捐二十億給NSO做基金?爲什麼NSO團員不乾脆每個人出資一百萬做樂團老闆?這是因爲根本沒有人認爲這是划算或値得的投資。凡事都是因果相扣,樂團要受到社會支持,就要表現出相對的成績和可信度,甚至成爲一地文化榮耀。這一切還是回到問題的源頭──「音樂」,沒有音樂,一切免談。
回顧錯綜複雜的管弦樂團史,可以發現「音樂」還是一切力量的源頭。有些樂團以長時間塑造一地音樂傳統,有些原來並不出衆的樂團則藉奇才俊彥一鳴驚人(如賽門.拉圖指領導的伯明罕交響樂團、楊頌斯領導的奧斯陸愛樂)。從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發現制度和物質都還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這個樂團有沒有「音樂」?以NSO目前的條件,在世界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既然不至於因爲飢寒交迫影響藝術,那就得先交出成績,再談社會的進一步支持。否則,再多的制度研議都只是空談。
遠見與民營化
至於如何建設樂團的生命力?甫於今年卸任的前NSO音樂總監林望傑離職時曾有過這樣的感言:「有錢不能成就偉大的樂團,還要有『遠見』。」他以克里夫蘭管弦樂團爲例,說該團自創立之初就許下成爲世界一流樂團的心願。又說:「NSO一定要走上財團法人的制度,如此才能夠在人事安排、制度發展上確立目標。……現實的募款問題也不能缺少。以克里夫蘭管弦樂團爲例,一百零五位樂團團員,佐以七十多位行政人員。其中光是專業的募款人,就有二十多人……」林望傑以傳統古典音樂家的眼光來看問題,欠缺新意,但至少透露三個重要訊息。
第一是「遠見」,意謂我們的樂團是個沒有宗旨、沒有前景的無頭樂團。第二是「財團法人化」,暗示適度的民營化,才能迫使樂團找到「自我」和方向。第三「錢很重要」,但是得在樂團有自我、有遠見之後,才有希望找到。這是西方樂團成功的經驗,可以作為所有台灣樂團經營者參考。但我們還是要提防陷入先前提到全盤模仿的迷思。林望傑常念念不忘「以克里夫蘭爲例……」,代表林望傑在台數年,仍無法融入本地環境,自然找不到解決台灣管弦樂團問題的鎖鑰。筆者認爲,所謂的「遠見」應該是找出樂團己身的使命和定位,未必一定要籠統地做「世界一流古典樂團」,各樂團可以自行標榜「最通俗」、「最前衛」、「最傳統」、「最本土」、「專業歌劇」、「專業戲曲改革」,讓自己有個中心政策。
我們要交響樂團做啥?
樂界曾流傳一則笑話,某位立法委員曾問:「我們要交響樂團幹啥?」這位委員後來被當成無知、愚昧者來取笑。可是這個巨變的時代,這位委員的大哉問,實有當頭棒喝之效。我們可以把它視爲直接的質疑,台灣每年花那麼多錢替西方國家養一個「國樂團」做什麼?這不就像要維也納人成立京劇團一樣,眞有必要?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把它視爲一種反向性質疑。透過質問「要交響樂團做啥?」讓我們從根本面重新思考管弦樂團在社會的功能,從而分析出恰當的作爲。而不是盲目地花大筆時間和金錢,一大群人抱著樂器,從事誰也說不出目的何在的事。
倫敦交響樂團總秘書長佛萊許曼曾在一九八七年發出警語:「這是我們將交響樂團一把火燒掉的最佳時刻。對音樂家來說,樂團是他們輪班浪費靈魂的工廠。對觀衆來說,它代表了一種乏味而且是逐漸消逝的習慣。……如果我們想要拯救交響樂團,我們必須接受我們已經知道的樂團已死的事實。」他其實是提醒大衆,巨變的社會結構下,人們應提早思考未來的音樂表演生態。實際上,西方古典音樂事業早就走下坡,而台灣遲至九〇年代初兩廳院落成後才眞正升起曙光。十多年來,台灣樂界完全沒有警覺「明日何在?」的遠見,只述而不作地消費西方舊文化,吊車尾趕上古典音樂最後一抹榮景。當古典音樂眞的成爲逝去的時尚,台灣這幾個超級昂貴的古典戲班子,會不會變成超級爛攤子?九七年起,全歐洲、美國有無數樂團和歌劇院關閉或精簡,古典唱片公司不是結束就是裁併,新一波音樂總監輪替只剩幾個老將卡位,古典世界如此窮途末路,海角天邊的台灣島景氣跌到谷底,眞不須想一想該怎麼做嗎?
筆者並非反交響樂團者,再次強調在這當口,迷信「移植制度」不過是徒務皮毛。以目前台灣的議事文化,透過紙上談兵締造一個夢幻樂團,那是天方夜譚。音樂工作者除賣力爭取退休金和停車位之外,要有長遠的視野,組織一個為社會所需要、為音樂文化探路的音樂組織。
民營化是自力更生的第一步
無疑的,捧金飯碗的人不會有多餘智慧去思考這些百年大計。所以樂團盡可能民營化(財團法人制、基金會制)絕對是好的,競爭和發展本是自由社會的遊戲規則。樂團民營化後,必須被迫和大衆碰撞,從教科書和老樂譜中走出來,思考自己獨立的存在意義。去年六月公聽會,文建會主委陳郁秀強調「公營機構財團法人化是新政府的一個趨勢」,「未來文化部將扮演推手,幫助所有藝術團隊蓬勃發展,而不是強勢主導藝術發展。」財團法人化後的樂團仍可得到國家基金補助,但要承擔盈虧、票房的壓力。這的確是前瞻性的看法,遺憾的是,新政府明確宣示的承諾猶尚跳票,何況是這些「聽聽就好」的公聽會呢?
看看兩岸三地,大陸和香港的努力顯然更活潑積極。例如香港中樂團在今年四月,在總監閻惠昌帶動下宣告成立「香港中樂團有限公司」,採取經費自籌並由政府補助的方式,堪稱創舉。北京管弦樂界不但打破以往國營僵化局面,九六年中央樂團率先改制「中國交響樂團」(首任總監陳佐湟、現任湯沐海),後有譚利華的「北京愛樂」、余隆的「中國愛樂」相互競爭、互別苗頭,雖然戰況慘烈,但至少樂團不斷從中吸取「體制、演出水平和營銷」三方面的成長經驗,相形之下台灣樂團NSO也好、台北市交也好,真是溫室花朵,殆無生氣。
筆者更大膽建言,政府甚至可以把原本提供公設樂團的資源,開放給所有民間樂團公平爭取。筆者發現,不少眞正有理念、有作爲的人才,反而打不進既成體系的管弦樂界。國家照顧的假公平,對眞正値得補助的人反而造成了不公平。美國福特基金會曾提供八千多萬美金補助管弦樂團,條件是申請者得承諾自行另外籌募申請額的兩倍。結果一方面重賞之下果然出勇夫,另一方面沒本事的樂團則自然淘汰出局。至於民營化後,是否會出現經營不善、品質下跌的情況?並非沒有可能,但是如果沒有經過這個受傷歷程,本土樂團生存之道就永遠揣摩不出來,所謂的「理想制度」將繼續紙上談兵。
總而言之,「制度」的確非常重要,但它是組織或企業體在求生階段中,設計出來的生存法則。所以樂團的理念和求生的動力是相當重要的,爲了刺激樂團能找到自己的生命力,就該拔掉樂團身上的插管和呼吸器,徹底開放化、自由化、民營化。如果這點道理不明白,持續在條例法則做拉距,台灣樂團的末日不遠矣。
文字|楊忠衡 資深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