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籌辦文化活動愈趨豪華,大型藝文館舍持續興建,著名藝文團體與藝術家挾其聲望演出檔檔超大製作……「砸大錢辦文化」似也成為政府重視「文化」的表徵,並逐漸化約為「數字」與「量體」,把文化預算提高至總預算的4%。台灣當下的文化生態,逐漸像社會財富分配所呈現的M型,不僅衣食住行生活文化反映貧富差距,屬於精神層面的藝文展演,亦呈現M型化趨勢:一端從創作、表演者到觀眾皆走高貴、精緻路線,著名表演團體演出的入場券動輒一、兩萬,仍然一票難求;另一端則為沒有聲音、隨時有斷炊之虞的小型藝文團體與展演活動,以及失業無業、三餐不繼、沒有閒情接觸藝術,或成天慣性守在電視機前,極少主動參與文化與藝術活動的人。國內藝文團體展演號召力參差不齊,所獲官方補助有限,大部分團體演出機會不多,即使下鄉也難引起共鳴,藝文界明白除非做好公關,獲得藝術大師加持,形成藝文大事件,才有包下政府文化工程、取得企業贊助,爬上M型精緻端高點的機會,及取得觀眾認同。文化的M型化反映在政府政策及預算分配上,亦反映在創作端及觀眾端,如何看待這個現象?如何協助貧窮的民眾及藝文團體脫離困境?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長
朱宗慶:政府若肯花心思,危機也能變機會
從政府將文化預算提高至總預算4%的政策宣示、文建會經費的增加、文創法與產創法的通過,政府確有企圖心想要做事,有了計畫,也完成立法;企業跟進加入,各行各業看到了生機,各級政府、表演團體、國際性經紀公司也隨之投入。這一片文化熱可能產生正負面效應,充滿著機會與危機,如果能夠將危機轉換為機會,就會是一個新的蛻變與發展。在危機方面,如藝文團體的強項在藝術內容,財務與行銷上較弱勢,如此往往敵不過政府及民間活動公司大型行銷與節目策劃的強勢,被其掩蓋。然政府及民間活動公司的華麗策劃與經費投入需要有專業支持,必須要思索推動的核心在哪裡。
推動藝術文化,可以從三方面來看,在政策制度、人才培育、觀眾人口培養上必須大力作為,機會才不致轉為危機。制度方面,文建會扶植團隊數目增加,整體經費卻是縮減的,政府的經費分配和活力並沒有反映在強化表演團體這部分。而文建會扶植計畫採取分級分期制,卓越級團隊和發展級團隊有其不同的目標,但是否有達成?政府除了要有機制,還需要有持續的關注。團隊與人才方面,藝術團隊裡,資深團隊與新興團隊在資源等方面是不同的,但資深團隊是從新興團隊逐漸發展而來。新興團隊初期經驗少,較辛苦,但對新興團隊來講,「從小到大」這條路如果要玩真的,須清楚專業特色在哪裡?能力在哪裡?在專業與特色與口碑上要在自身實力與觀眾上做耕耘。而在藝術行政人才培育上,這樣的人才往往需要感性與理性兼具,才能支持辛苦的藝術工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納有人才培養和培訓條款,以及在觀眾人口方面,文創法中的高中藝文教學、藝文券發放、減稅等措施等,都是政府必須做的。此外,台灣企業在支持藝文發展上,還有許多的空間,目前表演團體中百分之九十是沒有企業贊助的,即使少數得到贊助的單位,其所獲得的支持也很有限。政府可在制度面上給予企業贊助動力,促使其願意投入。綜合來說,若能在制度設計、人才培育、與觀眾人口培養上花心思大力做,文化危機就可能成為機會。(採訪整理 周倩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