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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尼貝龍指環》是該看的,不是嗎?它是歌劇史上的埃弗勒斯峰。如果把西方音樂史攤開成一張立體地圖,可以看到十九世紀浪漫時期谷出兩個峰,一個是布拉姆斯峰,一個是華格納峰,而連演四夜的《指環》更是峰上之峰。當然,一個東西可以看得很複雜、或很單純,一念之間而已。以華格納音樂的技巧面來看,如同各領域的工匠熟手,有其獨創性和專業性。而《指環》劇情,源自日耳曼民間神話,看似錯綜複雜,但在光怪陸離的現代來看,已見怪不怪。近年有部架構類似的魔幻電影《魔戒》,也大剌剌拍了三部曲,描述神、人、精靈、侏儒、巨人雜處的天地。若論魔幻和創意指數,老《指環》自然是遠遜於新《魔戒》。那麼,我們幹啥還要去花四個晚上看《指環》呢?

所有理性歸納的目的論,我看都站不住腳。我認為到頭來,《指環》就是一杯酒。是德意志文化部分面相凝鑄的結晶體,帶來一整套的感覺,一種像吃迷幻藥的微醺。如果抱著景仰進去,格些理論出來,畫重點、記筆記,那可就是煮鶴焚琴。華格納是個浪子,聽他的作品,思想上要有點狂狷氣,才會對得起。我個人不對《指環》劇情抱太多幻想,不過是《星際大戰》或《魔戒》的前輩。我暗自期望演唱和演奏者音樂要夠強,戲劇處理別像《浮士德》那樣過頭。讓這杯酒夠醇,賓主盡歡,將會是一次難得的品藝經驗。

 

文字|楊忠衡 樂評人兼唱片、表演藝術製作人,音樂時代出版社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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