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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我看了《歌劇魅影》!」九○年代初,出國看表演風氣初起之時,這句話就像去京城面聖一樣得意。十五年過去,《歌劇魅影》應該退燒了嗎?非也,而是問句改為「你看過幾次《歌劇魅影》?」可憐普世蒼生,不知向韋伯的「真正好公司」(Really Useful)納了多少貢!《歌劇魅影》終於造訪台灣,原不必我錦上添花。但是我仍盼望花了一個月便當錢買票的觀眾,能多掌握一點細節,讓銀子價值比高一點。

我因公之便,看過幾次《魅影》,也參觀過後台,和那些看過數十次的狂熱分子不能比,但也多少有些心得。譽之所至,謗亦隨之;反對魅影現象者大有人在,但儘管如此,觀眾還是對其瑰麗的音樂、華麗的舞台讚服不已。才華加上用心,嚴謹的製作搭配善於經營,真是撈錢有理,讓人沒脾氣。可是我認為光是這兩個要素不足以傾倒眾生。這部作品不但是韋伯個人的生命寫照,其下功夫之深、用情之真,也掏出人們深藏心中的一些潛在意識。是這些隱而不宣的音樂精靈,不知不覺扣住觀眾的心弦,使人束手就擒。

 

文字|楊忠衡 樂評人兼唱片表演製作人、普普文化副總經理兼音樂總監、樂賞音樂教育基金會董事、音樂時代出版社總編輯

承蒙表演藝術雜誌和前輩邱瑗之邀,和她合撰一本魅影專刊,將於演出前發行,得以讓我把這些年來的「魅影聯想」和盤托出。希望它能幫觀眾好好「抓鬼」。推薦這部劇,也推薦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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