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是為了誰?是為了觀眾?角色?導演?還是自己?
16歲左右在臨界點劇象錄,我看著吉興哥在寫角色作業,他在一張白紙上畫了兩條線,分出了3個區塊,分別寫著:演員、角色、自我。
大學畢業時,我帶著對未來的疑惑去找我的表演主修馬汀尼老師,我說我不知道將來該往什麼方向走,是朝影視產業發展,還是在劇場。
馬老師說,我應該想的是,你可以為那個環境做什麼,付出什麼,夠不夠努力,以及有什麼資格可以留下。
退伍後持續思索著表演的意義,年輕的我有了3個結論:一是創作,二是娛樂,三是代言。
創作指的是各種形式、美學、技藝上的追求、探索與挑戰。娛樂包括觀者身心靈的洗滌、陪伴、啟發或宣洩。代言是指代替世界上的其他人或任何角色,說出他們的故事和存在。
年過30之後,有了一點點的經歷與成就,但對於個人的追求淡了,想著我還能做什麼。我夠努力了嗎?我該努力的方向是什麼?自我成就嗎?我有為這個環境盡了什麼責任嗎?身為一個演員,除了名利以外,你可以為這個環境做什麼呢?
其中之一就是期許自己能以身作則,讓更年輕一輩的演員看到、知道面對表演,身為一個演員,可以有的態度是什麼。這不是一個標準或批判,而是一種選擇。
然而這樣想,是否又太夜郎自大了呢?
於是又繼續想著這個老問題,表演是為了誰?
多年來已習慣照著從吉興哥那學到的角色作業方式去提醒、質問自己,和自己對話。
「演員」可說是一份職業、工作、身分;「角色」是你現在要去扮演的對象,或在演出中要接受的任務;「自我」是回到你這個人本身,所有關於你的一切。這三者既為一體又各自獨立,並相互影響著。
「演員」是一輩子的訓練和要求,不論多有經驗了,永遠回到最基礎要求自己;反過來也會檢視「自我」是否過分偏執「演員」這份認知,讓創作「角色」的過程僵化,失去了可能性。
如果角色性格邊緣,充滿暴戾之氣,扮演過程中一定會過渡、影響到「自我」及「演員」上,那也要小心;是否藉「角色」之名來滿足「自我」對表演的虛榮或匱乏,或是以此刻意彰顯「演員」能力的表現。
這三者同樣也會相互牽制,譬如對「角色」茫然或無助的原因其實來自於「自我」,而非表演能力;或是太在意自我設下的「演員」的邊界,害怕失控,不斷控制,使「角色」無法蛻變。
失控與控制同樣重要,有些表演遊走在這樣的邊緣,但唯有意識到這三者之間的關聯,才不會將最重要的生命給失去了,傷害了他人也傷害了自己。
所以表演是為了誰?如果是為了角色,是否應該將所有投入,包括道德、人性、甚至自我的生命?
如果是為了自己,那角色只是為了成就自我的一部分?
如果是為了觀眾,那自我的感受重要嗎?犧牲角色某些可能性,或因此改變角色的樣子,可以嗎?
如果是為了導演,那純粹只是執行,不細思對角色的理解和感受,是對的嗎?
我相信所有表演者都同意,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也都有各自成立和存在的必要時刻。
也是約莫30左右,進入人生谷底,對表演全然無措,失去信心與勇氣。花了近一年時間看遍所有和表演相關的書籍,找了前輩、朋友請益,願自己從頭學起。
那之後幾年,我開始習慣對上天祈禱。
這個演出不是為了成就自我,而是希望透過我,讓角色表達他想說的話,我盡自己一切的努力和能力,去完成它。
我和角色是同在一起的,但我不能全然代表他,控制他。
在某些時刻,我是幾乎不存在的,是他在;但「演員」在後面意識著,所以會知道現在是在演出。
「角色」在最前方,「自我」像是他的體支撐依託著,「演員」像是位在軸心的船舵,或像天上的北極星,隱隱意識護佑著。
表演在此刻,不為任何人而存在,若說有唯一的對象,那就是上天吧。
上天是什麼呢?祂是自我的一部分,觀者的一部分,角色的一部分,當然也是演員的一部分。
下了戲之後,「自我」與「演員」、「角色」對話,我還是要回到生活,繼續過日子。碗沒洗,衣服沒收,瘦了,腳扭到了,該去看醫生了。這次什麼地方沒做好呢,還可以怎麼努力改進呢。謝謝你教我的,讓我經歷過的,感受過的一切,希望我也同樣好好陪伴過你走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