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遭遇到二元背离的矛盾,一方面企图建立规矩,另一方面又尝试突破规矩。戏剧便在这种「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中发展著。
法国的香堤偶视觉剧场(Compagnie Philippe Genty: Puppetry Visual Theatre)第三次来台,带来了《勿忘我》Ne m'oublie pas一剧,是该团创办人菲立普.香堤的新作,仍以人与布偶同台合演一场介於戏剧与舞蹈之间的梦幻剧。奇异的舞台视觉形象把观者引领进潜意识的门槛,在集体无意识的海洋中泅泳向人类共有的古老梦境:记忆与想像。
香堤偶视觉剧场在视听的探险中,的确比一般剧场为观者带来更大自由想像的驰骋空间。没有对白,像默剧、音乐、舞蹈般地诉诸肢体、光色、形状、音响等人类共有的感官语言,在不必经过语义的诠释下直接打动观者。
这样的演出形式突破了现代以前的艺术类型,既不是传统的所谓「戏剧」,也不是传统的所谓「偶戏」,又不能归属于「舞剧」。它站在原有艺术类型的边缘地带,或者说是不同艺术类型的综合。这正是今日我们在为艺术分类时所面临的尶尬处境。其实任何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遭遇到二元背离的矛盾:一方面企图建立规矩,另一方面又尝试努力突破规矩。戏剧自然也不例外。如果说希腊古剧的结构如「三一律」者是经过长时间所建立的,古典主义以后的戏剧则渐次挣脱这种束缚。又如果说希腊古剧原本像我国的古典戏曲含有歌舞的成分,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形成了排除歌舞,纯以言词为表现媒介的规矩,这种规矩仍为大多数的现代剧场所遵守。戏剧便在这种「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中发展著。但是在二次大战以后,西方的剧场似乎经验了一段大「破」而未「立」的历史。从「荒谬剧场」质疑语言的表意能力,因而在章法上背离了传统戏剧的要素与结构,到阿赫都(Antonin Artaud)倡议放弃文学剧本取法东方以演员为主体的表演功能在六、七〇年代所发挥的巨大影响,在在都使今日的剧场无意延续既有的规矩,群趋各立己见的创新之径。于是「戏剧」的定义无形中被「解构」了,原来的中心,不再是中心,原来的边缘,也不一定再是边缘。试观欧美各种类型的剧场在最近二、三十年中的起伏不定,其中几乎没有一种像过去的「写实剧场」吸引那么多的景从者,使后来者可以继承前人的步伐迈进。
后现代的艺术无不企图模糊既有的类型界线,而多数的艺术行政却仍然执著于传统的规范,难怪自称为「剧场」的「香堤偶」和「进念二十面体」都曾被艺术行政者划入「舞蹈」类。
反观我国的古典戏曲,至今仍延续融歌舞于一体的表演形式,是故在戏剧中加入「歌」或(和)「舞」的成分,似是创新,实则是复古。
后现代的艺术惯于采用拼贴或杂植的手法,看来这种类型分界模糊的情形还会持续下去。在这种情形下,是不是艺术行政以及观者也有必要调整一下对艺术分类的观念?
文字|马森 戏剧学者,成功大学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