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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舞集的《奥林匹克》。(邓惠恩 摄)
特别企画 Feature 特别企划/裸体和创作

舞台上的裸体艺术

裸体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在适当的时刻,裸体可以把作品推到极致,形成撼人的力量。在舞蹈和戏剧创作的过程中,身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对表演艺术家而言,人的身体有如宝藏,掘之不尽,用之不完。

裸体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在适当的时刻,裸体可以把作品推到极致,形成撼人的力量。在舞蹈和戏剧创作的过程中,身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对表演艺术家而言,人的身体有如宝藏,掘之不尽,用之不完。

林秀伟的太古踏舞团今年七月的法国行将演出《生之曼陀罗》,在法国人眼中,该舞犹似在子宫里看生物的律动,很「性感」也很原始,其中〈欲界〉一折,表现的是更深沈的欲望,男女交媾的生物性。林秀伟要求舞者在〈欲界〉里裸体表演,以达到舞作精神的纯粹度。舞者无法同意,祇好以肉色舞衣代替。

临界点剧象录编导田启元,在《白水》中安排蛇形女体(男体)裸露,虽是惊鸿一瞥,整个戏剧质地和美感却让人艳惊。不过田启元在其他作品再度要求舞者面对身体时,舞者说:「那不是一种舞蹈,而是一种暴露。」

那还是一种舞蹈吗?不是色情吗?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舞者裹足不前呢?又是什么样的因素,因无法裸体演出设限了艺术创作自由的空间?事实上,台湾社会演变迄今,政治解严、媒体开放,但在身体艺术上仍旧是戒严时代,奇怪的是,社会容许色情的充斥,却始终无法以开明、宽宏的眼光赞颂肉体。

从早期许晓丹的两点外泄,到「骨迷宫」的三点风波,不管艺术形式为何?艺术价値如何?重弹的依旧是「色情乎?」、「艺术乎?」的争辩。似乎「裸体」和「色情」已划上等号。否则怎会有艺专教师为裸体雕像穿衣、非洲塞内加尔舞团表演,需套上「小可爱」等滑稽情事。

在舞蹈和戏剧创作过程中,身体扮演著重要角色,它不仅是艺术形式的工具,也是服装的一部份。尤其近几年,回归东方「气、身、心」三合一的身体风景,开始摒弃衬托骨骼架构、肌肉伸缩的现代舞紧身衣,而用最自然质朴的肉体表现,因此裸露便成为国际舞坛很常见的现象。以来台的国际舞蹈团体为例,就有塞内加尔舞团、法国香堤偶剧团、莫米克斯舞团和前一阵掀起轩然大波的骨迷宫舞团。强调原始传统舞蹈的塞内加尔舞团,妇女的上空表演是其生活极平常的一部份,但表演场地单位却以「违背善良风俗」为由,要求塞内加尔舞团穿衣演出;直至其第二次来台表演才解禁。

火大的法国演员

至于法国香堤偶剧团、莫米克斯舞团的裸体表演,均在昏暗灯光下乍现,肉眼一点都看不出来,但多数新闻媒体却以裸露为新闻焦点大炒特炒,完全忽略了表演本身的艺术性及内涵,以至于法国香堤偶剧团二次来台时,演员火大乾脆穿紧身衣呈现;喧腾一时的骨迷宫,全裸演出更是一波三折,但观后许多艺术家对骨迷宫身体的纯净度表示激赏,不解的是社会容许低级的牛肉场漫布鄕城,如此艺术性的动态人体雕塑却极力设限。

田启元说裸体演出的受限,的确会影响艺术创作的自由空间,原创的精纯度也会因此大打折扣。林秀伟回忆早年戏剧《马哈‧台北》安排女主角出浴一幕,结果演员穿紧身衣表演,不仅大杀风景,也毁损了艺术整体性的呈现。

对编创者的信服是先决条件

其实,在艺术创作时,裸,或不裸,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点是需不需要。舞者吴素君和李静君均表示,身为一个艺术工作者,在专业态度下,编创者如果要求其裸露表演,她们都会百分之百的配合,但先决条件,便是对编舞者的信服程度,以及作品本身的必要性。

去年,舞者李静君在云门舞集的舞剧《九歌》中饰女巫一角,彩排时曾在一段舞蹈中裸胸表演,后来编舞家林怀民几经考量,觉得裸的必要性并没有那么大,因此在正式演出时,并没有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英国留学期间,主攻舞蹈社会学的李静君强调,裸露本身也是一门艺术。有时作品会因裸而达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她举例英国舞坛上最近极受注目的编舞家Lloyd Newson(DV8 Physical Theater的编舞者)的一个同性恋作品中,四名男舞者在舞作最后分别裸体倒吊在空中,横置浴缸内外,以及摊在坐椅上,情景极为悲凉凄惨相当撼人;而英国舞台剧《蝴蝶君》M. Butterfly,演员面对观众卸妆,从女形包装的柔魅,到男体一丝不挂的过程,著实令观众眼睛落地。李静君称,这些裸体演出非进行不可,如果演员最后留下内裤,那便成了一大败笔。

林秀伟也以德国舞蹈大师碧娜.鲍许在《春之祭》中,安排红衣处女裸胸一幕的震惊;以及韩国某戏剧中女演员解开上半身衣服的张力,来凸显裸对艺术创作的「画龙点睛」。她说岁月在女体身上留下的痕迹,恰好将两个作品的精神推向极致。

展现身体原本的质地和风景

就像前一阵子来台表演的骨迷宫,一旦穿上衣服就失去任何意义。他们裸体表现透过古代的表演形式,呈现一种自然质朴的感觉。所以在吴素君眼中,骨迷宫在处理人体线条和质地上,可以纯净来形容。她称,这种表演不仅可以鼓励,同时还应该携老扶幼来看。彭锦耀也称,他在舞蹈创作中,相当排斥让舞者穿上肉色紧身衣,便是因其不能展现肉体原有的质地风景;以这种方式来遮掩,一点意义都没有。

事实上,「裸」在西方的语汇中,有赤裸、性的抑或脱衣服的意思。在艺术创作时,有人为裸而脱,为性而裸,也为艺术而罗衫轻解。这对他们来说,如飮水般,是自然,也是生活;而在台湾却是裸体与色情牵扯不淸,民众被误导肉体是不洁的,是色情的。因此在社会种种有色眼镜下,舞者身上薄薄的紧身舞衣,承载多少文化传流的包袱。

对表演艺术家而言,人的身体有如宝藏,掘之不尽,道之不完。但文化教育观念的改变,以及对身体艺术的理解,整个社会才能以更健康、开明的态度看待人体艺术。

 

特约撰述|王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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