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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传统戏曲之野台演出。此为兰阳戏剧团创团首演(1993年),于歌仔戏发源地「大树公」(今宜兰员山鄕赞化宫)演出《蟠桃会》。(曾文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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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路带来一切

台湾传统戏曲剧团营运的某些陈述(上)

有些演出明明让剧团无利可图,甚至赔钱,团主还是得应允演出,因为足够的「戏路」才能防止演员因无戏演、无收入而流失,并企图藉这种「做信用」的牺牲演出,来换取与请戏者长期合作的远期利益,堆高剧团「戏路」数字也是吸引好演员入团的一大重点。

有些演出明明让剧团无利可图,甚至赔钱,团主还是得应允演出,因为足够的「戏路」才能防止演员因无戏演、无收入而流失,并企图藉这种「做信用」的牺牲演出,来换取与请戏者长期合作的远期利益,堆高剧团「戏路」数字也是吸引好演员入团的一大重点。

十七世纪后半叶,随著汉人的移垦台湾,汉族宗教信仰与戏剧文化逐渐在台湾流传发展,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诸罗县治》所称:「神诞必演戏庆祝,家有喜,鄕有期会,有公禁,无不先以戏,盖习尚既然,又妇女所好,平时悭吝不舍一文,而演戏则倾囊以助者。」不仅神明诞辰演戏,家庭的婚寿诸喜、鄕里的期会、违反公禁者的处罚,都是以戏剧演出作为第一选择,戏剧文化之深入生活,可见一般。因此台湾民间一直把「做戏」、「闹热」合称,「闹热」主要是指神明诞辰、建醮谢平安……等宗教活动,也因为「闹热」之时,总是无可避免地必须演出戏剧,于是「做戏闹热」就成了指称民间宗教活动的惯用语。

子弟社团无行无市

在移垦之初,主要的戏剧活动偏重于非职业戏剧社团的运作,不但具有敬神娱人的功能,同时也达到联络住在地居民感情、团结群体力量及文字、文学、历史教育的目的。因为这一时期的戏曲团体运作,大多与社区庙宇的祭祀活动关系密切,而男性又是祭祀活动的决策核心角色,于是男性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在地戏曲表演团体的当然成员。

这种自愿性质的表演团体在台湾民间称之为「子弟」,意指「良家子弟」。由于参与子弟社团纯属义务的奉献行为(为庙宇活动出力)并非营利行为,甚至还得自掏腰包赞助社团活动,因此,较之职业演出团体,「子弟」通常会被认为(也自认)比较「淸高」。长久以来,子弟社团一直扮演著台湾民间戏剧、音乐活动最重要的角色。

伴随著移垦者的脚步,庙宇与子弟社团在台湾生根并蓬勃发展,屯垦生活日渐稳定、祭祀社区坚固形成、经济条件较为改善、移垦者的心理随著宗教中心的建立而产生对地方的归属感……种种因素使戏剧活动更趋成熟,原本纯粹「自娱娱神」的子弟社团表演已显得不足(除了「自娱娱神」之外,子弟社团的另一功能类似「演艺互助会」:汉族人从生到死,不论在宗教祭祀或生命礼仪各方面,几乎都与戏剧、音乐的演出息息相关,子弟社团的参与者彼此之间也有一个默契,就是「生育婚庆相贺、夭殇死亡相送」,在生活条件不足的情况之下,这种「聚以习艺,遇事且能互用」的组织形态,的确为离鄕的移民解决了不少礼俗祭仪的剧、乐演出问题),于是戏曲演出的另一股重要力量──职业剧团,便适当地塡补了子弟社团之外的表演缝隙,共同形成一个巧妙而更复杂完整的平衡表演生态。

不论演出团体是业余或职业的性质,台湾传统戏曲演出的主要舞台形式,是以依附于寺庙环境,临时搭建的「野台」做为演出主流。最大不同则在于请主对子弟社团演出者的酬谢方式是以「水果代金」(就是金钱,只是美其名为「水果代金」),依请主的「诚意」厚薄来决定给付的多寡,收受者只能欣然(或不太欣然)地接受。因为子弟社团的演出本就是「无行无市」的一种自愿服务行为,但以演出为业的职业剧团就不一样,为了维持生计,职业剧团必须精确地计算收支、拓展演出机会、精挑演员、合理分配所得、调度戏码……才能让全团上下得以生存,并让团主赚钱。

传统戏曲的社会功能或艺术内涵之类的题目相当値得讨论,但却庞大,因此本文将陈述范围尽量缩限在传统戏曲演出中,剧团如何创造演出机会及随之产生的财务分配问题,或可稍窥管豹,触及台湾职业戏曲团体经营的一些皮毛,并以歌仔戏、乱弹戏为主要陈述标的。

请主与职业剧团

从古到今,演出都是一件所费不赀的事。从演出酬金、实物供给、戏棚搭设、戏笼搬运……处处都得费钱费力,社区的庙宇活动自然不愁人力缺乏,至于演出酬金则由相关人士等分或不等分摊付。所谓相关人士,在庙宇庆典的演出中就是「头家」、「炉主」及一般信徒;一般信徒的支付主要在于「丁口钱」,由庙宇按照每户人数多寡征收。这些钱除了用在支付演出费之外,也用来支应祭祀所需,而「头家」、「炉主」则是演出活动的主要赞助者,尤其是「炉主」,通常只有一人担任,且由拜神掷筊的方式选出,掷中者总是欣喜莫名,视为一次难得的事神机会,不惜重资地奉献,其所费自然比一般信徒多出不少,「头家」则次之。另外亦有独资邀演或由社团、祭祀公会邀演的情况,前者乃私人独资,后者则由公会基金支付或由会员摊捐。

虽然上述的「请主」不止一种,但除了私人独资邀演的情形是由出资者独断决定表演剧团与演出时、地之外,其它演出则较属于与整体社区祭祀相关之活动,所以在决定演出团体及时、地之时,庙宇管理委员会(祭祀活动的「主事者」)与「炉主」(演出活动的主要「出资者」)之间,通常是以互相尊重的协商方式来决定(除非神明以任何方式做出特别的指示),只有在一些难得的「大日」(众多神明于同一天诞辰,或该神明的奉祀庙宇数量特多,或逢民间特别重视的一些大节日,如端午、中秋等大节,皆是造成该日成为「大日」的原因,剧团收费特贵,甚至价钱加倍还请不到剧团表演,这时剧团团主的神气绝不下于下雨天的计程车司机。)剧团才有权参与演出时地的协商。

这些关于演出活动的决定,对职业剧团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请主决定要找哪个剧团演出,这是剧团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兵家之所必争」,如何「打戏路」(增加演出机会)成了剧团营运的第一要务。「戏路」的多寡,直接影响剧团收入多寡,也间接影响剧团演员的整体素质。

「戏路」与剧团

长久以来,我们的社会并未将职业戏曲表演者当做艺术家对待;反之,就如日人竹内治一九四二年《台湾の在来演戏》一文中所言:「……演剧在知识份子眼中,被归为下九流,中国内地更视戏子与乞丐同流,甚至反对常人与之通婚……。」这种歧视对待除了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之外,我们也可以从演员薪资看出来,一个职业戏曲演员的每日薪资待遇,并不比一般各行业的劳动者优厚,更何况剧团并非每天有戏可演,尤其在「小月」(淡月)之时,可能只有少数的几天演出,生活的需求,让演员们在选择栖身之团时往往以该班「戏路」多寡做为首要的考虑因素,「戏路」少的剧团,就只能雇用较次等的演员,于是有些演出明明让剧团无利可图,甚至赔钱,团主还是得应允演出,因为足够的「戏路」才能防止演员因无戏演、无收入而流失,并企图藉这种「做信用」的牺牲演出,来换取与请戏者长期合作的远期利益,堆高剧团「戏路」数字也是吸引好演员入团的一大重点。更何况这些好演员入团所支的日薪还有可能因此而降低(虽然日薪降低,但因演出机会较多,年薪则相对提高,在这种计算逻辑之下,降薪水并不等于减少收入,传统的劳动观念是:反正技术在身,力由己出,闲著也是闲,若能增加整体收入,多出点力又何妨。)所以「戏路」的增多,就成了团主最大的努力目标了。

如前所言,传统戏曲的演出机会与出资的庙宇、「炉主」关系密切,下任「炉主」常在祭祀活动结束前掷筊决定,所以下年度祭典演出团体的决定,在此时也是一个良机,于是剧团总是要把握机会,将这次演出当做是获得明年「戏路」的样品,卖力表现,以得到下任炉主(可能就是观众中的某一人)及庙方的赏识。

除了卖力演出之外,剧团还得留意在相当年限内,同样的戏码不要在同一庙宇重复演出,这工作就属于「管大簿」的人(或称「按大簿」,「大簿」是记载剧团每次演出时、地、收支、戏码等相关事务的登录簿,「按大簿」的职位类似今日的剧团经理。)每到一处演出,「管大簿」就要找出往日记录,提醒演员们尽量不要演出相同戏码(若由请主点戏指定则不在此限),以免让人觉得该团戏码不足,水准欠佳。

地方的整体戏剧喜好倾向也是剧团开辟「戏路」所要特别留心注意的。例如某些地方可能是「子弟巢」或「歌仔巢」,剧团就会视地域投其所好演出乱弹戏或歌仔戏以飨观众(除非剧团只会演单一剧种),倘若遇到当地有传统的北管子弟社团,就更需要进一步分别演出北管「西皮派」或「福路派」的剧码,否则将会引起观众的不悦,打坏「戏路」(这个情况在北管音乐流派分界极严格的宜兰、基隆、花莲及台北县的某些地区较为明显)。

无可怀疑的,戏路是剧团除了演员、资金之外,最重要的命脉,跟这条命脉关系最密切的角色,则非「班长」莫属了。

「班长」与剧团

「班长」与「班主」意思不同,「班主」指剧团老板,「班长」是指为剧团「引戏路」的经纪人,他们为剧团引介演出机会,从中获取酬佣。「班长」与剧团之间是互有所需的共生关系,但职业戏曲团体却鲜少专职于某团的「班长」,通常,班长与各剧团之间都维持了一定良好关系,如此,不但当「班长」手上的戏路过多时可以将戏路分给各剧团,且遇到「大日」时,才能找到演出团体以因应请主的需求。

如果进一步细分,「班长」又可分为以下各种不同的类型:

一、正班长

就是专门以替剧团「引戏路」为正式职业的经纪人,他们与各社区庙宇通常都相当熟识,与各类剧团、阵头甚至户外电影放映商也都维持共生的良好关系。

二、散班长

这类班长以「引戏路」为副业,多半另职,或是退休、无业的老人,所引的「戏路」比「正班长」少很多,只是偶尔为之,抱著赚外快的心理从事,而且引戏的地域性较局限,没有「正班长」那么开阔。因为「散班长」引戏数量没有多到必须分配给各团,他们通常只跟自己较熟悉的剧团有固定的合作关系。既然「散班长」引戏的区域较有局限,剧团的因应之道就是在各地区委托适当人选担任「散班长」,等于在各地设置分销点,构成了剧团的行销网。

三、剧团团主兼任班长

除了「正班长」之外,剧团团主可能是与「戏路」接触最频繁的人,因此有些团主除了替自己的剧团引戏,也会在同一个演出日接下一场以上的演出,然后将这多余的戏路「打」给其它剧团演出,赚取佣金。倘若某些请主坚持要求引戏之团演出,团主也会将写有该团团名的横批眉幕,借给他团使用,以求不违反双方戏约。为了微薄的佣金,其实可能付出更高的代价,万一代演剧团的技艺太差,引戏的剧团就因此「打坏名声」;反之若代演剧团的技艺太好,也有可能就以其真正团名将该庙往后的戏路抢走。佣金与戏路若要兼顾,就要看团主的手腕高不高明了。

四、演员本身兼班长

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但引戏的范围比较小,而且所引的「戏路」多是以任职剧团为优先考虑,因为身属的剧团多一天戏路,自己除了该得的引戏酬佣之外,也可以多出一天演出机会和收入。

五、寺庙管理委员会成员担任临时班长

因为庙宇的各项祭典与演戏的关系密切,所以总揽决策权的管理委员会也随之与剧团产生了利害关系,尤其委员当中对剧团较熟悉的成员,其建议就成了决策的重要依据,或甚至委员会派给他代行请戏的任务,这时被邀演的剧团团主就会依比率给予佣金,做为酬谢。此类经纪人的引戏范围就更小了,一般只限于特定地区的特定庙宇。

六、庙宇管理委员会集体邀演

这种方式就不是委员为己牟利的请戏模式,而是为庙宇整体牟利,譬如委员会与特定剧团事先议定价钱为一场演出十万元,对信徒公开的价钱却是十五万元,在演出后庙方支付十五万元给剧团,再由剧团「大方地」为神明「添油香」五万元,于是管理委员会就多出了五万元的管理基金可资运用,这不免有些联合作弊的嫌疑,不过总是会皆大欢喜,委员会在结算时会向信徒盛赞该剧团「真淸心」(非常虔诚),为神「牺牲奉献」不计成本,建议下次再请该团演出。

七、由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剧团自由竞标

这种仿公共工程招标模式的请戏方法,是近年才有,采用此方式的庙宇极少,剧团对此方式也多兴趣缺缺,宜兰礁溪的「协天庙」(帝君庙)就是采用此种方式请戏,得标金额一般而言都比较低。

「班长」之收益

以上七项就是各种不同类型的「班长」运作方式,至于酬佣与戏金之比例分配,大抵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固定比例

剧团、班长之间都有一定默契,了解酬佣的大约比率,称之为「班长抽」(即「班长」该得之抽成比率)或「行路工」(「班长」奔波联系的工资)、「草鞋钱」(同「行路工」,意指「班长」奔波,踏破草鞋,剧团所给付之买鞋钱,即工资)、「周旋料」(一般较少用这个说法,但在一九三〇年六月七日316号的《台湾新民报》报导中提到:「斗六地方之歌仔戏,现时依然盛行,闻系由一二在当街食戏饭之野心家们,利用无知妇女之心理,百般搜罗各种歌仔戏前来开演,他们既可得周旋料,且戏园主亦要感其好意,彼等可以从中取利……」所谓「食戏饭之野心家们」,就是以「引戏」为业的「班长」,而「周旋料」就是酬佣了。)以宜兰地方为例,目前的「班长抽」大约是全部戏金的百分之七上下,依行情看来,「班长」每引一场戏,就有大约二仟元左右的酬佣,比小旦演员的一天所得还高。

二、喊价方式

采行这种分配方式的机会较少,且主动权在于班长,情况大多是「班长」偶尔获得戏金超乎平常价的「戏路」,此时班长就不愿把如此「好价」的一台戏按一般比率抽成,于是「班长」会向剧团询问当日演出的最低价限,以此价钱将戏「打」给剧团,余下金额则成「班长」的利润,通常剧团并不会因此而将当日演价调高,因为「此团不留戏,自有留戏团」,剧团戏路嗷嗷待哺之际,何妨让「班长」多得些利益。

「班长」之义务

「班长」有利可图,相对的,也有一些应尽的义务,首先就是签立合约书。当班长与请主议定演出剧团后,即与请主在「定戏合约书」上签名,并塡上演出天数、演出日期、价钱、订金数量、演出地点、立约日期、联络电话等项目,契约中并述明各种演出相关条件。以民国八十四年农历八月十八日「宜兰英歌剧团」的「戏单」(定戏合约书)为例,除上述塡具之外,契约中也明定若演出时有「对台」斗戏的情况,戏金必须加倍;每场演出的厨炊设备及白米也规定由请主负担;扮仙数量也明定每场一个扮仙,多余的扮仙就得另计费用。另外还规定了「请主以班长言约议定前记之件,不得违约在让别班……」(然而从该戏单上更改团名可以看出,这场演出是由「宜兰英歌剧团」所引,却将「戏路」让予「汉阳歌剧团」演出,赚取佣金。)又「开演完鼓(演出结束后)备稻草一担、戏馆一间,交于班员应用」(戏馆即夜宿之处,稻草乃舖床之具,目前已无此需要,但仍留在契约之中。)「每坪(每「棚」之误,即「每场演出」)班长定金二〇〇元整,与戏金无干涉」、「坪(棚)前坪(棚)后电灯,请主负责,以(与)班员无干」、「合约书成立即日,交付前金」、「戏笼往回由请主负责」,以上各项约定签立之后,班长将戏单的甲联交给请主,乙联交由剧团,就完成了第一步的工作。

班长的第二件工作,也是最后一件工作,就是保证剧团届时一定会到场演出,倘若无正当理由,戏班又未到场演出,班长就得负起全责,而所谓「正当理由」,就是契约中书明的「风雨灾变」之类的自然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不干戏主(剧团)之事,依约戏金全部足数,不得减少。」

若说班长还有其它责任,那就是演出品质的保证了,这一点,班长其实不需要多做任何要求,剧团本身就会自行努力,因为倘若让请主觉得演出品质欠佳,不但剧团名声受损,班长在该庙宇的「信用」就变得不好,连带也会影响往后在此地的戏路。

「班长抽」这个支出项目,在剧团的「大簿」中列为一个正式项目,可见此角色在剧团营运行销上的重要性,除此之外,传统戏曲职业剧团每场演出的收入及支出还有哪些?

(下期待续)

 

文字|游源铿 兰阳戏剧团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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