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技术工作人员与编创设计表演者,两者不同,价值也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但存在同一个体制里,因此当在将各自价值转化成实质利益时,就必须建立各自独立的衡量标准。剧场工作人员清楚合理地依工时、能力、年资来计算。然而创作人员的费用,给演出者贴上价格标签不是不尊重的姿态,而是给予他╱她的专业作品之对等标准费用。
当任何一个体制运行一段时期后,就会有常规产生,因为经验,也因为惰性。经常实行成为例行的习惯规矩或规定,带来的是便利性,但事实上,随著时间更迭,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对应当代社会当下情势、确实需求,定期回顾和重新定义是必要的。重要的是不流于形式检查,埋首于官僚体制。
技术劳动与创造力的不同
之前总会听到,一个剧场技术工作人员的一个剧场周收入所得往往可以超过一个设计师、甚至编导在一出制作的所得。而前者却是在整体制作期程中,参与最晚。前者是依工时计算,后者是专案计算。这不是公平与否的问题,体能对应创造,体力劳动对应脑力劳动。谁能够在哪一个位置,不是智商因素,而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演出人员更甚,付出的更是体能、智能与情绪本能的加总,人类全能的所有,来取悦于观众共鸣。
体力劳动是人类与生俱来自然拥有的能力,剧场技术工作人员则是在此条件上,再拥有技术天赋,付出的是直接的动力,工作习惯是以目标导向为主。能力的建立在于长期的上手实务操作至熟练、并可以被养成。往往自我驱动的学习较需要外在的推动。过程是规范的、框架的,成果是当下、外在却隐性的。通常不被观看著察觉看穿的执行是最高的赞誉
另一方面,创造是脑力劳动,是完全不同的专注。这两者不能放在天秤上比较的。创作思维是没有模式、规范的,是直觉、是演绎能力(interpretation),是完全的自发动力、启发,全然天赋。是人类独有的质量,但非人人皆有。最后的呈现是也绝对的外在,需要被Recognize,意即被接受,赏识,赞赏,认出,识别。此特质尤其存在于在舞台上当下演出的演员、舞者等。
建立在不同基础上的价值
无论如何,两者不同,价值也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但存在同一个体制里,因此当在将各自价值转化成实质利益时,就必须建立各自独立的衡量标准。剧场工作人员如前面所依据,清楚合理地依工时、能力、年资来计算。然而创作人员的费用,给演出者贴上价格标签不是不尊重的姿态,而是给予他╱她的专业作品之对等标准费用。但在斟酌创作的价值上,却有多重层面需要考量,其一自然是创作的天赋所呈现的潜能或成就,其二是在创作过程所需要投入的思考、启发、研究、田调、排练等等所需要的投入。前者量化是困难的,但是演出累积的成果可以作为基础。再者,除了排练可以量化,其他在制作人了解合作创作者的过程与核心,就应该将其规划成实际的资源呈现于体制上。最后演出者曾有的或是演出后期望所得的,最外表的喝采,事实上,也是要计算上一笔的。若说赚到名声,真的只能是最为陈腔滥调(cliché),对舞台上,直接面对观众的演出人员的不敬之词。
总括,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或更是重要的是——体制内主要的资金专款堤供单位,能够更聆听、更没有偏见地去了解每一出制作的企图,给予机会去理解团体的意图,进而给予到位的资源。表演艺术市场公资源不应长期是处于一个基本分配、分享状态。菁英艺术分子要被识别;同时要在没有附加条件下,被给予信任与长期的许诺。表演艺术价值才是真正的被认知与信奉。
文字|林家文 个儿小 强烈意志 精准性格 慷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