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篇书写邀约时,得知获得的字母是「R」,要谈「剧场中的权利」,于是突然好奇为什么「R」是「权利」,我想应该就是「Right」吧!但为何「右边」是「权利」?又为何是「正确」?查资料的时候,知道右边与西方信仰的关系,但我加上了自己的想像,让这个词更具有画面:当投票的时候,人们举起惯用手右手作为同意票;又或是举起手在抗议现场表示反对现况,作为自我权利的争取。有人将手举起来表达了自己赞成或反对,这是我对「Right」的想像,要举手才会获得属于自己的权利。
请问,有没有便当?
我刚接触剧场的时期,是现在所谓「小剧场运动」的后期,那时我常常在许多为各种社会议题倡议的小型剧团演出。由于住在家里没有房租的经济压力,觉得自己可以幸运地降临在这个世界,能够以一点点能力为这个社会付出,其实是开心的。以致于演出都不会很在意工作费,常常一个演出下来,可以获得一个简单的便当,和剧组一起吃就很满足。而庆功宴更是那时在排练高压期,鼓舞整个剧组的动力。还记得有一年我计算自己整年度的收入,大约是6万吧,那是在我离开每个月3万2的软体工程师之后的几年。
有次我在一个经常为弱势发声的剧团,担任小型呈现的导演。即将演出的前两个小时,问制作人前辈便当什么时候来,还记得她原本平淡的脸,突然将眉毛转成八字眉、嘴巴噘起来,苦脸的表情说:「因为这个计划没有通过补助,所以没有便当。」我这才知道,原来有演出不但没有演出费,连便当都没有。有便当不是理所当然,看著演员们的表情,自己感受很懊悔,如果一开始就说清楚,就会有心理准备或是不参与。而这段经验就成为了后来在艺创工会做的论坛剧场《请问,有没有便当?》,为的是未来不要再有懊悔的我。
签一份「对」的合约
而在以工会理事的视角观察了艺文领域两年之后,发现合约在台湾,尤其是艺文界非常不盛行,除了不习惯之外,有听过一种说法是,写合约会把很多事情说死了,如果之后演出盈余多了也不方便分给大家。相信读者们一定知道这个说法的结局,演出没有砍人事费就万幸了,怎么可能有盈余?
又或是另一种更具梦想的说法是,艺术作品的诞生过程,充满著那些无法被言说、文字的事物,而那些事物正是艺术工作者一直被吸引的,因此,应该把重点放在那些真正吸引人的地方,而不需要纠结于此。的确,就像这篇文章,并不是将两万多个中文字任意选一、二千字就好,许多构思、连结的过程,都是无法被外界或是语言文字可以理解,而那就是人的美好,这要如何「约定」?只是,一个艺术作品的产制过程中,并不全都是无法言说的;用另一个角度来看,要是连语言、文字如此低阶,可被理解的范畴都无法约定,那么应该要如何谈到那些更高更具理想、无法被制定的?
在这几年也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这个身分虽然是别人的员工,但有时候也是别人的雇主,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时间和脑袋,好好作一份合约给一起工作的伙伴。所以合约范本在实务上是一个软性的方式,让更多想对创作伙伴更好的单位,可以有一个简单方便的依循。随著合约范本每年的释出改版,也从不少剧团的朋友们得知,他们剧团开始使用合约范本作为自己的合约标准,非常令人欣慰。
只是还是有许多团体或艺术家,使用自己惯常使用的合约,然而那里面往往都是规范乙方,却忘记自己也有责任。于是在一次大型演出的合约纠纷中,我们发现签合约很好,但如果签到糟糕的合约,那可是比没有签还惨,这也就成为了工会制作《请问,可以帮我签个名吗?》的契机,不但要让艺文工作者有意识签合约,而且还要仔细看里面的条文,才不会被卖掉都不知道。
举手的力量是强大的
在参与工会的几年中,听闻许多不公不义的事,早期我们会主动为那些受到委屈的艺文工作者筹备行动,但是当许多行动准备好,真的要和机构、单位公开对话时,当事人却改变主意,选择息事宁人。当然,改变的原因百百种,我们不会也不该逼迫他们站出来,但我们终究不是当事人,旁边的人或单位再有能力,也无法代表当事人作任何决定与选择。
结构,之所以是结构,不是因为被少数人所制定出来的,而是许多人共同构筑出来的。当自己应得的而不去拿,爽的就是别人。而不该我们做的事却不拒绝,苦的都是自己。所以如果要处理结构问题,至少要有人指出问题所在。就像身体一样,当肩膀愿意告诉大脑它酸痛的时候,身体就会知道自己要调整姿势坐好。
很多时候,压迫者并不是有意识地压迫,而是不知道,原来自己的方便却将麻烦外部化,而造成他人的困扰或成本吸收,甚至是违法。然而,受压迫者一旦意识到自己也是有力量的时候,就会知道当事人举起手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但是当对方是恶意且仗势欺人时,工会就是后盾了。除了在法律上提供资源协助外,也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背后有很多伙伴支撑,让他们有足够的底气,不用害怕整个结构及整个环境。因此,只要当事人愿意现身为自己争取权益,工会就会全力协助,无论是合约、薪资、著作权,甚至是权势性骚扰。因为 Right 是理应得者,是举起手告诉别人自己想要的以及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