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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莉莎白劇團係私人劇團,但經費全由政府補助。(Matthias Krön 提供)
奧地利篇 文化補助/奧地利篇

資助而不干預 奧地利的文化政策

自中央政府、聯邦、以至自治城鎭的各級政府機構,皆扮演了補助表演藝術的重要角色,但不干涉藝術機構的事務,以保持民主社會文化上的自由。

自中央政府、聯邦、以至自治城鎭的各級政府機構,皆扮演了補助表演藝術的重要角色,但不干涉藝術機構的事務,以保持民主社會文化上的自由。

奧地利的聯邦結構

奧地利基本法明定該國爲一聯邦共和國,其組織的層次爲中央政府、聯邦(共有九個聯邦州)及自治城鎭。所有的法定主權多屬於行政組織中最基層的單位:自治城(鎭)。如果主權非屬自治城(鎭),依法律規定,該主權便將移轉至上一層的單位,在課稅及權責方面亦是如此,除非有條法律一開始就明令某項主權、稅賦及權責必須直接由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接管。這種制度和某些國家的行政體制便極不相同,比如說在法國,所有的主權全歸屬於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再將權力移交給地方政府。因此在奧地利,大多數的主權全在自治城(鎭)和聯邦的手中,這些行政上的單位不可與「省」混爲一談。至於他們所管理的事務則由修橋舖路、興建醫院、執行警務至經濟政策,其中自然也包括藝術活動。

誰是贊助者?誰是受贊助對象?

贊助藝術活動的權責機構不單限於一家,在奧地利有多處當局負責推廣戲劇、音樂、舞蹈等活動,因此奧地利的藝文活動可謂是衆家齊鳴、百花齊放,而資助的權責大多歸於較基層的行政區。

就劇院、音樂廳、劇團、樂團、歌劇團及其他表演藝術機構來看,其類型可分爲四種:

第一種爲私人機構,大多數是協會。奧地利兩個著名的例子即是世界一流的樂團──維也納愛樂管弦樂團,以及全球首屈一指的音樂廳──音樂協會(Musikverein),維也納轟動一時的音樂會均在此舉行。另外還有爲數衆多的小型劇團、舞團、和四人弦樂團等。這些表演團體多半是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政府的資助,以籌辦特別的表演節目或作日常開銷。這些贊助金皆是來自社區(城市或縣鎭)、聯邦政府及中央政府,而資金的分配給額則視這些表演團體與政府之間的協議而定。幾乎所有的活動都是由社區贊助,聯邦政府僅贊助在地方團體水準之上的活動,至於中央政府則資助具有全國代表性的一流團體。多數的私人表演機構都必須仰仗這三級行政單位的贊助。

第二種是國家所屬的劇團和其他機構,如維也納歌劇院、薩爾茲堡和布蘭根茲(Bregenz)音樂節等等。這類機構董事會中的多數董事爲來自國家政府的代表。不過,在此類機構中,聯邦政府與社區依然佔有一席之地。

第三種是劇院、音樂廳和其他機構(例如音樂學院、樂團、現代音樂、舞蹈或其他表演活動的中心),這類機構皆屬於聯邦政府,通常位於聯邦州的首邑,後來也包括了地方性的音樂節,如爵士樂或是城堡內、工作室等地點舉辦的音樂週活動,主要都是由聯邦政府贊助。

第四種是如市立劇團、文化中心等由社區補助經費的表演團體。

多樣化的補助方式

通常所有的表演機構都是由一個文化兼財政的部門統籌管理,該部門必須對政府負責,但一般而言,此一部門在其權責範圍之內,仍擁有極大的自由──可以決定如何運用經費、如何籌劃活動、如何管理所有與藝術活動相關事宜。主事的政府會任命一位首長(通常是一位藝術家),讓他負責挑選主管人員,並且選擇劇團、樂團或音樂節相關活動的藝術發展方向。除此之外,自治城(鎭)、聯邦或中央政府一向不會干涉藝術機構的事務。任何政府的干預都會招致新聞界或大衆的嚴苛指責,因爲一般人認爲文化上的自由是民主社會的一種基本權利,所以政府也會經常贊助一些本身或內容極具批判性的表演,對於某些人而言,這些表演可能會驚世駭俗或悖離傳統,因此,推出之後便引發熱烈的爭議。在奧地利,許多政府中的主事人員都能體認到表演藝術是社會的鑑鏡,因此除了展現人性中的高貴與優美,也必須反映出其醜陋與幽晦的一面。

贊助表演藝術的方式很多,舉例而言,資助小型、中型的劇團及音樂實驗、予以獎學金或委任藝術家某些職務等等。然而多數的補助金仍舊是撥給大型的表演機構,如樂團、劇團和音樂節活動。政府在這方面必須支付機構中專業人員的薪資,這是巨額預算中支出最多的項目,因此小團體不時會抱怨他們所分到的「大餅」太小了。儘管如此,大家都同意必須要有獨立團體存在,因爲他們能時時吸收新潮流,而且或許比國家所屬或聯邦所屬的劇團或樂團更能吸引群衆。在這些受政府獎助的或獨立的表演團體中自然會產生一股良性競爭,由於大機構也不免要和他們的「小兄弟」互相競技,因此奧地利的文化生活才能更多元化、更豐富。

一般而言,小型的表演團體剛開始是接受政府計畫性的補助,而後當他們的靱及水準在整個表演季裡受到肯定後,他們通常必須探求表演生涯的前景,最後再與政府合作,以調整或鞏固自己的表演事業。許多表演團體常爲了要興建表演廳,不惜投注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其團員也常利用他們大半閒暇時光,和一些專家合作,討論表演場地的建材,這些建材的費用多是由政府所支付。

奧地利各地有越來越多的表演場地正在「興建中」、「改裝中」或「整修中」,這些工程是由私人企業、政府及社區所合力支持。你在大都會的地下鐵或維多利亞式煤氣庫裡的表演廳內可欣賞到戲劇的演出,在私人的廢廠房、露天空地、洞窟,當然還包括各城市的大、小劇院中,則可一睹搖滾音樂會的實況。許多小城市或城市的市區內都有專爲年輕人而設計的表演場地,他們在此可表演搖滾樂、戲劇,或者僅是大伙兒聚聚會、跳個舞,全然地沉浸在不帶商業色彩的氣氛中。

奧地利人一般認爲無論是高估或低估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都是過或不及的偏差。唯有藝術家才能創造藝術,政府官員無法取而代之。但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唯有靠政府的協助,才能維持多采多姿的文化生活,使之遠離商業利益的操縱。大家多半都有此共識:政府是不懂得創造藝術,它頂多只能保障文化的多元性,並且同意藝術自由發展、不受審査制度干涉的權利。

奧地利資助表演藝術的觀念與省思

奧地利各處皆可尋得多元文化的趣味。有稱之爲「高級文化」(high-culture)的菁英份子的藝術,也有闡釋女性主義的舞蹈團及同性戀電影週等小衆文化;有靑少年文化,也有由不同的少數民族所形成的少數民族文化,而且它還將成爲奧地利文化的重要一環。這些文化可統稱爲「另類文化」(alterna-tive culture),其他類型的文化亦是不勝枚舉。每個地域和團體皆極力標榜自身的特色:當少數族裔或者是社會的特色可促成一種文化上或藝術上的認同,舉凡一位住在某小鎭的作曲家、國際樂壇巨星渡假別墅所在的村莊或是一群沈迷在爵士樂的本地團體,皆可蘊釀出一場夏季音樂節或定期的表演。

經由一九六八年靑年革命的鼓舞及社會中其他解放運動的影響,奧地利的文化生活在近二十年來,尤能反映出社會、文化上的丕變,因此,奧地利的文化不再是觀光客眼中由上流社會的傳統古典樂、歌劇、戲劇,以及通俗的僞民俗藝術所組成的綜合體(即使在後兩者依然存在的今日),而是包容所有文化歧異的混合物。奧地利境內的小劇團正在蓬勃地發展,紛紛標榜著前衛製作及政治、社會的反諷。除了傳統的和由機構所支持的音樂之外,二十世紀的音樂已攻佔了古老的音樂廳,獨立劇團也極爲成功地引介了多位偉大的導演或舉辦了形形色色的主題電影節,世界各地頂尖的現代舞團和劇團不僅是奧地利首都的常客,也是常出現在奧國其他地方音樂節的佳賓。

表演藝術是許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爲它是集娛樂、敎育及反省於一身,在我們這個時代,這三者尤爲重要。奧地利人民將表演藝術視爲人生中一大要事,「誰是下屆國家歌劇團的團長?」、「誰會是城堡劇院(Burgth-eater)的主任?」這類的問題是除了政局之外,人們最熱烈討論的話題。

沒有政府的支持,文化活動便不可能涵蓋形形色色的內容,藝術是商業生活的另一大選擇,唯有藉著政府的襄助,藝術活動才能蓬勃發展。無論是大、小劇團、音樂機構、舞蹈活動等等,都難以收支平衡,如果他們僅靠贊助廠商提供的經費來維持,其製作的節目不免染上濃厚的商業色彩。但如果他們必須自謀生計,由觀衆來負担巨額的製作費,節目的票價可能會漲至令人咋舌的地步。

奧地利政府也贊同他們不能創造藝術的說法。政府僅能從旁協助,化藝術理念爲實際創作。政府的相關單位旣然是握有權力與經費的組織,對於當前的文化思潮便持著保守的觀點,或乾脆視而不見。因此民主的原則與多元化的思想在文化政策的施行上最爲重要。所謂的多元化思想與民主是指政府必須能接受藝術家的作法與需求,切勿以其本身的藝術觀念來干涉藝術家的創作。在多元化的社會中贊助藝術活動其實別具深義,表示單一而獨斷的藝術觀念已遭推翻,藝術應能兼容並蓄,涵蓋各種觀念與看法,而這也是奧地利的文化政策。

在這民主而多元化的社會中,人們秉持著民主的原則和多元的思想,堅信藝術足以反映出社會的發展,爲人生的啓發與瞭解提供一塊討論園地。

 

文字| 康沛風  Das Tai Ton Studio谷音工作室負責人

譯|李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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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元化的社會中贊助藝術活動其實別具深意,表示單一而獨斷的藝術觀念已遭推翻,藝術應能兼容並蓄,涵蓋各種觀念與看法,而這也正是奧地利的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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