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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從籌備到成立,對陳國慈而言不僅是一大挑戰,也是一項使命。(陳國慈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特別企畫/童顏童語

音樂是一輩子的興趣──陳國慈

從小,她就很淸楚自己的下一步要如何跨去。

陳國慈的成長背景有不同的地區文化組合,父親是緬甸華僑,母親是新加坡華僑,而她則因爲父親被派任駐香港領事,在香港出生,接受敎育直到高中畢業,前往英國攻讀法律。爾後旅居美國、新加坡等地,最後終於在台灣落腳。對她而言,香港匯集了種種鄕情,台灣則是事業與家庭生活的起點。

在幼小心靈裡,陳國慈的父母對子女的管敎甚爲嚴格,那時候家裡的小孩要滿十歲才能與長輩同桌共餐,「上大桌」的這一天對小孩而言是令人期待、興奮而且愼重的大事。上了桌還有得留意的:父親未到不能開飯,每盤菜都得由父親「啓用」後,其他人才能取菜。陳家父母對小孩們一視同仁,強調公平和紀律,這大概就是她日後專業律師性格的萌芽吧。

然而,「律師」並不是這小女孩的第一志願,更精準的答案其實是「音樂家」。陳國慈從小就習琴,陸續通過八級鋼琴檢定考試,十六歲時取得鋼琴敎學執照,已經是一位小老師了。這時候已屆高中畢業,她認眞地剖析自己在演奏方面的能力極限,捨去獨奏家的音樂生涯,而選擇聲樂或器樂的鋼琴伴奏爲進修方向,隨即順利申請到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就讀。就在歡喜之際,父親卻極力反對,他所認知的鋼琴家除了在舞台上抛頭露臉,就是窩在家裡敎學,是個「沒有前途」的行業;同時陳國慈也爲競爭激烈的香港大學所錄取,當然父親說什麼也不讓寶貝女兒去英國唸音樂。這時候陳國慈發現大事不妙,原來她心裡更強烈的欲望是「出國」,窮極應變之下,她快速申請到英國法學院攻讀法學的機會,說服父親,就此踏上法律這條遙遙路途。還記得搭機到倫敦兄姊的住處時,一進門,一架全新的鋼琴隨即映入眼簾,這是父親特別叮嚀兄姊爲她租借的,想來是要彌補小女兒不能進修音樂的遺憾吧。那一幕陳國慈久久不能忘情。

從二十歲擔任律師,二十八年來未曾輟斷;今年接下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的重擔,算是多年律師生涯的第一次改行,或許說是工作的對象、環境改變,投入這個不算陌生的藝文界,她希望秉持一貫的專業與正義,成爲藝文朋友的最佳護「法」使者。

兼具理性與感性的特質,陳國慈將兩種生活態度做了非常淸楚的分野。在工作上,她堅持專業與紀律;在私下生活,她率性、直覺且感性。對於父親,她一直心存感激,十六歲時父親的堅持,使得她多年來在法律的領域中,找到和自己個性相契合的理性和邏輯性,建立其具體的獨立感與滿足感;也由於沒有演出與學習的壓力,音樂遂成了她一輩子縱情享受的興趣。

(本刊編輯 謝韻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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