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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街頭表演多半仍處於被動的受邀表演性質,屬「暫時性」居多。(白水 攝)
特別企畫 Feature 特別企畫/街頭表演藝人藝象

移動的表演饗宴

台北街頭藝人的光影

在台灣,街頭表演在種種不利條件下多半仍處於被動的受邀表演性質,然而只要他們的身影一出現,總是在人來人往的街上吸引路人的眼光,街頭藝人以其專長,放緩人們急促的脚步,柔化臉上僵硬的線條,撫慰城市人疲憊的身心。

在台灣,街頭表演在種種不利條件下多半仍處於被動的受邀表演性質,然而只要他們的身影一出現,總是在人來人往的街上吸引路人的眼光,街頭藝人以其專長,放緩人們急促的脚步,柔化臉上僵硬的線條,撫慰城市人疲憊的身心。

秋日的午後,淡水照例是人潮洶湧,一批批趕來欣賞落日的人群,將捷運車站內外擠得水泄不通。相對於車站內的壅塞,捷運站外的廣場上就顯得悠閒許多,只見人潮自動圍成二圈,二種截然不同的表演正同時登場。一邊是一老者,身揹各類敲擊樂器,伴隨二胡,手舞足蹈地演出一首首耳熟能詳的歌曲;隔壁是一名戴著面具的年輕男子,隨著拍擊康加鼓的節奏,即興自由演出。圍觀群衆的讚賞聲此起彼落,孩子穿梭其間,爲不好意思的父母將錢放入表演者的錢筒中……

下午五點,忙碌了一天,疲憊的台北人邁著冷漠、倉促的步伐湧入捷運台北站,朝著回家的路去,地下商店街、誠品書店前傳來陣陣二胡聲,淡淡地,幾被人潮淹沒。無視於來去的人潮,演奏者顯得恬靜安詳,演出結束,錢筒中躺著一張紙條,潦草地寫著:「在這車站可以聽到你所演奏的優美音樂眞是一種享受。謝謝!」

以天地爲舞台

許多去過歐洲旅行的人,對旅行的記憶常是伴隨著街頭藝人的表演,甚至凌駕城市本身,當城市印象隨著時光褪去,那不知名巷弄街角的燈下提琴手身影卻淸晰如昨。從倫敦、巴黎、布拉格、維也納、羅馬,街頭藝人以不同的姿態粧點城市,他們以天地爲舞台,路人皆觀衆,即興無拘的表演形式,隨處移動的性格,爲旅人的行程添加丰采。他們可能是規律如公務人員的職業街頭藝人,也可能是偶一出現的不得志演員、音樂系學生、上班族,甚或是已頗具知名度的樂(劇)團,以其專長,放緩人們急促的脚步,柔化臉上僵硬的線條,撫慰城市人疲憊的身心。

曾經,這種意象是我們所欣羨卻又不可及的,但近二年來台北的街頭,正悄悄地出現一批街頭藝人,用音樂、肢體表演爲冷漠的台北添上幾許詩意。這群人有些是經由台北捷運公司「捷運街頭表演藝人」甄選而出,有些則早已擁有十餘年街頭表演經驗。成員來自各行各業,包括退休的老人、視障人士、學生、上班族,音樂創作者等。

去年六月,台北捷運公司首度和關渡國立藝術學院舉辦爲期三個月的「捷運藝術季──精雕細琢」系列活動,內容涵蓋服裝秀、默劇、雜耍、偶戲、音樂演奏、彈唱等,獲得熱烈回響。爲延續這股熱潮並活潑捷運予人冰冷的印象,台北捷運公司遂開辦「捷運街頭表演藝人」甄選,讓甄選出的藝人得以於捷運沿線表演,正式賦予台灣街頭藝人表演的合法性,也將許多原本分散各地的街頭表演者匯聚一地。至今年九月底,台北捷運公司共舉辦三次甄選,總計七十九人入選成爲捷運街頭表演藝人。

街頭表演的合法管道

其實,街頭表演在台灣一直非常活絡,鄕野間酬神慶典的野台戲即爲典型代表,但礙於種種法令限制,街頭表演一直停留在「戶外大型活動」階段,如歐美城市所見單槍匹馬的個人演出始終缺乏合法管道,使得街頭表演藝人有如街頭攤販,必須提防警察單位取締。幾年前在視障二胡演奏家曾宜臻爭取下,台北市政府以一紙公文允許街頭藝人於特定三個地點演出,分別爲:南京東路敦化北路口地下人行道、松江路南京東路口地下人行道,以及中山北路民權東西路口地下人行道。除此之外,若要進行街頭表演必須於一星期前向表演所在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請、審査,才能進行表演活動。繁複的行政程序,使得許多以自由無拘爲前提的街頭表演藝人裹足不前。

除了合法性問題,傳統中國人對「賣藝人」的刻板印象,以及將「賣藝」、「乞討」、「同情」合而爲一的觀念也是發展街頭藝術最大的阻力。甫從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畢業、在街頭從事雜耍表演的何豪傑就曾遇過有人問他爲何不好好讀書,跑出來做街頭表演,視障二胡演奏者曾宜臻也坦言「雖然我看不到他們的表情,但卻淸楚地知道多半投錢給我的人是基於『同情』而非『肯定』或『欣賞』。」今年五十八歲的一人樂隊王恒義當初決定作街頭表演時,家人也是持反對態度,認爲「很沒面子,連爸爸都養不活,還要出去抛頭露面。」因此,如何讓大衆對街頭表演藝人有正確的觀念,便攸關街頭表演文化的發展。

「什麼是街頭表演藝人?」

根據西方表演史,街頭表演分爲「露天劇場」和「街劇」,前者只是將演出場地轉移至戶外作定點演出,演出內容、形式均未作改變,後者無論在演出內容和形式上某種程度都和當地文化相扣合,舞台亦會隨劇情作必要移動或延伸。凡從事街頭表演的藝人均稱爲「街頭藝人」。但在台灣,街頭表演多半仍處於被動的受邀表演性質,屬「暫時性」居多,因此,在定義「街頭表演藝人」時便出現分歧,一般而言,目前比較常被接受的說法是:「一至多人在公共區域、和觀衆面對面的從事表演活動,沒有舞台作爲區隔,並於表演區內放置供觀賞者投幣的錢筒。」其中,何豪傑及默劇表演者王仁千特別強調「錢筒」的設置,「一定要有錢筒,否則就不完整。」對他們而言,這似乎是儀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play嘛,好玩就好

爲什麼選擇從事街頭表演工作?

「覺得台北十分醜陋,希望能藉由表演讓台北看起來不那麼僵硬」、「挑戰自我」、「就是好玩,希望能和別人分享」、「推廣表演欣賞人口」、「形成街頭表演風氣」、「滿足表演慾」。每個街頭表演藝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目的,浪漫型,如白天是標準上班族的王雁盟,在布拉格旅行中被通往城堡小徑上的手風琴手所吸引,回來後便無師自通地學起手風琴,入選「捷運街頭表演藝人」後,一嚐浪漫宿願成爲街頭藝人。仍在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硏究所就讀的徐堰鈴認爲街頭表演最大的吸引力在於,「只要有人注視著我,就覺得很浪漫。」

一人樂隊的王恒義則是自娛娛人型。五十二歲前,王恒義不識五線譜,更別提演奏樂器,八十二年提早自淸潔公司退休後,不耐閒的王恒義選擇了二胡當作日常消遣,摸著居然摸出興趣,還開起班來授徒,一次學生拿了首富含大量敲擊樂的作品《薄海歡騰》請敎,王恒義突發奇想將檢來的破鼓上加裝木魚、鑼、鈴鐘等樂器,揹在身上配合二胡演出,居然有不錯的效果,便開始了街頭表演生涯。

王仁千和吳俊輝的表演資歷都在十年以上。王仁千幼時因著參加蘭陵劇坊的哥哥的帶領而接觸默劇,高三那年正式作默劇演出,迄今已邁向第十四年,正職是默劇表演的他白天是標準上班族;吳俊輝則是在十四歲那年,在百貨公司買了生平第一套「魔術道具」─「中國四連環」,從此和魔術結下不解之緣,轉眼就是十六年。何豪傑則是在大二那年,看到魔手麥克(Michael Moschen)的演出錄影帶,開始對雜耍產生興趣,目前以表演、雜耍、打鼓爲生活重心,致力提倡街頭表演觀念。

空間和時間的選擇,是從事有效街頭表演的二大要素。目前,台北捷運公司經營的淡水線和木栅線均開放給「捷運街頭藝人」做爲表演場所,不過,由於木栅線腹地較小,不利表演活動進行,因此,多半集中於淡水線。其中,又以台北車站、中山站以及淡水站最熱門。在表演種類區隔上,街頭畫家僅能於淡水站活動,其餘則可在不影響旅客動線的情況下,於各站內(外),甚至車廂內自由活動。至於其他的公共空間,由於受限於法令規定,無法自由進行街頭表演,多半處於地攤式的偷演狀態。由於可供選擇地點十分有限,加上場地特質過於相近,使得表演內容無法和地點產生互動。在時間選擇上,街頭表演多半集中於例假日、下班等人潮匯集的時間以利於聚集人氣。

在人來人往的街上如何吸引路人眼光,使之願意駐足欣賞,是對街頭表演者最大的挑戰。「技藝要扎實」、「節目經過設計」、「機動性強」,「膽大心細」是共同的答案,其中前二項是一般表演即需具備的條件,不同的是,由於場地的改變,觀衆不再是有預期心態的群聚一堂欣賞演出,而是流動的路人暫時性的身份轉換,因此在節目設計上必須兼顧通俗、緊湊的特性,以便能於第一時間留住觀衆。後二項則是街頭表演特具條件。由於是和觀衆面對面表演,必須能承受觀衆無距離觀看所帶來的壓力,否則很容易就會因爲恐懼或沮喪無法進行,機動性強一則有助於和觀衆產生互動,甚至碰撞出新的表演狀態,二則因街頭表演狀況不一,街頭表演藝人必須具備危機處理能力才能隨機做各種調整。

雖說台北捷運公司舉辦三次甄選,總計七十九人入選成爲捷運街頭表演藝人,但實際從事街頭表演活動的並不多,而一般街頭表演多半仍依附於大型戶外活動之下。究其因不外乎欣賞人口、習慣、觀念未建立、缺乏可供演出的公共空間,在種種不利條件下,街頭藝人勢不可能依此爲生,街頭表演和專業街頭表演藝人在台灣的生存空間仍有待開拓。

新任台北文化局長龍應台曾表示,文化台北的塑造不是鼓勵人人進音樂廳,而是要將文化落實於生活周遭。街頭表演藝術似乎是個不錯的方式。

 

特約撰述|錢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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