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院是在演出與觀看中進步成長,藝術是在教育與推廣中累積發展。每個表演藝術中心因為分屬國家或民間、中央或地方,以及本身條件與軟硬體設備的差異,所扮演的角色與定位雖不盡相同,但所承擔的功能與任務應是或多或少類似的。未來興建完成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不管是以「附屬」或「駐館」形式與演藝團隊合作,都應維持劇院本身、藝術團隊與觀眾三方的平衡與良好互動。
傳統戲曲在南台灣似乎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僅戲曲類的表演團體多且豐富,戲迷們熱情的程度也是不遑多讓。每逢衛武營有歌仔戲演出,就會看到戲迷們早早地來等候,即使是天氣早已轉涼的十二月也沒讓他們怯步。一年四季歌仔戲、布袋戲、皮影戲、豫劇等連番在南台灣上演著不同的戲碼。
讓人不禁想問未來興建完成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是否要如同台北兩廳院一樣,有個附設的演藝團隊?如果有,是否應該朝南台灣特別發達的傳統戲曲這方面考慮?或許這問題應該先就設置附屬團隊的性質與意義來釐清。
南台灣戲曲發達,適合當「附屬」團隊?
首先,一個藝術中心的「附屬」演藝團隊與「駐館」演藝團隊應該是兩件不同的事。一個藝術中心規劃有「附屬」演藝團隊,除了希望能讓劇院有固定的演出場次,不至成為「真空館」之際,它同時有機會可以提高自製節目的質與量。此時,這個「附屬」團隊就像是這間劇院「基本配備」的一部分,裡面的成員也許會汰換,但這個團隊應是跟這間劇院一直共存的,因此於人員晉用及劇場技術控管上應有較明確且客觀的標準。或許因為如此,世界上配有「附屬」團隊的大劇院,均是以交響樂團與芭蕾舞團為主,究其原因,應是這兩個種類的團隊能反映這種穩定明確的性質。反觀現代戲劇與舞蹈,因為表現面向較多,個人風格較為明顯,不僅客觀標準難以訂定,戲劇與舞蹈演藝人員朝其他方向發展的可能性也較多元。
許多人曾提及未來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若有附設的演藝團隊,可以考慮南台灣特別發達的傳統戲曲,這或許是個可被考慮的選擇。只是傳統戲曲是個需要龐大的教育資源為支撐的劇種,以台灣的現實環境來看,未來能否持續有足夠的傳統戲曲人才來支撐這個隸屬於國家的演藝團隊?不知台北兩廳院多年前是否也曾希望藉著「明日之星工作室」進而成立屬於自己的舞團,但是否因為無法持續有新進人才進來,這個計畫最後無疾而終。交響樂團看起來是個穩定的選擇,但這選擇也是眾多因素考量下產生的。
團隊「駐館」經營,也是另一選擇
至於「駐館」演藝團隊,則是指一個館設或擁有場地的機構提供機會讓團隊進駐,並進行創作活動。館方在提供排練場地、設施,甚至經費給團隊的同時,可以要求團隊給予適當的回饋,例如定期演出、教育講座、社區推廣,或成果發表等不同形式。「駐館」的時間可以短至兩個禮拜,僅像是館方年度計畫中的其中一項;也可以長達一年或更久,讓團隊特色能與館設連結,甚至為館方特別創作。
另一種更進階的「駐館」形式,則是將館設放手讓團隊經營,讓團隊有固定排練場所,能專心創作,充分發揮團隊、館設與地方特色之結合,同時可讓團隊肩負推廣、教育、研究或提攜後進等任務。以法國從一九八○年代開始發展的「國家編舞中心」(Centre Chorégraphique National)為例,目前十九個中心分佈於法國廿二個省份。每個編舞中心均邀請一位知名舞蹈家及其團隊進駐,進行創作與執行上述任務,中心品牌形象與舞蹈家風格強烈聯結。這種「駐館」形式二十多年來在法國當代舞蹈發展上,有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而國內這種「駐館」形式,應該就屬優表演藝術劇團與台北文山區的表演36房是個較恰當的例子。不過,經營館設是項與經營劇團不同的專業,館設若下放讓團隊經營,團隊往往需要另一組行政人馬或是更健全的行政團隊。
假想衛武營成為「南台灣的跨界表演藝術育成中心」
劇院是在演出與觀看中進步成長,藝術是在教育與推廣中累積發展。每個表演藝術中心因為分屬國家或民間、中央或地方,以及本身條件與軟硬體設備的差異,所扮演的角色與定位雖不盡相同,但所承擔的功能與任務應是或多或少類似的。未來興建完成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不管是以「附屬」或「駐館」形式與演藝團隊合作,都應維持劇院本身、藝術團隊與觀眾三方的平衡與良好互動。另一方面,我們是否能跳脫「附屬」或「駐館」演藝團隊的問題,大膽假想未來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扮演著南台灣的跨界表演藝術育成中心,提供南部藝術環境和機會的多元及穩定,使表演團體與觀眾都有豐富的刺激與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