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年紀小,第一次在外面做戲。
場館的設備有欠周慮,導致某位工作人員受了傷,進醫院縫了好幾針。
內憂外患都還忙不過來,便接到一個神秘會談邀約:關於該設備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後續處理。
「關於這整件事情,我們希望可以私下解決。」
場館派出頗具身分地位的大哥前來處理。
「你也知道我們場館的大老不希望把事情鬧大。」大哥認真地看著我稚嫩的雙瞳。「你們年紀都還小,我建議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畢竟如果你們未來還想在劇場界混,還是小心一點。」
一心懷抱著闖蕩台灣劇場界的夢想,面對這樣溫和的恫嚇,著實嚇壞了。
「要是因為據理力爭,惹火大老,未來沒有辦法在劇場界立足,怎麼辦?」我怯懦地想著。天秤上擺盪著「劇場前途」和「道義勇氣」。
事後選擇了道德勇氣。多虧友人請到知名八卦週刊記者現場跟拍報導。場館自知理虧,馬上有誠意地負責後續。
我當時沒有guts,我自己知道。
我會永遠因為腦中曾經閃過那「為名而妥協」的想法而自責。隨著年齡增長,我深深理解,一個沒有guts的人,是沒有資格用劇場這麼神聖的場域來和觀眾對話的。
回歸一個人該有的勇氣和價值,才是所有創作的根本。
三十歲了,我心裡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