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都過六十了,看看那個時代的人,那個時代的藝術,風塵僕僕而又帶著浪子的慈悲,獨立蒼茫而又瀟灑地從世人身邊走過,他,主唱者,Freddie,把他自己充滿痛苦和驚豔的人生遭遇,通過努力學習、反省、團結、表現、藝術加工以後,美呆了!若說人生有何意義,這不就是一種意義?
最近又重新在網路上看到我們學生時代到我卅多歲時的一個樂團,英國的,叫「皇后樂團」,依然震懾,感動,令我不得不重新把他們拿出來自我回味一番,也可以說是感念一番吧!
主唱Freddie Mercury,大家都叫他Freddie,他自己取了後面Mercury的名字,就是水銀的意思。他爸爸原來給他取的是個很奇怪的印度名字,姓也是一個很長的姓。他是印度裔,在非洲出生,英國長大,大學的時候念的是跟聲樂和藝術及圖形設計有關的,鋼琴也彈得怪而精采。許多人都知道他,愛聽他唱歌,看他表演,他受到很多英國當代傑出的搖滾前輩的影響,也受到抒情歌手的影響。除了他,其實他的隊員們也個個充滿才氣,而且性格鮮明。
那些真善美的搖滾者
在某一次訪問記錄中,他們自己也談到:因為他們各有才氣,個性鮮明,所以共同創作時常常辯論激烈;他們心裡都認為,誰要是在創作辯論時,受不了別人的意見,受不了別人的衝撞,而離開樂團的話,就會被視為軟弱投降的表現,也就是喪家犬!所以基於他們各自的好勝心,他們才能一關一關地,在處於創作的時候,從自然升起的自私、不同的自以為是,與自我傲慢的人性弱點中走過來,也使他們的樂團在廿多年中,不斷地推出對全世界影響深遠的「搖滾」音樂歌曲。
歲月一走,時光回頭,看著他們當年的舞台表演和MTV的設計(他們好像是最早的MTV拍攝製作群),雖然記憶猶新,我卻感觸良深!他們怎麼這麼聰明,懂得珍惜生活,珍惜才氣,珍惜共同的表現。他們這麼年輕似乎就完全了然人生最大的藝術,其實就是「表現」,表現到生命結束,都還真心地跟你說:「雖然以前的日子都過去了,但是還有一件事情是真實的,那就是當我一看,我發現,我還愛著你。」唱完最後一句「我還愛著你」之後,再用一個化過妝的病容,安詳地對著鏡頭輕輕地說了一句:我還愛著你。
Freddie從此不再表演,兩個月以後死了,是由愛滋病帶來的支氣管炎,臨死前一天他才跟媒體說:我得了愛滋,之前,我只是不希望世人同情我,我又希望人類可以盡早找到對抗愛滋這樣可怕而無情的疾病。在英國,居然很多地方可以看到他的粉絲或是後人們為他樹立的銅像,造型多為他在台上表演時的身影。如今,我都過六十了,看看那個時代的人,那個時代的藝術,風塵僕僕而又帶著浪子的慈悲,獨立蒼茫而又瀟灑地從世人身邊走過,他,主唱者,Freddie,把他自己充滿痛苦和驚豔的人生遭遇,通過努力學習、反省、團結、表現、藝術加工以後,美呆了!若說人生有何意義,這不就是一種意義?他們真,不撒謊,善,不幹掉誰,美,表現得漂亮,壽命的長短,顯得不太重要了。
他們是長大了的小孩
「搖滾」,不能亂搖,搖滾的人,有高遠的眼光,卻又知道自己的卑小,看起來很叛逆,卻表現得不懼亦不喜。苛求這個世界,可是在努力過後又心甘情願地接受,在某一種目標的追求中,可以虔誠地去奉獻自己,乃至塑造自己,有的時候覺得他們很聒噪,可是又看到他們把準備好的東西,在台上投入全副的熱誠,又覺得這世界缺少不了他們的聒噪;突然間仰首在歷史上想想類似「搖滾」這般自由奔放,又依樂理而行的人……老子?李白?竹林七賢?蘇格拉底?米開朗基羅?伽利略?牛頓?不行,怎麼外國人隨便一算就這麼多?孔子?孔子要玩「搖滾」按理說也應該在七十歲以後了,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嘛!對,「搖滾」的人就像是一個長大了的小孩,大人,而不失赤子之心者……又會創作,又會「表現」。懂得規矩,又甩得掉規矩的枷鎖,早知道我當年就去搞「搖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