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台灣的音樂劇愈來愈豐富,在題材上也展現了與以往全然不同的「小格局」,如以特殊題材吸引特定族群,改以「如何在特定族群與劇場觀眾間找到平衡」作為創作與行銷策略,或是以少量樂器伴奏演出,又或是在非傳統劇場空間演出。另有「台式/味音樂劇」結合在地歌仔戲與民謠,呈現文化特色。而台灣音樂劇如何在「歷史懷舊」與「都會清新」之外另闢蹊徑,亦值得後續觀察。
二○一三年初,曾為本刊撰文記錄台灣近年興起的「小品音樂劇」潮流,為免文章贅述,請先容我前情提要:音樂劇之製作規模往往勞師動眾,講究聲光效果、完整劇本、音樂架構、精緻服裝與舞台設計,加上能唱能跳能演的全才演員,早已不是小本經營的台灣劇場得以負荷。除了少數幾個持續推出音樂劇的劇團或製作公司外,愈來愈多的創作者、演員另尋出路,開始以靈活機動的創作思維,重新提出關於音樂劇的不同可能。儘管壯闊舞台不復見,卻在形式上得享更多自由。純人聲伴奏、紅包秀場、音樂劇獨角戲,又或是以書店、咖啡館等另類空間作為演出場地——所有過去意想不到的形式,都在這時出現了。
展現「小格局」 特殊題材吸引特定族群
延續這波小品音樂風潮,這幾年音樂劇的確愈來愈豐富,在題材上也展現了與以往全然不同的「小格局」。在過去,音樂劇作為通俗劇場指標,自然要盡可能地吸引目標觀眾,以坐滿整間大劇院為票房任務。於是,明星演員為主角(如《地下鐵》的陳綺貞)、台灣歷史名人為題材(如《渭水春風》之蔣渭水、《四月望雨》的鄧雨賢)、或是傳奇音樂人作為歌曲素材來源(如《天天想你》之張雨生),都是擴大目標觀眾的慣用手法。既然近年新興音樂劇的野心「變小」了,也不須繼續尋求最大觀眾群支持,反轉以特殊題材吸引特定族群,改以「如何在特定族群與劇場觀眾間找到平衡」作為創作與行銷策略,去年轟動「二次元世界」、以男同腐女文化伴隨日式漫畫般高校生活的《新社員》,模擬美式情境喜劇的類影集短篇《不讀書俱樂部》,結合音樂戲劇、即興演出的台版美式《瘋戲樂Cabaret》(註1),運用時下最熱門之「密室脫逃」作為演出形式的A cappella音樂劇《彼得潘遊戲》,都是頗受注意的例子。
題材之外,在音樂上的開展,無疑是這波新興音樂劇潮流更令人期待之處。傳統百老匯式的樂團編制現場伴奏,有其現實困難;但預錄音樂播放又有聽覺上的缺陷,無法有機掌握現場演出節奏。將編制縮小至三至五項樂器,甚至是只有一台鋼琴或純人聲伴奏,都是現實障礙下巧妙調適的新局(說句實話,台灣音樂劇創作排練的時間有限,少有機會讓作曲、編曲根據管絃樂團排練後來回修改調整,更別提管絃樂團往往為臨時成軍,彩排幾次後就是正式演出,如此一來,其音樂完成度往往不及能長期跟排的簡單配器)。不過既然說到音樂風格多方摸索,自然不能不提及年所謂「台式/味音樂劇」。
道地美式產物 橫向移植難成就?
在進入「台式/味音樂劇」之前,我想先岔題來談談「音樂劇」這三個字的定義。不少人常抱怨台灣觀眾常搞不清音樂劇是什麼、分不清音樂劇與歌劇的差別,但我倒認為,這種定義理解上的曖昧不明,有時正帶來更多可能性。事實上,音樂劇是個完全美式文化下的產物,是兩世紀前的美國意欲與歐洲文化做出區隔的混搭劇種,它裡頭的所有元素,舉凡音樂風格、戲劇節奏等,都表現出某種草根黑人與歐陸正統間的拉鋸與融合。於是,當另一個美國之外的國家,想要創造屬於自己的音樂劇時,問題跟著來了。就好像若有德國人深受京劇吸引,想要在德國作京劇,首先會面臨的問題一定是:我們德國幹麼作京劇?那是要用德文唱京劇唱腔嗎?還是我們把唱腔改得較符合德文音韻?但這樣還是京劇嗎?最後,唯一可行之道,也許正是擷取京劇某種理念或表演元素,與自身劇場傳統找到結合處,創造一種新的劇種風格。的確不是沒有德國人這麼做過,那正是布萊希特與他的史詩劇場。這也解釋了為何在英美以外的國家,始終少有機會出現成就相當的「音樂劇」。
儘管隨著美國文化的擴張,這些音樂語彙成為世界共同語言,當代社會共享的流行曲式,但如何保有文化特色、如何避免單純的橫向移植,依然是各國音樂劇發展不得不面臨的問題。於是,有些如法國,死守文化尊嚴,頃全國之力,以法式經典為題材創作經典法式音樂劇(法國其實也有「音樂劇」的,他們叫做「Operetta輕歌劇」,正是美國音樂劇musical誕生之際曾取材融合的類型之一);或是如中國、韓國,全盤西化,不只持續翻譯百老匯音樂劇,還以相似的音樂格局創作多齣新作(只是,當這些國人頗為自豪的西式作品來到英美舞台時,往往又被英美劇場視為仿冒的次級品,甚至得到“anything you can do, we can do worse”的批評(註2))。
台式/味音樂劇 順勢而起展現在地風華
台灣文化人,向來是在文化殖民與文化傳統間很有個性的一群,「全盤西化」從來沒成為過台灣音樂劇的選項。正如法國有輕歌劇,美國有音樂劇,若說每個文化都有處理音樂與戲劇的獨特方式,那麼台灣有什麼呢?通俗劇情、以歌入戲的兩大前提,不禁令人想到了早期的胡撇仔戲、歌仔戲——這也是近年來「台式/味音樂劇」所站立的根基。事實上,早在「台味音樂劇」一詞出現前,類似的創作脈絡從未斷過,儘管不見得以「音樂劇」自我定義。金枝演社的胡撇仔戲傳統,一心戲劇團、奇巧劇團、春風歌劇團等結合各類東西曲式的新編戲曲,都是在嘗試類似的革新(一心戲劇團在二○一二年臺北藝術節演出的《Mackie踹共沒?》,劇本正是改編自布萊希特與庫特懷爾音樂劇《三便士歌劇》,音樂則為融合歌仔調與爵士風格的原創作品,並保留了原劇著名的主題曲《麥基之歌》)。此外,光從音樂角度來看,也依舊有不少音樂人如陳明章,致力以當代流行聲響重新詮釋民謠歌曲,這類型的戲劇,無論在音樂或是表演形式上,都成了在充滿斷裂的台灣文化史中,較有延續性的一支。如今「台式/味音樂劇」,如尚和歌劇團近年的定義與嘗試,則加入了更多過去受美式音樂劇訓練的創作者、演員,從另一方面切入這條脈絡。
然而,其中表演體系的差異,卻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過去因中文音樂劇曲目有限,無論在聲音技巧、獨唱和聲、角色塑造、曲風詮釋上,都不若百老匯音樂劇歌曲來得多元,演員沒別的辦法,只得接受英文演唱訓練。但這些以英文咬字發音為要求、以英文音韻為旋律譜曲的技巧演繹,究竟成了中文演唱的助力還是阻力?換句話說,屬於中文的戲劇唱腔究竟是什麼?又如何能在表演上開發聲音的不同可能性?常見的保險做法,是找來唱得不算太差而演技過人的演員,以表演彌補聲音上的不足。只是在以音樂作戲的舞台上,觀眾自然會想看到更多,想看到聲音表情如何做出音樂差異,樂曲旋律如何推動戲劇情節,而非以表演藏拙而已。至於前段提到的台味音樂劇,儘管在傳統戲曲界,人人皆是練家子,如何在制式、形式化的傳統唱腔與當代聲音中找到平衡,又是另一待克服的難題。
音樂劇也能很批判 深刻議題有待挖掘
唱腔體系的問題一時難解,題材的開創或許容易許多。前段提及這些年來音樂劇的類型愈發豐富,這句話倒也不全然為真。雖然多了不少特殊題材,在情感上卻依然可以「歷史懷舊」與「都會清新」作為分別。前者如《隔壁親家》、《少年台灣》、《重返熱蘭遮》(註3),後者則囊括了近期幾乎所有的小品。若要再用一句話為這兩大作品作結,那就是「對於人性溫暖與正向價值的頌揚」。音樂似乎在舞台上成了淨化人心的工具,與台灣同時代的其他劇種相比,卻少了些批判的可能性。但事實上,音樂劇並不等同於溫暖人性的粉紅泡泡。再通俗的音樂劇,也未曾失了針砭社會議題的力道,如(在此也以最通俗的音樂劇為例)《鐘樓怪人》Notre Dame de Paris以雨果筆下的流亡吉普賽人,呼應當下法國非法移民“Sans Papiers”(意為無證件者,劇中即有一首歌曲以此為曲名)處境;《芝加哥》中的媒體亂象;《摩門經》The Book of Mormon嘲弄宗教信仰;《尿尿城》Urinetown則反諷了資本主義「連尿尿都成了特權」的殘忍社會真相。正因為音樂之非寫實、超越語言的魔力,讓音樂劇更能以一種不說教的荒謬角度,直指更深刻的議題。但這樣的敘事層次,卻少見於台灣音樂劇,甚是可惜(註4)。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從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兩年一會的音樂劇觀察,可見當年的新嘗試,並未因一路艱辛而銷聲匿跡。當年的A Cappella 音樂劇不但延續此路線,還加上「密室脫逃」的形式新探險;《美味型男》數度加演後,退居幕後再度推出《啞狗男人》;還有持續在台灣文化發展台味的《釧兒》、讓台灣劇場數度感受到「粉絲熱力」的《新社員》二度上演……關於台灣音樂劇,或許我們真的不須定義得太早。
註:
- 本人擔任樂手。
- 出自Michael Willington關於韓國史詩音樂劇《最後的皇后》The Last Empress一劇劇評,《衛報》2002年2月5日,同篇文章並提到如此西化的音樂劇嘗試,只再次證明了韓國劇場已完全向海外文化勢力屈服(The show itself is the artistic equivalent of the process by which local Korean companies have surrendered to foreign control)。另,這句話實引自 音樂劇《飛燕金槍》Annie Get Your Gun 之經典二重唱〈Anything You Can Do, I Can Do Better〉)。
- 此劇以英文演出,為台灣首次嘗試百老匯規模之原創英文音樂劇,可惜因篇幅有限,無法再詳加討論。
- 近年來較令人印象深刻的社會批判「音樂戲劇」有金枝演社《台灣變形記》、一心戲劇團《Mackie踹共沒?》、奇巧劇團《我可能不會度化你》,但這幾齣作品剛好也都以胡撇仔戲為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