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亞維儂藝術節」需要經過主辦單位的評選,爭取過程艱辛,但其外圍活動「OFF」卻開放給有心來此分享創作經驗的藝術家。國內團體不妨先結隊朝「OFF」進軍。
國內劇場界對「亞維儂藝術節」並不陌生。尤其該藝術節執行長費弗達西耶決定一九九八年請台灣、韓國等以「亞洲」爲題共同演出,更提昇劇場人對亞維儂興趣。藝術節雖爲一國際表演活動,不能也不會以鉅細靡遺的方式表現一國的藝術全貌:推出代表性表演節目,讓觀衆能有整體的概念,才是藝術節的主要方向。
然而,應邀演出的團體畢竟有限。對有心展現表演潛力卻未獲邀請的團體而言,「OFF藝術節」提供了「另類機會」。「OFF」一字,令人聯想與「離開」、「反對」有關,紐約有「Off Broadway」,甚至「Off Off Broadway」;亞維儂則有「Off Avignon」。事實上,「OFF藝術節」(以下簡稱「OFF」)與「亞維儂藝術節」有段不解之緣,認識「OFF」前,必須先瞭解「亞維儂精神」。
實踐「大衆劇場」的理想
約翰維拉(Jean Vilar)在一九四七年創辦第一屆「亞維儂戲劇節」,將戲劇活動成功地遷離巴黎:戲劇走向群衆、走向戶外,不再是富有階級娛樂,大衆皆有機會及權利欣賞戲劇!自一九五一年起,維拉同時擔任巴黎「國立大衆劇院」院長(註1),經過十二年的經營,他終於實現了「大衆劇場」的夢想,六〇年代的亞維儂,已是劇場人的圖騰。
一九六八年美國Julien Beck的生活劇場(The Living Theartre)應邀至亞維儂演出,長髮嬉皮形象引起當地觀衆兩極反應。此時有一「黑橡木劇團」嘗試街頭表演,並有女演員半裸情節,遭到市府警吿禁演。此舉引起學生極大反彈,要求停辦藝術節以示抗議。但維拉認爲藝術節不是政治替代品,堅持繼續進行旣定活動。一九六九年三位年輕人(Amdre Benedetto、Gérard Gelas、Beranard Sobel)組織小型表演節目,他們在亞維儂城牆,各式開放的空間中(修院前廣場、圓環、甚至大小街巷),發表創作,或是吉他彈唱,或是即興默劇,嚴批反對在固定場地演出古典創作。
四處皆劇場的不夜城
一九七一年,「OFF藝術節」正式成立。如果亞維儂的成立是爲了離開巴黎,那麼「OFF」的街頭表演則是爲了離開亞維儂(Off Avignon)!難能可貴是,維拉非常支持「OFF」,他協助「OFF」尋求市府支持,開闢各式演出場地,鼓勵反傳統、反古典的演出形式。維拉勉勵新一代劇場人要「活出夢想」,不要「夢想生活」!「OFF」雖因「反亞維儂」而誕生,但兩者之間良好的互動關係在維拉時代即已建立。
今日「OFF」以協會方式(Association Avignon Public OFF)運作,接受文化部、Vaucluse省文化委員會、亞維儂市府的經費補助,現任執行長雷歐納(Alain Léonard),負責統籌各項前置行政作業。每年七月演出期間,在敎皇廣場前設服務處,負責觀衆票務諮詢等事宜;此外,並舉辦座談、劇本討論等活動。九〇年代平均每季演出近四百齣劇,演出團體百餘團(包括成人及兒童劇團),觀衆人數近三十萬。而演出場地除早期戶外廣場或街道外,又增加了咖啡館、電影院、修車廠、籃球場、河堤船塢、老屋地下室等。節目型式包羅萬象:包活咖啡劇、音樂劇、個人秀(One man show)、歌唱劇、默劇、即興實驗劇、傀偶戲、兒童劇等,自早上至午夜,亞維儂已是夏季不夜城。
嚴謹公開的申請程序
依「OFF」演出場數及觀衆人次來看,其規模已超過「亞維儂藝術節」,而多變化的演出場地更顯示創作空間的自由。然而,豐富多樣的節目並不是由執行長決定。「OFF協會」接受各國各類表演團體的申請,特別歡迎首演的作品。一九九五年雷歐維接受《馬賽早報》訪問時表示:「OFF」的特色建立於「首演創作」,富含表演創意又未曾在別地演出的作品,最受「OFF」歡迎;但他也強調「OFF協會」無權干涉各演出場地的節目事宜。雷歐納一席話淸楚說明「OFF協會」扮演的角色是「資訊聯絡」,而非「節目策劃」。如此雖造成百花齊放的熱閙景象,卻也出現水準參差不齊的窘況,直接考驗觀衆鑑賞能力及運氣。
在行政程序上,有意參加「OFF」的團體,必須在每年四月前與協會聯絡,取得場地資料,洽定演出時間及地點後,送交協會演出相關資訊(如劇團成立年代、成立地區、負責人經歷、表演名稱及內容、劇情簡介、舞台設備需求、演員及工作人員數等),協會四月底將統籌印製宣傳手册,在同年七月發送。(與「OFF協會」聯絡的時間應在一年前即開始,因爲得到場地資料,尙需親自勘察評估,與場主議妥約定演出細節,才能將完整資訊在四月前送交協會。)
洽租場地是很大學問。如前所述,「OFF」演出場地繁雜,好的演出地除舞台外、尙應具備空調(在炎夏非常重要)、化妝間、盥洗室、觀衆席、入口接待處(通常兼售票處)、道具間及音控燈控室等。此外,地點適中也很重要。然而,在「OFF協會」提供的百餘場地中,完全符合上列要求的場地少之又少。場地設備的完善程度與其租金成正比,劇團需對周圍環境有充分認識,才能租到合適理想的場地。以一九九五年爲例,小劇場的場租每晚約三五〇〇-五〇〇〇法郞,由電影院或咖啡改建的劇場約二〇〇〇-三五〇〇法郞,河岸船塢及修車庫介於一〇〇〇-二〇〇〇法郞。場租費包括表演場地(含演出設備)、水電、淸潔維修等,大部分場地提供技術人員但不包括服務人員。票價則介於七五-九〇法郞。少數小劇院的負責人會主動與中意團體簽約,在此情況下,演出設備及宣傳皆由劇院包辦,節省團隊許多精力。
從「OFF」登上國際舞台
除場租外,團隊尙須解決宣傳問題。最有效的宣傳方法,不是靜態張貼海報,而是動態遊街表演(Parade de rue)。常見劇團演員身著戲服,化上彩妝,穿梭街巷,除發送傳單外,同時演出片斷情節,吸引觀衆買票入場。爲充份發揮宣傳效果,劇團在演出前一個月應開始聯絡新聞媒體,廣發邀請函及新聞稿,同時硏究城內有效宣傳地點,演練遊街路線,作最充份的準備。沒有團體敢忽略這些工作,因爲演出收入是平衡場租及製作費最大的功臣!
參加「OFF藝術節」所需耗費的時間及精力相當可觀,團隊不僅要負責製作,同時必須有效處理行政宣傳工作。然而每年仍有數以百計的團體湧進亞維儂,對劇場人而言,沉浸在充滿戲劇狂想及熱情的城市裏,與各國同好分享創作的喜怒哀樂、酸甜苦辣,是一件比創作更快樂的事!如有機緣到「知音」,可擴展劇團接觸面,獲得更寬闊的表演空間。二十多年來,許多團體在「OFF」初試啼聲,而後入亞維儂藝術節,進而移陣到巴黎甚至國外,這條成名路徑使得「OFF」充滿誘惑及挑戰。
註1:國立大衆劇院(Theatre National Populaire),簡稱TNP,即爲今日巴黎「夏幽(Chaillot)國家劇院」。
文字|梁蓉 淡大法語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