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參與式劇場開始興盛,如《PAR表演藝術》第308期以當年的臺北藝術節、臺北雙年展為對象,對參與式藝術提出討論。2020年,地方遊走式展演亦成為需要專文討論的顯學,如第334期所策劃的「漫步地方,作為行動代號」專題,便從評論與創作的視角,對這類展演展開對話。兩者實互為表裡,在室內與戶外裡應外合,企圖破除典型空間的鏡框式觀看,並以展演中的行動設計,強調觀演者的能動性。
2018年,參與式劇場開始興盛,如《PAR表演藝術》第308期以當年的臺北藝術節、臺北雙年展為對象,對參與式藝術提出討論。2020年,地方遊走式展演亦成為需要專文討論的顯學,如第334期所策劃的「漫步地方,作為行動代號」專題,便從評論與創作的視角,對這類展演展開對話。兩者實互為表裡,在室內與戶外裡應外合,企圖破除典型空間的鏡框式觀看,並以展演中的行動設計,強調觀演者的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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