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編按)論及洪席耶綜觀西方藝術史,從中整理出3種體制——倫理、詩學、美學。咱們一個個來,先從藝術的倫理體制講起。
雖然肇始於兩千多年前的柏拉圖,倫理體制不至因時代演進而走進歷史,其行情或因各個時空的氛圍而有起有落,但它未曾消失。而且,在這倫理當道的年代,來自倫理體制的干擾特別喧噪,在在影響藝術創作與評論。
不同的時代各自賦予「倫理」(ethics)不同的意義,我們關心的是現代人的想法。根據法國哲學家巴迪烏(Alain Badiou),就我們所處年代而言,倫理即指:一套人們賴以感受與評判事物的準則。
倫理訴求
很早以前,倫理與道德(morals)意思相通,並無差別,是後人賦予兩者些微的區分。
它們都和判斷「對錯」、「善惡」有關。但倫理通常指一組實用的規範,例如醫學倫理、法律倫理、運動員倫理、KTV倫理、麻將倫理等等。只要任何人想要持續作為社會或某組織的一分子,倫理即指必須遵守的規則。我們常在媒體看到店家公開道歉,不管是否真誠,他們必須這麼做才過得了商業倫理的門檻。因此,合乎倫理的言行有時發自於內心,有時只是表面功夫。道德則涉及個人核心價值,較深入人心。道德觀源自內在信念,指引個體日常的選擇與行動。有時,個人的道德觀和所處社群的倫理準則或有分歧。例如辯護律師,道德上他認為謀殺應受譴責與制裁,但基於職業倫理,即使明知被告為真凶,他還是得盡其所能為後者辯護。
這年頭倫理當道,無所不在的倫理訴求正在箝制你我的言行。針對任何事件,尤其是透過網路社交平台表態,你我都必須持平地說些公道話,尤其要避免過激或洩漏偏見。因此顧忌,用戶在平台呈現的往往是「倫理的我」,不是真正的我。
打開新聞頻道,不時看到路人甲乙面對鏡頭,認真地告訴大眾這個行為乃「不良示範」或那則言論令人「觀感不佳」。他們說的都是廢話,可為何新聞記者卻認為這種制式採訪有其價值?那是因為整個社會都認為倫理超級重要。這個情況不只是台灣,而是全世界;由資本主義(市場邏輯)襯底的倫理訴求早已瀰漫全球。有人認為,這股倫理焚風始於1990年代的PC(政治正確)運動,但巴迪烏覺得起點應該更早:1968年學運、工運失敗、世界轉趨保守之後,倫理訴求成了人們卑微的依靠。
抵制!Cancel!
倫理考量沒什麼不好的,但它不應是唯一或最重要的考量。一旦整個社會沉浸於「公道」思維時,我們追求的境界只是「起碼的」、「基本的」,例如「對他者起碼的基本尊重」。然而,「尊重差異」其實是「拒絕理解」的委婉語。這種保守氛圍有礙創新,不但左右社會運動的屬性與格局,也連帶禁錮著藝文生產。
藝術的倫理體制管很寬,但錙銖必較的層面通常和美學課題無關。
根據充滿義憤的倫理呼籲,我們應該抵制脫口秀演員博恩,因為他的幽默「踩著別人的傷痛」;應該拒看某動作明星的作品,因為這個「偽君子」一面在電影裡舞刀弄槍,另一面卻贊成社會要管制槍枝擁有權。以倫理之名的聲討比比皆是:白人怎麼可以滿臉塗黑扮成黑人(《開麥拉驚魂Tropic Thunder》)?白人怎麼可以飾演亞裔角色(《西貢小姐Miss Saigon》)?西方人哪來的資格拍攝花木蘭(《Mulan》)?彼得.布魯克(Peter Brook)怎麼可能理解印度史詩(《摩訶婆羅達The Mahabharata》)?還有,一部以歷史事件為題材的作品怎麼可以不忠於史實?一部倡議環保的影片怎麼可以於拍攝過程裡破壞環境?
尤有甚者:所有作品都該散播愛;依此類推,所有藝文從業人員皆須心中有愛。怪不得近年來藝人影星公開亮相時,都不得不比出愛心符號。(可能是老花加散光,我覺總得他們比的符號稍大了點,而且拇指食指搓來搓去的,好像在數鈔票。)
某一次表演藝術獎的面談裡,決選評審團詰問入圍的劇作家:你這部作品的結尾可有帶著丁點的HOPE?劇作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頓時結巴起來,這個,嗯,我覺得……結果可想而知,不帶希望的作品當然槓龜。
(編按)紀蔚然,〈且從洪席耶出發〉,《PAR表演藝術》,第353期,2023年5月號,頁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