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倫理和典範體制同時宰制西方藝文創作與評論長達兩千多年之久,一直得等到18世紀末起,於各個領域(人文、美術、社會、心理)突破與新思潮的匯集之下,才出現了藝術的美學體制(aesthetic regime of art,或可譯為「美感體制」)。
也就是在這時,藝術終於取得了自主地位,不用再為倫理服務,也不用負起教化大眾(即維持現有秩序)的重任。藝術自給自足,主要的功能就是提供美感經驗,至於這種經驗能否改變人心或引發社會運動,不在藝術家的創作思維之內。因為它不具任何實用功能,藝術與其他人造物比起來屬異質存在,因此擁有超凡的地位。
從康德到席勒
美學體制的源頭極為多元,為了簡單說明,我們可以從康德談起。康德首先提出藝術的「無用之用」、「無目的之目的」,之後晚輩席勒(Friedrich von Schiller)將他的理念發揚光大,於其經典著作《論人類的審美教育書簡》(1795年),論及美感教育與人格教育之間的緊密關係。
藝術能帶給人們什麼樣的美感經驗?人們面對藝術品時進入了什麼樣的心理狀態?洪席耶特別強調「懸置」(suspension,也意指「暫止」)。
多次上課或演講裡,聽眾大多無法充分理解懸置的概念,不妨藉此機會進一步說明。簡單地說,藝文作品引發的美感經驗讓我們暫時擱置世俗與功能性考量,也同時擱置了「不信」:例如我個人對於時空旅行的想法絕不買單,但這並不妨礙我觀賞和它有關的科幻片。然而,懸置的意義不只如此。
設想我們來一下高空彈跳:直體墜落令人悚懼,到底後反彈上來令人心安,之後時上時下,但上下輪替的剎那間感受的失重錯覺最為奇妙,彷彿打敗了地心引力,懸宕於半空中。或如雲霄飛車,飛車上升是為了向下俯衝,向下俯衝之後是為了往上爬升,此為刺激之所在,皆於預期之內,但是每當飛車倒懸繞圈時,我們正好處在地心引力與衝力相互抵銷的失重狀態,一時以為懸浮於半空中。
另一個例子是鐘擺,只要不故障,鐘擺會不停地左右來回搖晃。假設某天,擺錘懸空地靜止於某處時,我們一定會感到錯愕而不得其解:莫非時間暫止了?抑或是,脫離了現實而進入無時間感的狀態?
藝術帶來的懸置感即與「失重」與「暫止」類似,彷彿從現實脫離出來,進入另一個境界。
共識vs.異識
每個嚴肅的創作者(畫家、小說家、劇作家、導演等等)都得歷經一番苦思,在題材與形式上,為受眾呈現一個不尋常的情境。這個「不尋常」涉及以下幾個層面:
- 日常生活不容易看到(或得知)的情境。例如,由賈木許編導的電影《派特森》(Paterson)主要描述一個喜歡寫詩的公車司機。
- 藝文作品不常觸及的情境。《派特森》裡那對夫妻非常恩愛,雖個性不同但互相扶持。對於夫妻間貌合神離或水火不容的題材,我們早已看多了,因此難以想像一部刻畫快樂婚姻的作品。或如電影《游牧人生》(Nomadland)聚焦於一群在現代社會裡完全沒有聲音的「游牧民族」,深入他們的生活和感觸,以及選擇居無定所背後的哲理。
- 呈現的視野有別於之前的作品:關於美國白人歧視黑人的作品多如過江之鯽,但《逃出絕命鎮》(Get Out)拿來開刀的對象,不是慣常的保守南方或右翼陣營,而是自詡為「色盲」的自由派人士。後者基於刻板印象的迷思,獵殺黑人的動機不是「輕蔑」,竟然是「覬覦」。
- 因新視野而來的新形式:例如反模擬的抽象畫派、反單一視角的立體派、反寫實主義的荒謬劇場。
一旦接觸這些真正創新的作品時,我們的習慣思維(對人生與藝術的認知)自會受到挑戰,內心免不了懸宕於「不妥」與「好奇」之間,以及「排斥」與「接收」之間。
有趣的藝文作品通常挑戰受眾習以為常的感受,因為作品所呈現的世界和他們認知的世界不同。一位作家曾說閱讀文學作品就是轉換意識的過程:讀者一旦沉浸於文本的邏輯,會暫時忘掉他們禀持的原則與道德觀,以致內心懸置於慣常思維(共識)與新感受(異識)之間。
藝術始於“what if”,止於“what if”,從來不給答案。它製造的懸置感或許短暫,但已在受眾內心植下了異識的種籽,萬一,what if,有朝一日種籽在心田裡生根發芽,人們或許會意識到人生有其他可能、世界可以不必像現在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