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想像一个适合创作、欣赏和讨论艺术的社会,并且列举这社会的特色,写成清单,清单上应该会有一行是关于「自由」。如果我们连自由的思考和表达都无法,那艺术恐怕只是奢求。
艺术需要自由,直接了当。在过去两三百年,人类才刚走出专制时代,而许多台湾人经历过言论自由相当受限的日子。关于自由,要负面表列很容易,我们随手就能描述,缺乏自由的不理想的艺术环境长得如何如何。然而反过来说,若要正面表列理想的艺术环境需要的理想的自由到底长怎样,这好像困难许多。
直觉上,自由的创作就是不受限制的创作,如果你会因为作品内容涉及政治或宗教而受到国家的处罚,那你显然缺乏足够的创作自由。然而,只有公权力带来的禁令会构成限制吗?想像一下:
你喜欢的艺术类型或风格在社会上受到污名化:其深度受到低估(例如台语文学),不被认真看待或者仅会招引猎奇式的眼光(例如原住民族传统艺术),或者被认为只适合小朋友(例如20世纪末的动漫电玩)。
在这些例子里,国家并没有使用法律禁止你创作,你也不会因为创作受到惩罚,但你的创作基于某些不合理的原因,不会受到社会上多数人的公平看待,许多人不但鄙视你创作的作品,甚至鄙视你,而当中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有时候挺难说的。
在上述情况中,你当然有创作那些艺术的自由,但这自由合理足够吗?你会说你能自由地以台语创作,就如同那些用国语创作的人一样自由吗?当我们探索这些问题,并不是在单纯地向社会抱怨和索讨关注,而是退后一步来观察和思考:那些「让艺术成为可能」的预设条件和资源,是如何对不同的人造成不同影响呢?
创作自由需要「文化基础」
追求自由并不是追求我想怎样就怎样,毕竟宇宙不是绕著我转。若我跟几个同好一起发展了全新的艺术类型,我们要挑起社会大众兴趣、体验其深度,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然而其他人没兴趣体验是一回事,怀抱偏见并投射污名是另外一回事,我相信这就是上个世纪发生在动漫身上的事情。
进一步思考,当上述偏见和污名奠基在更基础和广泛的歧视和不正义上,又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有时候一个文化不自由,并不是因为这个文化刚刚才出现因此不受待见,而是因为这个文化过去受到亏待,而此亏待的遗毒绵延至今。有些人相当不幸,属于曾受殖民压迫的族群,他们的语言和文化不受待见,他们的长相和口音被认为粗俗,他们必须学习第二语言并强迫自己沉浸在外来文化当中,才能跟别人沟通,取得在社会走跳的门票。这类事情在人类历史上满地都是,发生在黑人、世界各地被列为「原住民」的族群,以及台湾的许多族群身上。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上述问题与其说是不自由的问题,不如说是不平等的问题。我同意上述情况里的不平等显而意见,然而一个事态可以被诊断为不平等,不代表它就因此跟不自由无关。
一方面,当人类向前进展,生活水准的合格基准线会向上攀升,当一个人「受教权受损」,这在过去可能意味著他被法律禁止上学,在现在可能意味著他的家庭缴不起学费,或者他遭到老师霸凌。
另一方面,权力不平等引起的宰制也可能造成不自由。现代社会性别不平等,女性受物化成为满足男性欲望的工具。若一个女性舞者,在努力于自己的创作之余,需要不情愿地配合那些标榜阴柔性感的表演来糊口,甚至在艺术领域不情愿地被以此定位,那么,她算是享有多少自由呢?在这里,我们甚至都尚未提到有些人仅仅因为自己的性别,就比别人更容易成为艺术圈当中那些性掠食者的目标。
艺术创作的自由需要足够多元的文化基础,并不是法律和社会风俗不予限制就算数。若你是影视演员,若你不是白人,你的创作自由会减少一些,因为最有名的故事和最大的票房都青睐白人演员,就连不是白人的观众,往往也比较喜欢看白人演员的演出。这并不是关于你和白人演员在演技、敬业程度等等方面谁比较优秀,而是关于,在那些有钱上电影院或订阅Netflix的人喜欢的故事当中,哪个身分和肤色的角色比较适合出现。这并不只关于你现在进行哪些努力,也关于你的族群在过去接受什么对待。
在这里,许多对待也跟性别有关。例如说,爱情是艺术创作常见的元素,因为爱情是共通的语言,具备穿透力,可以打动地球另一端的人类,不受文化隔阂影响。然而,这里讲的爱情是哪种爱情呢?可能不包括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同性之爱,可能也不包括年长的女性和年轻的男性之间的老少恋情,或许也不包括某些从女性视角出发,打破传统「男追女」异性恋脚本的爱情路线。并不是爱情有穿透力,而是足够传统的异性恋爱情有穿透力。这穿透力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几千年来大多数人类社会都以异性恋为「正常值」,典型异性恋爱情故事的穿透力并不是来自于它有什么特殊性能跨越文化,而是因为它自己就是足够主流的文化。
深挖自由
我们很容易想像自己受到外在拘束,因此无法去做一些我们想做的事情,因此不自由。但反过来说,我们也可以思考:自己现在想要做特定的事情,不想要做其他事情,这算是自由吗?若受到纳粹宣传洗脑,而深信犹太人是低等蛆虫的那些歧视者在思想上不够自由,那受到主流文化的影响而偏好国语胜过台语、偏好异性恋作品胜过同志作品的我们,足够自由吗?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样的思考有点吹毛求疵或洁癖,毕竟你总得要有某些偏好或价值观,才有办法进行艺术创作和鉴赏,没人真的有办法从一张白纸起跑。然而,我们总是得从某些预设出发,不代表所有预设(以及这些预设的来由)都合理。
而反思这些预设,也不见得是为了全盘取消预设。事实上,许多有趣的艺术革新,就是建立在对于预设的反省上,例如莫札特讽刺贵族惯例的《费加洛婚礼》,以及杜象反思艺术标准的《喷泉》。这些作品之所以存在,我相信,部分的原因就是艺术家意识到自己背后的手。这些手以法律、社会习俗、价值观,甚至艺术圈惯例的样貌存在,影响我们能够创作出什么和理解些什么。那些革新的艺术品,某些意义上正是在提醒我们这些手的存在,并且希望,在大家都看到了这个世代的预设之后,我们能迈开下一步,打开更有趣的世代。
当人类进入社群网路时代,我相信这样的警觉和提问更显重要。当我们将自己的生活和人际连结都上传到网路,社群平台就算不付我们钱,都能让我们心甘情愿地制造文字社群,并且让它们推荐的内容逐渐改变我们。对触及和分享的追求可能让我们的人际关系逐渐异化,在各种高度热门的内容推播下,我们的品味和喜好也可能逐渐改变。你可以尽力避免自己对手机上瘾,但你可能很难战胜社群平台公司里的心理学和行为设计团队。艺术家背后的手,也是每个人背后的手,在社群网路时代,资本主义让主流的社会文化更有影响力和侵入性。我们这个世代过得如何,我们下个世代会变得如何,某程度上也取决于我们是否意识到,那些本来在背后的手,现在也同时在我们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