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在香港体育馆举行的Mirror演唱会发生LED萤幕坠落事件,受伤的舞者至今仍然在漫长的康复路上慢慢前行。萤幕坠落事件当时引起业界很多讨论,如制作成本如何影响工程质素、外判员工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知识、监管的程序如何在安全与创意之间平衡。政府在去年开始就场地和舞台搭建的安全拟定守则,近日就再提出方案,由原来去年建议的、根据舞台的悬挂系统设计、悬空高度和负载分成的四级(由简单至复杂)规格,改为三级。然而两次的建议内容,舞台制作业界包括香港戏剧协会和香港舞台技术及设计人员协会都分别提出疑问,并在社群媒体上发布,期望引起关注。
业界认同安全至上,但也反映这些守则十分严格,如果以建筑工程的专业水平挪用在舞台操作上,同一套守则未必合用;加上舞台制作与商业操作的音乐会制作,两者在规模和预算上不同,这些守则如果没有足够的业界咨询,反而对表演艺术的创意发展造成窒碍。近日再修定的舞台三层安全分类虽然未正式落实(A类属简单,其中一项是静止立件的高度是≤ 6米;B类属复杂,其中一项静止立件的高度为6-10米;C类属非常复杂,其中一项静止立件的高度超过 10米),但内容也没有与业界充分沟通。就此,成员包括香港九大艺团、香港艺术节、香港舞台技术及设计人员协会、香港演艺学院、香港舞蹈联盟、香港戏剧协会等和多位独立制作人和设计师组成的「香港舞台表演安全关注小组」,正进行「香港舞台制作调查(2022-24)」,内容针对过去两年本地舞台制作的设置,如何回应目前政府提出的舞台安全三层分类内,再了解其对业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