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兩期以來探索過台北大大小小的表演場地,接觸過遍及全省各地的演出場所和團體,最大的困惑是,爲什麼那麼少人爲自己好好留下較完整的紀錄?
而且似乎不是出於謙遜的、不敢「自珍」的心理,純粹就是──没有。没有好的照片存檔、没有成系統的文字記錄、没有統計資料……。
「没有」,近於是一個習慣。
這樣的習慣,愈是官方機構似乎愈嚴重。有不少公家場地,連一張品質好些的演出照片都拿不出來。民間團體的情形稍好,少數甚至有完整的資料檔,有些還在節目上演前相當早已經拍了定裝照。但最常見的情形仍是,當你留出珍貴的篇幅爲他們作預告,演出者卻只能提供幾張儍瓜相機拍下的排練照片,表演者穿著T恤和短褲,没有佈景、没有服裝、没有角度,看不出圖片的精彩,當然更看不出演出的精彩。
演出者這樣捉襟見肘,也許還可以理解。他們還在排在練,不等到上場前十天八天,服裝佈景不會就緒,問題只是没有一個期刊能作這樣奢侈的等待,等待已經使我們一再「失信於民」,拖過了出刊的準期。
可是表演場地呢? 一個至少花了幾千萬台幣才蓋成的建築而不曾爲自己拍過幾張好的硬體照片? 一個作過千百場演出的舞台而不曾留下幾張美麗或生動的圖片?這樣的事,而且這樣普遍存在,無論如何不易理解。
紀錄就是歷史。胡適先生生前不斷勸人寫自傳,因爲自傳是紀錄,紀錄是歷史。不過,人如果做了事而不留自傳,雖是遺憾,到底也是個人選擇,我們該給他一點選擇的自由。場地和演出卻是「衆人之事」,多半也用的是衆人的錢,關係的則是文化和族群的歷史。這樣的紀錄,因此,主其事者是没有留下空白的自由的。
要使這一代的表演藝術留在歷史上,請表演者和表演行政工作者都不要忘了,今天的紀錄就是明天的歷史。
黃碧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