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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劇重新登場,左爲馮立翊綱,右爲李立群。(丁雲海 攝)

賣底片的電視廣吿詞,借用了一幅對聯:

看我非我 我看我 我亦非我

裝誰像誰 誰裝誰 誰就像誰

任何一種藝術表現,皆發於一個單純的動機,將內容透過適當的形式傳達出來,並產生獨特的風格,是每一個創作人都在做的。試將「說學逗唱」的橫向平列關係抹消,改爲縱向串連關係,就變成:「相聲是一種以『說』爲基本形式的表演藝術,透過學、唱等方法,傳達內容,並建立『逗』的風格。」

相聲,能不能「裝誰像誰」?部份從事專業表演的演員(包括各種媒體的演員),其對表演的認知,只停留在「把角色演好」這個層次上,對二十世紀初的寫實主義而言,這個想法是正確的;但在寫實主義之前與之後,這個想法則是可笑的。中國的表演體系中,「敍事」與「代言」不能偏廢,相聲表演更出於此一體系,游走於敍事、代言之間。

一個演員表演相聲,就段子內容講述時,他是個「敍事人」;說到某個人物,他要飾演那個人,成爲暫時的「角色」;最難拿揑的是「自己」。「自己」這個層次,指的不是演員眞正的自己,而是表演時,台上的自己,難即難在不能在台上假扮一個自己,否則便直接演了一個角色;又不能完全抛掉本來的眞自己,否則演員的獨立特質將被抹殺。此說非是要誇顯相聲演員之能,而是提醒,在演出相聲的時候,要精確認知,放鬆從事。「自己」、「敍事人」及「角色」即是相聲表演的三個層次。

而「抖包袱」可以說是相聲表演的代名詞,「裝包袱」則是相聲創作的代名詞。我們來看看怎麼裝一個包袱:首先要將最外的大方巾舖平,然後將物事一件一件齊整、穩當地疊好、裝入,再方巾四角,分兩次對角紮起,這便是一個包袱。相聲的包袱,由此引申而來。傳統的理論,將裝包袱的技巧,分類成二十二種,此說並不科學,且有膨脹分類之嫌,茲歸納成二原則四法門:「鋪平墊穩」、「三翻四抖」、此爲二原則。「性格褒貶」、「俏皮諧音」、「巧辯岔說」、「邏輯矛盾」,此爲四法門。我們不能產生誤會:說創作某一個段子,用某一原則、某一技法即可;此原則、法門,必須件件熟巧,隨機運用。

脚本,對相聲而言是可有可無的東西。但不論是作家,白紙黑字地寫成脚本也好,或演員即興創作也好,相聲創作的完成必須要經過四個階段:

一、即興。對脚本作家而言是收集素材,規劃大綱;對演員而言則是腦力激盪。

二、寫作。作家寫成脚本;演員將腦力激盪的筆記作結構性的整理。亦即使用二原則四法門之時。

三、排演。已沒有作家的事;演員將絕大部份的內容及形成做成決定,並精確地練習每一個包袱的抖法。

四、臨場。視場上各種因素而決定細微的變化。表演的三層次至此方才完全建立。

我們可以看出來,相聲段子不到臨場演出,不算是完成創作,臨場表現,往往是段子成功與否的決定時刻。畢竟,包袱得抖在衆人面前。此四階段之說,與傳統硏究大不相同,實因時代變遷,我們應正面相迎。

 

文字|馮翊綱 相聲及舞台劇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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