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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撇仔戲以拼貼現成的大衆文化符碼自成風格;此為金枝演社《可愛冤仇人》仿早期戲院手繪海報製成的DM。(金枝演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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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胡撇仔戲為名

薪傳《望鄕之夜》、金枝《可愛冤仇人》相對看

誠如傳統戲諺說的:「消戲無大簿」,重口味的胡撇仔戲真要演到讓人情迷意眩,甚至發人深省,其實相當高難度;「裝」瘋「賣」傻之妙,文本難以表盡,要演好外表沒大學問的胡撇仔戲,其實比有程式為依歸的古本戲更需要好演員、好劇團。

誠如傳統戲諺說的:「消戲無大簿」,重口味的胡撇仔戲真要演到讓人情迷意眩,甚至發人深省,其實相當高難度;「裝」瘋「賣」傻之妙,文本難以表盡,要演好外表沒大學問的胡撇仔戲,其實比有程式為依歸的古本戲更需要好演員、好劇團。

「薪傳歌仔戲團」的《望鄕之夜》才鬧台,冒寒流來看戲的觀衆,心情就騷動不已了。也難怪,素爲「傳統歌仔戲」重鎭的薪傳竟然作起胡撇仔戲呢,偏巧觀衆又在現場拿到「金枝演社」《可愛冤仇人》的DM,這張仿早期戲院手繪看板、海報風格的DM上頭有個火辣辣的叼煙、露肩胸、捲髮斜攏的美豔女主角,在場的薪傳老觀衆一致同意其面模和廖瓊枝頗爲神似;有人忍不住亢奮地猜測:「這敢是在畫廖老師?」「等一下廖老師敢會穿這樣出來?」

雖然冒昧,但這樣的想入非非,絕對符合胡撇仔的邏輯!

拼貼大衆文化符碼,娛樂效果深得民心

「胡撇仔」是台灣特有的戲劇詞彙,源出歌仔戲。在日治末期的皇民化戲劇運動中,歌仔戲被禁用諸多可能挑起中國情懷的表演元素,一些戲班爲了要繼續演出,便跳脫傳統戲曲的規範,發展出一套揉雜新劇(話劇)、歌舞劇味道的「歌劇」表演形式,圈內人以"opera"名之。不知從何時起,這個打日語外來語輾轉借來的詞譯成了「胡撇仔」,字面雖欠優雅,但一如胡字之於胡琴、胡瓜,倒也歪打正著地將胡撇仔戲「外來、混血」的文化意涵給傳達出來了。胡撇仔本是江湖藝人用以混淆殖民政府視聽、「偷渡」歌仔戲的對策,然而,等到台灣光復了,作胡撇仔戲的流風卻自發地在內台蔓延開,並延續到外台,直至今日在廟會的戲棚頂仍然十分盛行。

歌仔戲原本就不像歷史較長的傳統劇種有十分嚴明的程式,對所謂的胡撇仔戲,更有「胡撇仔戲無掠包的(「掠包」是根據演出的常模挑毛病的意思)」的默契。事實上,「胡」到何種程度算胡撇仔,純屬自由心證,可是一旦台上擺明了演胡撇仔戲,台下就要放輕鬆,待會兒如果出現戴美國西部帽、穿英國鐵鈕武裝和高跟皮鞋、提日本武士刀、唱北管曲調的國際化武旦,就不必大驚小怪了。以逗樂看倌爲第一要義的胡撇仔戲,玩過的手法不勝枚舉,像內台時期,在場地、經費、技術等條件俱足的情況下,曾風行玩大手筆的機關變景,如火燄山、眞水雨景、空中飛人等等,其爭奇鬥豔的程度,據親身經驗過的人形容,今天明華園在國家戲劇院玩的都沒超過當年內台胡撇仔的場面。

到了外台,胡撇仔戲的規模小了,但求新求變的精神絲毫沒有沒落;尤其是夜戲,我們經常可見穿戴跨越時空的演員,在中西混雜的後場音樂以及旋轉的五彩燈光下,拿武士刀對打,唱從各國流行歌「翻」過來的歌曲,或掏支大哥大、拎瓶米酒,或說出時下的流行語……,總之,時代走到哪裡,胡撇仔戲就有辦法跟上去,利用各式各樣的大衆文化符碼,拼貼出無厘頭的興味。它的娛樂效果深獲民衆青睞,在他們的支持下,胡撇仔戲猶如生龍活虎,一路從內台演到外台,有線電視開放後,在綜藝節目中流行過一段時間的「笑詼歌仔戲」(註1),都算得上是胡撇仔的「變體」。

胡撇仔的經驗足以證明「本土化」意涵應包容而豐富

長期以來,海島文化活潑、多元的特質顯著地表現在台灣大衆文化劇烈的變遷上。出身傳統的歌仔戲,爲了在這個共生又激烈競爭的市場上保持新的吸引力,於是就近擷取對手如話劇、歌舞、特技、馬戲、電影電視等當中通俗娛樂的表演元素,雜燴到戲裡,形成面貌駁雜的胡撇仔戲。以演出量來說,胡撇仔戲絕對是台灣歌仔戲的主流,頗能代表海島子民對外來的新文化所採取的高度寬容、快速接受的態度。這樣的歌仔戲若允爲本土的代表,那麼,台灣的「本土化」意涵當是更爲包容而豐富的。

不過,業者對胡撇仔的形式和內容,始終未能有藝術的自覺,加上目前可見的外台胡撇仔戲,優劣之間落差甚大,以是,當握有解釋權的知識分子無法認同其悖離戲曲的範式和純娛樂取向,而予以貶抑或忽略時,藝人根本無力以一套通過實踐的美學來爲胡撇仔戲辯證,反而因此自慚形穢。胡撇仔既淪爲胡鬧、粗俗的同義詞,也難怪多年來在劇場致力提升歌仔戲藝術形象的業者,儘管和外台同業一般求新求變,但一提到胡撇仔,卻皆避之惟恐不及了。

相對於自己人的不屑,圈外有些年輕的現代劇場工作者,在質疑完全西化的表演方法,轉而向土生土長的經驗取經時,對胡撇仔生猛的表演形式產生極大的興趣,其中作爲最積極的就是金枝演社。創團人王榮裕的母親爲歌仔戲名小生謝月霞,有此淵源,劇團一九九六年首推標榜胡撇仔的《台灣女俠白小蘭》,爾後並多次應邀爲酬神而演,成爲唯一被民間廟會普遍接受的現代戲;於是,二〇〇一年底又有「胡撇仔系列」的新作《可愛冤仇人》。

近年來,在歌仔戲界與中國大陸頻繁的交流當中,胡撇仔通常被對岸同行視爲「怪胎」,至此,胡撇仔作爲兩岸歌仔戲分道揚鑣之後,因應台灣表演環境而生且符合娱樂市場法則的存在,學者和業者恐怕都難以再迴避。多次參加兩岸歌仔戲學術曁演出交流的廖瓊枝,之所以一反堅守最傳統的姿態,於去年底主導薪傳歌仔戲團以胡撇仔戲之名演出《望鄕之夜》,並宣稱「再現三十年代胡撇仔歌仔戲新風貌」,應當是她對此新的體認的呼應吧。

只是,《望》劇實際的呈現,以胡撇仔戲的尺度而言是保守的。困於經費有限,薪傳用爲文宣重點的空中飛人、眞水雨景、放弓箭,沒有令人耳目一新的震撼,觀衆想像落空,反而是反效果。胡撇仔戲固然可在服裝、佈景方面賣弄噱頭,強化感官刺激,然最重要的仍是演員的表現能力。演員必須夠紮實,從程式鬆脫出來之後,才有本錢揮灑自如,「活」演胡撇仔戲。薪傳向來對戲曲的唱腔著力頗深,可惜《望》劇唱曲改爲流行歌之後,演員沒能唱出另類「歌仔味」,加上不擅即興,所以演來中規中矩,胡撇仔的風格並不明顯。

《可》劇的胡撇仔更專業而過癮

相較之下,和《望》劇同樣有愛情、倫理、復仇等通俗劇情節的《可愛冤仇人》就麻辣多了。《可》劇的服裝、音樂、佈景都高度發揮胡撇仔的精神,也就是,只要有趣,任何符號都可以藉由現代舞台科技,和諧地融合在一起。假若其目的單純只是營造一個懷舊的美好年代,《可》劇的舞台是成功的。其中,又以音樂的渲染力最強,那些錯置的國、台、英、馬來西亞老歌,如編劇所預設的提供了一個讓演員「潑辣辣的吵架、潑辣辣的戀愛以及潑辣辣的和解」的情境。

對想看見胡撇仔的人來說,《可》劇放得開,比《望》劇叫人滿足、過癮得多。放不放得開,重點不在於演員穿古裝或時裝、唱古調或時曲,劇團對胡撇仔抱持的是玩玩舊符號抑或實驗新路徑的態度,才是關鍵。誠如傳統戲諺說的:「����戲無大簿」,重口味的胡撇仔戲眞要演到讓人情迷意眩,甚至發人深省,其實相當高難度;「裝」瘋「賣」傻之妙,文本難以表盡,要演好外表沒大學問的胡撇仔戲,其實比有程式爲依歸的古本戲更需要好演員、好劇團。演這樣的「活」戲,演員能以「腹內」給戲加分可喜,劇團以專業的編排設計觀衆發笑,也是可嘉。若兩者都做不到,戲演冷了,即使貼上胡撇仔的標籤,台下的觀衆也笑不出來。

胡撇仔的表演形式滿足庶民大衆的口味,短期間,在台灣要看胡撇仔戲大概不難。但假使胡撇仔污名不去,業者心結不除,要看到有理念又好看的胡撇仔戲,恐怕就很不容易了。通俗鬧劇(Farce)的確較難引起敬意,然事實上,這類形式在西方產生了拿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註2),上個世紀普普藝術(Pop Art)剛借蒙娜麗莎、毛澤東來創作的時候,也被視爲作怪、搞笑,而時間證明,大衆文化符碼的再創作也足以承載嚴肅的人文思考,變成被「有藝術教養」的人所認同的藝術。

是不是藝術,從來無關外表的形式;表演之有無觀賞價値,也不在於是否在藝術殿堂演出。胡撇仔,又何必妄自菲薄?

註:

1「笑詼歌仔戲」和過去三台的歌仔戲節目完全不同,屬綜藝節目中的笑鬧短劇。

2 義大利劇作家達里歐.弗以「鬧剷」類的劇作獲得一九九六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它的作品諷刺、批判政治,為鬧劇開發出深度和新的可能性。

 

(本刊編輯 施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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