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思想而得的禪,習禪者覺得這是文字禪,離禪遠矣,因為少了實踐、實參;但它雖然浮泛,也還「霧裡看花」,總有「花形」。而《八月雪》則很像是對完全不知道禪的人來談他所了解的一個東方道理,深度、活潑度與契入性都很有限。而雖說《壇經》的故事很好,但若不好好「意在言外」,也就只能是個陳套。
要談禪,有個基點一定要注意:「佛法無親」,證道的世界不能當人情送,證者即證,沒有長幼大小。「習禪如冰稜上走,劍刃上行,稍一不慎,即喪失性命」一語正標舉了禪在這方面的嚴厲或冷然,這裡也觸到修行時心靈的某些幽微處,畢竟一不小心就會異化,在闡述禪時,更可能也就會走入了文字禪、狂禪、口頭禪。從禪談《八月雪》正是要站在這個基點,有禪就是有,沒有就沒有,「兩刃相交,無所躲閃」,只能這樣談。
陳套堆疊,失卻公案性
禪是一種修行,由此來看《八月雪》,其實最重要的東西不見了。這樣的「不見」,如果置於禪宗公案來說,作者是故意如此「不見」,以引起更多的「疑情」也有可能。但其他藝術條件若不配合,除了不能藉由藝術直接給人「禪」的感受外,還更犯了禪門所說「死於句下」的毛病──在此劇中,看到的只是語言的陳述。禪是最會運用語言也最了解「語言無實意」的,語言要當機、要消化、要「意在言外」,才能發揮「禪」的效能,而在不斷堆疊與陳套的語言中,人的心靈是無法有對應與撞擊的。我們在《八》中雖然看到許多禪語,但一個本來會得禪的人,這些對他只是浮面的訴說,而對不知道禪的人,這些禪語也沒有意義,因為沒有消化的空間或撞擊的當下。
這其中牽涉三個階段的問題:一是原作者對禪的領悟問題,二是由他內心感受轉化為具體作品的問題,三是由劇本轉成舞台的問題。《八》的劇本與舞台表現差別很大:對一個禪者來說,劇本上的禪雖也是一般人層次理解的禪,但畢竟還有接引作用;但到了舞台,就發現太多轉換上的空隙,使人很難重組。當然禪可以超越邏輯無須重組,但這就必須「電光石火」、「當下」,一個三小時的演出,可以是很多「當下」的組合,但沒看到什麼「當下」!這就構成我們對這個作品跟禪之間關係的質疑。
《六祖壇經》本身就是劇本,其文字的描述就有一定的敘事性與公案性,但在《八》的演出中卻看不到。敘事性是指,六祖生命的脈絡轉折在《壇經》中有一定的清晰度,公案性是指解讀故事時,禪者解讀的重點跟一般人不同,所以很多看來沒有意義的公案,對禪者也有意義,但並不代表一切無意義就可「以聖義解」。像六祖為什麼要「隱於獵者十餘年」?惠明為何「提掇衣缽而不動」?咬沒有這不動,生命就不會產生大疑情,而有了疑情,六祖的「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才會起公案的效果。
從思想入禪,只得文字禪
禪門公案沒有固定答案,因為講時節因緣,但若完全沒去接觸這些「答案層面」,就這叫禪宗或禪宗劇的話,就會離開禪的基點:「直心而為」,有些東西是就是非就非,不須做聖義解。當一齣戲都沒處理公案的問題時,我們是否要替劇作者做聖義解,說他是留空間去讓人參?作為戲,我們就從戲來看它,作為修行,我們就從修行來看它,只有「恰得其份」時,就合乎了「禪」。否則,禪的立場就是你不要做聖義解。
在《聯合文學》的專訪中,高行健曾說六祖對他而言,更重要的是一個思想家,而不是一個宗教家。但六祖最重要的就是以一個禪宗的行者出現的。佛教或禪是有其思想面,但其本質就是修行,修行是「化抽象的哲理為具體的證悟」,這裡面不只是概念、意識形態,或情感的連結而已,它是整體契入的。我並不反對從思想面來認識禪,但如果要把禪只當成「思想」時,就已違逆了禪的本質,因禪不是透過邏輯概念來構思,禪是透過佛性的證悟,而體會一種直觀的世界。
由思想而得的禪,習禪者覺得這是文字禪,離禪遠矣,因為少了實踐、實參;但它雖然浮泛,也還「霧裡看花」,總有「花形」。而《八月雪》則很像是對完全不知道禪的人來談他所了解的一個東方道理,深度、活潑度與契入性都很有限。而雖說《壇經》的故事很好,但若不好好「意在言外」,也就只能是個陳套。《八》劇在此其實已經喪失了禪的基點。
很多戲劇,會讓人看多遍也不厭倦,甚至某些經典,其情境還會因為你生命格局的不同而呈現新意。所以,雖然面對不同觀眾,但戲劇本有其主體能量,有它一定的客觀性。禪亦然,看來主觀,但因有佛性的共同基礎,禪也有絕對的客觀性。因此禪宗是可以用戲劇表達,但不能是這種堆疊陳套的方式。
禪有「悟」的共同基礎,但在此基礎上呈現的風光,卻不一而足。選取一種風光契入比較容易掌握到,如果禪的許多面相都要提到的話,就可能就非常難了。我認為《八》劇要表達的東西多了些,反而不容易顯現禪或戲劇的能量。
從戲來看,戲有時間性與敘事性,我們說「量變引起質變」、「理須頓悟,事資漸修」,沒有這些就沒有悟。這個劇本中提到好多個公案,但都沒有抓到「量變」與「質變」間的關聯,也看不到真正「電光石火」的禪機,公案也就不成其公案了。
引用傳統,應尊重「族內」
《八月雪》最大的問題之一,是演員不能顯現禪風。禪是不能程式化的,而雖然台上演員已經盡量要去掉京劇程式,可是所有的動作還是程式化的。當然,程式化的表演也可能近於禪,那就是程式本身像人在禮拜、是身心靈完全合一出來的程式,但這顯然不是短期內可以訓練得來的。如果程式就像某些自然的儀式,那外在的程式也可能表達禪,但當事者一定是已進入某種心靈狀態,而且這個行為因常常反覆成為自然,才有可能,一有「演」的感覺就完了。
我注意到,宗教界人士沒人來看這齣戲。這也許反映了兩個事實:一是宗教界與藝術界的交流本就不密切;二是會者自會,不須去看一個文學家書寫慧能。坦白說《八》劇在台灣的影響應該不會大,不過應和著藝術圈不太會得禪的情形,可能仍會形成一定誤導。譬如談到「禪宗劇場」的稱呼,禪宗既有其一定的傳承、系統,要引用它時就必須尊重它,不能自己說了算。近年台灣藝術界不少人喜歡談道與藝的關係,我認為藝術家在援引材料時是可以無所顧忌,但也不能自以為可以主體詮釋所有東西,透過藝術,以「族外」來代表「族內」說話。就這一點來說,藝術家應該謙卑。《八月雪》這樣大的製作,事前事後沒有跟禪的「族內」有所扣連,而許多人因高行健的高知名度也就直接以為他談的就是禪的世界,坦白講是蠻遺憾的。
萬事萬物都可能是悟道的機緣,要在《八月雪》中看到禪,就個人的因緣來說也不是不可能。但禪不會在這個基點上談「悟」,每個人會因不同的機緣而悟道,但悟道契入的世界則是完全一樣的。因此,一個人從《八月雪》而得到會心,與上面的說法並不相違背,但作為一個戲的存在,它的因緣、道理,作為一個述說禪的戲,禪的原點,則是萬萬不能躲閃的。
口述:林谷芳 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所長、並於佛學院教授禪修行
整理:莊珮瑤 本刊編輯